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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sir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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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ndaySeventeen
你要是說賣身是最小成本,那你肯定會賣。孫子兵法攻其實是不攻少攻,最小成本取得最大利益。所以最小成本是離中國遠遠的,三十六計走為上計。至於知己知彼的問題,我只知道對方鬥不過天地規律,必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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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鴻哥iouyh福小鋪
《孫子兵法》的謀攻篇點出一個戰爭的實質,並且也成為現代戰爭所認可的實質。
戰爭是利用武裝力量迫使對方屈服的手段。
用更熟悉的話來說明就是:戰爭是政治的延續。
因此保全自身完整為上策,利用威壓和手段迫使對手屈服為上策,頭破血流打個你死我活是下策,漫漫無期限的鏖戰更是下下策。
而且點明瞭,迫使對手屈服並不需要單純仰仗使用武力,奪取城池也不需要完全依賴攻城,佔據一個國度和區域也不能全靠武力,需要的是完整的謀略。
這是對戰爭的闡述。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觀點,知已知彼。
很容易理解,那就是情報要蒐集齊全,不單單要了解自已,還需要了解對手的全部情報。
情報掌握越完整,情勢越有利,反之則不利。
一家之見,僅供交流。
最近我正好在研究《孫子兵法》,就來答這一題。
《孫子兵法》在謀攻方面的主要觀點,如:
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
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在謀攻上,孫子認為,兩國交兵最好的方式,是不動武力。如果不動用武力,透過談判的和平方式就能讓敵國投降,那是最好的,這要比透過用武力硬拿下來划算得多。
如果對方首領比較識趣,他率部歸順也好,起義或投降也行,這都是上策。而透過兵刃交鋒戰場拼殺,弄得血流成河、橫屍遍野,就算贏了也是下策,因為消耗太大了。
總之,這戰爭是能不打就不打,要等非打不可的時候再打,目的是——搞定對方,付出的代價越小越好!
其次,即使是百戰百勝的常勝將軍,他也沒什麼可牛的,因為和平大使的桂冠,永遠也不會戴在他頭上。因為打仗畢竟是不得已才做的事情,如果不經交戰,就能讓敵人屈服,把這件事情給辦好,那才叫高明。不動刀槍,就不會掏空國庫,這樣既打贏戰爭,又節約成本,多好。咱們都熟悉的成語“兵不血刃”,就是這個意思。
因此在謀攻方面,又有了下面一句: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意思是說,優秀的政治家,都是先用計謀,而不是以武力去擺平敵人,用外交手段給敵人制造壓力,比如威脅恐嚇就可以一用。
放在今天,可以在聯合國大會上批鬥其不軌行為,用斷絕援助等手段,來孤立它。讓別的國家對它也產生意見,參與進來一起對付它。這都是可以使用的方法。
實在不行,再以武力相向。
無論是古代,還是今天,謀攻其實都不是最終目的。因為和平的主題,永遠都不會過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