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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碰到過這樣一件事情,是在影樓上班的,當時是負責修圖之類的。也早就跟老闆談好了離職的事情,當時老闆說還沒有招到人,讓我先替她頂幾天,於是我就替她頂了幾天結果沒過幾天,突然間給我打電話說我不用過來了那會是早上,說已經找到人了,我當時還在電話裡問老闆說那工作要不要對接一下,包括出圖之類的,她說不用我後來還在微信上追問了她一句,她也沒回我,我們是在微信上對接的工資,我在微信上也追問了她沒有需要我去對接的?老闆也沒回然後過了有一個星期了她跟我說圖出錯了,然後也出片了,問我這個損失該怎麼辦?大家說如果碰到這個問題,該怎麼弄呀?我之前乾的影樓規模也挺小的,就一個老闆加我一個修圖師和樑個攝影師一共就四個人,有時後片子太多,我修不過來,就發到網上的工作室去修,然後接收一下,出片之前都是老闆檢查一下,然後再決定出不出片?我估計當時我走了,要麼是那個新來的修圖師去檢查,要麼就是老闆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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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

回覆列表
  • 1 # 牧羊少年小包

    老闆的這種要求是不合理的,因為離職員工已經按照公司的流程和規定辦理了離職手續,

    手頭工作已經有同事交接,而且在交接過程中離職員工、被交接人以及部門領導都應該簽字確認。

    完成以上步驟之後,員工就不再承擔離職前工作的責任,業務出現任何問題也應該由接辦同事負責。

    但是現在領導已經找上門來,總歸需要想辦法解決問題。

    1⃣️做事兒之前先看人,這個意思是說在決定是否幫忙之前,先想想領導還有接手工作的同事是否值得幫助。

    2⃣️ 最多隻是協助角色,如果您覺得私下交情不錯,或者挨不住情面決定幫助,那就一定要把相關人的範圍限制的三個人以內,

    ️絕對不要回公司以正式的員工身份出面解決問題。

    ⚠️ 離職工作的注意細節

    1⃣️ 離職前梳理自己手頭工作

    2⃣️ 工作交接單是非常重要的檔案

    3⃣️ 尤其需要關注責任條款

  • 2 # 我是金小牛

    可以肯定的說,題主如果回去接手這個“爛攤子”,一定是弊大於利的。

    之所以這麼說,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01前公司不管出現什麼問題,跟辭職後的你其實沒有一點關係。拒絕回去是常理,選擇回去要看情分。

    本質上離了職,你跟這家公司已經不存在任何僱傭關係了。現在因為出差錯叫你回去對接,這就完全看你跟老闆的私交關係好不好了。

    當然,從題主描述的情況來看,辭職之前已經多次詢問,老闆需不需要對接?但是都沒有得到迴應。

    從老闆的行為來看,完全可以看出老闆對題主辭職這件事情,其實是非常不滿意的。

    說明你跟老闆之間也並沒有什麼私交。

    當然按照題主的描述,已經沒有什麼情分可言。而這時候,題主如果出於責任心的表現,想繼續回去做好交接。那麼你還得繼續考量自身的情況。

    02回去接手工作,是否能得到相應的酬勞。

    當然,從題主的描述中,前公司老闆已經到了質問“工作出錯損失怎麼辦”?的地步,相信她是讓你回去“彌補”所謂工作上的失誤。

    但是題主已經多次說過需不需要進行交接,但是都被拒絕回覆了。那麼本身出錯的責任,就不在題主身上。而是老闆自身工作的過失。

    所以,錯不在你,談何讓你去彌補損失。

    這時候有需求的是前老闆,如果真的想回去幫忙,可以通過做兼職的方式,跟老闆談酬勞。如果被拒絕,這明顯就是把責任歸到你身上,只是利用你的責任心,再免費使用你幾天罷了。

    當然,如果題主的描述情況是真實的,那我覺得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妥。

    03考慮自身的發展,會不會影響你接下來的求職。

    如果題主已經走了好的求職意向,這時候還回去接手“爛攤子”,那肯定會花費掉題主的大部分精力,再者機會不是每時每刻都在等你的。

    所以,題主完全可以禮貌性的拒絕對方的要求。畢竟自己要對自身的發展,百分之百負責。

    綜上,題主回去接手“爛攤子”,一定是弊大於利的。

  • 3 # 行者說職場

    1、如果接到類似的前老闆電話,作為友情來說,諮詢問題可以,但做背鍋俠,那是不太可能的。因為我的離職交接中,通常會寫的非常明瞭,待辦事項、未辦事項、跟進事項,檔案、檔案、工具等,一應俱全。而且一般會有一個月左右的交接時間,我的前一份離職交接明細資料就有20多頁,後面純檔案資料又單獨補充40多項。接手工作的同事,也會逐一驗證,例如資料所在資料夾、重要資料的密碼等,以及外聯部分的聯絡電話,都很清楚、明瞭。不存在著差錯之說,不給他們留下口舌,也是一種行事的責任。

    2、退一步講,可以問問前老闆,是什麼事情,發生在什麼時間,可以協助解決。必竟責任心還是要有的。核實完事情的前因後果,興許就是一場誤會,消除大家的心裡芥蒂。如果薪資沒有發完,還要防著是不是有各種無端的剋扣。當然,大部分老闆都是講道理的。碰到格局小的老闆,就另當別論了。

    3、側面瞭解一下,是不是還有人在嫁禍他人。不排除有同事接手工作之後,做事能力一般的人,將事情弄砸了,不自己反省,反過來說是離職人員的過錯。這種情況時有發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4、最後要講的是:人在職場,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江湖很小,說不定他日又可遇見,能相逢一笑泯恩仇更好,若不能,就避而之。離開某個工作崗位,不代表能力不行,也不代表企業很差,有時候就是機緣巧合,沒有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事情,僅此而已。平常心待之。

  • 4 # 職強不息

    【大強師兄觀點】如果前老闆的意思是請你幫忙處理一下,於理來說可以不顧,於情來說,可以考慮幫忙。但是,從你的描述來看,前老闆的問題是:“問我這個損失該怎麼辦”,顯然有甩鍋追責之嫌,建議直接懟回去。

    我是如何懟Quattroporte助理的。

    前幾年,在一家公司工作時,來了一個Quattroporte助理,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做“是非人必有是非事”。

    一個助理,居然可以凌駕於副Quattroporte之上指手畫腳,以為自己拿著尚方寶劍了。(當然,Quattroporte那段時間也不知道是吃了什麼迷魂藥,行為反常。)

    既然無法在一起好好合作了,我於是就提出了辭職。辦理了所有的手續,最後交接我的工作筆記本時,我親手交給助理(同時告知Quattroporte):

    “這裡邊有公司很多的重要檔案,也是普通員工不能看的。所以,我交給你,你妥善把檔案儲存出來。”

    她是滿口答應。

    沒過1個月,突然側面得知我的筆記本給了一個新來的總監使用,而且居然是原封不動的給到新人來用。

    出於對公司負責,我立馬找了助理,再次重申我的筆記本里有很多重要檔案,普通員工不能看。

    她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說立馬處理。

    然而,3個月後,公司另一個副總告訴我:公司高層都在說,我離職的時候把電腦格式化了,所有的重要檔案都不見了。

    What??!!

    巧就巧在,恰好那幾天,助理要找一個重要檔案,問我是否有備份。我回了一封郵件,並抄送給Quattroporte。說明幾點:

    第一,公司所有的重要檔案,都在我原筆記本里。我不能也不應該保留備份。

    第二,該筆記本在辦理離職時,已經妥善交給助理。並有離職手續見證。

    第三,重要檔案遺失,應從現有工作中,找到責任人,並予以處罰。

    最後,離職時把電腦格式化,是小孩子的把戲,我不屑做的。

    沒多久,助理被開除。

    離職的時候我們應注意三點。

    離職往往是糾紛、矛盾發生的聚集點,稍有不慎,就會引起麻煩,所以,當我們要離職時,一定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定要按公司規定,嚴格走完所有手續。確保每一件交接的事情,都有接手人簽字。保留所有的單據。

    曹雲金離開德雲社的時候,說過一句話:所有的承諾都不及一張發票好使。

    我們不去評判曹雲金和郭德綱之間的恩恩怨怨,但是,在職場中,曹雲金“保留證據”的做法,確實是一個自我保護的良好習慣。

    但是,我們的“感情”也不能被別有用心之人給利用了。

    所以,在離職的時候。我們先講理,把事情搞清楚、談明白、處理好之後,主動權就會在我們的手裡。

    前老闆對我們如果依然是朋友相處,那我們互相多多支援,青山不改,綠水長流,待得他日相見,依然薄酒一杯話當年。

    前老闆對我們如果懷恨在心,落井下石,看不得離職員工的好,那我們就橫眉冷對,有事兒說事兒,沒事兒也別聯絡了。畢竟,大家都挺忙的。

    總之,人心難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對待離職的前前後後的這些事兒,理性處理為基礎的前提下,好聚好散,要是好散不了,那就看看誰怕誰!

  • 5 # 蟹肉的職場星球

    我沒有碰到過出差錯要我回去補救改正的,但我也碰到過很類似的情況。

    我那時已經離職了一兩個月了,忽然接到一條陌生簡訊,自我介紹說是我前東家新來的員工,接手了我之前的一個專案。

    那個專案吧,難度不大,但就是特別繁瑣,而且客戶對接的那個負責人也比較難搞,所以她就來問我一些細節上的處理問題。

    因為當時這個專案基本上是我一個人孤身扛下來的,前前後後三四個月,出差了好幾次,加班更加到昏天黑地,一提到這專案都有陰影了,但也的確內裡實際操作上的一些溝溝道道還真的只有我這種親自衝鋒陷陣過的人知道。

    為什麼我勸你不要理會:

    1. 你已經離職,原單位的工作已經與你無關

    不是讓你和前東家恩斷義絕,而是要你提醒自己,不要為了沒有意義的事情浪費時間和精力。

    這主要有兩個問題:

    第一,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你跑回去幫原單位善後,勢必要耽誤了你現在真正的工作。

    第二,老闆表面扯這些有的沒的,其實就是想甩鍋。你要真回去了,那就是做賊心虛,這下趟進這趟渾水,再也出不來了。

    2. 過一過二還有三

    很多人覺得幫幫老東家是情分,而且有些事是舉手之勞。

    可是老闆是什麼人?

    問到血腥味就游過去的鯊魚,見到有利可圖就絕不會放過的資本家。

    既對你知根知底,又可以免費多個勞力,何樂而不為?而且一開始可能都只是舉手之勞,越到後面登的門檻越來越高,而你卻越來越難拒絕。

    3. 就算真的是你的錯

    除非你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比如挪用公款啊、貪汙受賄啊,這種別說離職,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抓回來處罰。

    不然,就算你真的在過去的工作上犯了錯,公司也沒有這個理由一定要讓你回去善後。

    恰恰相反,你的繼任者和上司才應該對當時你的交接工作負責。

    所以啊,離職就離職了,向前走,別回頭。

  • 6 # 甜甜的妳

    很榮幸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我是你的話,我不會回去的。

    原因有兩點:

    凡是工作必定分工明確,你的職責是負責出圖,最後是否出片的決定權在您老闆手上,也就是說出片這個事情還要經過您老闆核查無誤才能出片。並非您一個人做的了主的,即便出現問題也不是您一個人的責任。離職手續辦妥,工資結清。說明勞動合同已終止失效,雙方之間也沒有什麼權利和義務了。去不去的看心情。您的工作也不是那種終身責任制的工作。誰能保證自己的工作不會出現問題。人在職場當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窩心的事情,其實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當時我按照公司的規定,提前一個月遞交了離職申請。但是當時那個主管陰我,私自藏著我的離職申請沒有交上去。到了時間,我做好移交清單,點好物資,要求主管派人跟我交接。主管卻說從來沒有收到過我的離職申請,我就把當時提交離職申請書的照片拿給她看。然後她又以沒有找不到人交接為由拖了我幾天,實在拖不過去就讓我辦完手續走了。那幾天我也按時上下班打卡了,交接完之後我就走了。後來遲遲沒有收到那幾天的工資,我打電話給財務,財務說是我們主管說的我沒有經過她的同意私自離崗,而且人事也沒有看到我那幾天的打卡記錄(後來經人事調查打卡記錄被主管刪了),所以那幾天就全部被算成曠工,曠一扣三,一毛錢都沒了。我當時很氣,但是心想好歹在那個公司待了好幾年就算了。不曾想事情還沒完,過了沒多久公司又給我打電話喊我回去補交社保。我說補交可以,先把我的工資給我。為了這個事情,人事也調查了,後來,公司給我補了工資,我也補交了社保。

    所以,對於不合理的要求,能拒絕的要拒絕,學會保護自己。

  • 7 # 城市之光KK

    這種情況要具體事情具體分析,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無論是辭職或者是辭退之日起都有30天的工作交接或工作“緩衝期”(若30天內雙方就離職事宜達成一致之日,彼此間工作合同關係也就隨時解除),如果你先已提出辭職,也與老闆就工作交接事宜在積極溝通,而且(單位)老闆也將你此前的工資全部結清,說明你們工作合約關係已全部解除(作為員工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也不能少)。分別站在員工和老闆立場去看和分析問題就有兩種情況,首先 實際已離職員工就拒絕老闆的任何要求也是本分,幫忙則是人情,而且員工要是選擇幫忙看似一次人情,實則也是為自己的職場長遠發展和人品形象建立都會樹立良好口碑,“不以惡小而為之,不以善小而不為之”;其次 作為個體私營單位,老闆的形象、德行和口碑就代表了公司的形象、文化理念,作為老闆必須有更大的格局和視野,“財散人聚,財聚人散”。職場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山不轉路轉、低頭不見抬頭見,人在“江湖”總還有見面時。所以我個人建議,即使是離職了的員工還是和原老闆友好和諧處理好之前工作遺留事宜。

  • 8 # 遊在北溟

    員工離職一般有以下3種情況:

    一是由公司主導的離職。工作表現不好,違反紀律。業績不佳,完不成KPI,被公司開除。

    二是由個人主導的離職。這裡面又分為“和平分手”,比如員工因家庭原因需要改換工作地點。“撕逼大戰”,因單位同事排擠,領導壓榨,無法繼續工作而選擇的離職。

    您講的離職倒沒有看出來與原東家有什麼太不和諧的地方,但也沒看出來關係有多麼甜蜜。

    一般員工離職,都會進行工作交接,這會涉及崗位工作方方面面,事無鉅細。有些甚至需要引入第三方進行離任審計,確保你在單位所有已盡工作畫好句號,所有未盡工作做好交接。

    這項工作既是保障單位利益不受損害,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員工切身利益,使他們可以無牽無掛的可以展開新的奮鬥。

    您主動詢問原東家是否進行交接工作,沒有接到肯定回答,我們可以認為已經完成此項工作。也就是說,你走後原單位發生的任何事情再也與你無關,不管好事還是壞事。(當然了,好事一般也不會輪到)

    因此,面對原東家的問責,拒絕是本分,幫忙是情分。如果以前工作時關係融洽,可以幫忙看一下問題原因;但若只是想拉個墊背的,請讓他尊重一下自己,也尊重一下別人。

    商品售賣中有一句話:“一經售出,概不退換”。那一經離職,應該怎麼樣呢?

  • 9 # 曹衛華戰略績效

    很明顯,這是老闆對你一個離職許久的員工的一種侮辱和能力的否定!

    無論如何,對於一個已經離職的員工重新回去最近工作上的錯誤,真的是荒唐至極!

    你完全可以拒絕,甚至回懟回去!

    老闆自己的工作出了差錯和問題,讓一個已經離職許久的員工回去背鍋!是不是太沒有節操了?

    老闆突然給你說,你以前的工作出現了差錯,讓你回去對接和處理。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和做法,主要原因有兩點:

    第一點:當初離職的時候工作交接不夠細緻和不夠注重細節,以至於有些工作和工作細節沒有交接清楚。

    後面的接替者在處理這一業務和問題時,出現了漏洞和差錯。然後讓你回去背鍋!這其實是一種非常險惡的做法!

    公司並不能因為你離職是工作交接不夠細緻和沒有交接清楚一些問題,讓你回去背鍋。

    雖然你工作沒有交接清楚,也有一定的責任。

    但是真正的核心責任在於你的崗位替代者在處理這項工作的時候,出現的工作疏忽以及錯誤而導致的差錯。根本責任不在於你,還在於做這項工作的員工。

    你完全可以直接拒絕!因為這不是你的問題,我已經從你們公司離職,沒有任何的勞務關係。

    請不要再騷擾我,你們這是一種沒有職業道德的做法!

    第二點:這項工作確實出現了差錯和漏洞,但是員工和老闆卻又找不到解決辦法和方法。

    然後才美其名曰,你以前的工作出現了差錯,讓你回去彌補!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就更加沒法回去了。因為這家公司在同一個已經離職了很久的員工耍心機、玩手段,完全沒有見你的職業智商放在眼裡。

    與其說這是一種耍心機和玩手段,倒不如說是在侮辱你的智商!

    對於這樣的企業,可見你當初的離職是非常正確。

    作為一個已經離職了的員工,工作中真的出現了難以解決的問題,卻又是你熟知的。

    老闆可以請你幫忙,但你沒有任何義務去做,幫不幫全在你的心情。

    他們可以與你當面跟你協商可和具體的解決方案,還不是用這種玩手段耍心機的做法來讓你回去處理!

    由此可見,這家公司的心機之深,不可謂不可怕!

    那麼面對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要看交情、看心情、看態度。

    1、看交情好壞

    職場上的很多人,可能會走過很多的單位,每走過一個單位,留下的是一份交情,這樣的人是情商高、有智慧的人。

    但是也有很多人不會這樣做,走過的單位就是過眼雲煙,以前的同事就像路人一樣,好像沒有出現過。

    和以前的老闆有交情,可以考慮回去幫個忙,只是幫個忙,而不是要有什麼交代,要負什麼責任。

    因為在離職的那一刻,這些事兒都已經辦妥了,已經沒有義務。

    幫忙主要看的是交情,是以前曾經共事過一段時間保留著的情分。

    2、看心情好壞

    其實回不回去幫忙,有時候也要看自己的心情好壞。

    因為不是義務,也不是必須承擔的責任,這個時候怎麼做,主要由自己的態度決定。

    因此,心情的好壞就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

    很多人屬於性情中人,作出的決定與性情變化有直接關係,心情好的時候有求必應、怎麼做都行。

    心情不好的時候:對不起,我沒空。怎樣做都無可厚非,都是理所應當,所以不必糾結。

    3、看態度好壞

    這種事情要看對方持什麼樣的態度。

    如果對方非常強硬,目的是要求你去負責,為其實已經不再需要負責任的事情,給出一個說法,或者承擔一部分責任,沒什麼商量的,選擇不去。

    因為已經離職,不再是上下級或者領導和員工的關係,他們已經失去了命令你的權利。

    如果對方態度比較好,站在朋友的角度,用一種求人幫忙的態度來找你,可以考慮幫忙。

    畢竟處理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對於一個技術能手來說,並不是什麼非常難的事兒。

    但是一定要小心,不能為已經成為過去式的問題承擔一些沒有必要承擔的責任。

  • 10 # 非知名首席人事官

    根據蝸牛君人力資源15年從業感觸,此事沒有必要處理的過於僵硬,多一點原則和包容,對此事的建議如下。①從勞動法角度來說

    作為一個離職的人員,實際上無需承擔過去的責任。當你簽訂離職書的時候,雙方都將各項責任說明並結束了,也就是你們之間的責任已經終結。

    ②從現實的角度來講

    如果現實中,確實是你原來的工作帶來的問題,建議找個時間去幫助一下公司,這不是法律而是人情,畢竟這是你曾經工作過的企業,應該有那麼一些感恩姿態。

    ③假設老闆蠻不講理

    假設這個事情不是你的責任,也和你以往的工作無關,而老闆又非常的不講理,你可以將自己的態度表明,並且告訴對方:願意給予支援,但是公司的態度必須改變。

    【人力資源視角】

    職場就是一個大林子,什麼樣的事情、什麼樣的鳥兒都有,對一些事情不需太較真,但是人總要有一種正能量的行為,所以建議你去酌情處理一下。

  • 11 # 抹抹的職場課堂

    這種就要看人品了,老闆的人品,你的人品,另外還有合同約束,離職時候是否簽訂一些協議,包括保密約定、稍後處理等,如果沒有,全憑個人。

    你這個情況比較明朗,因為你在離職的時候已經說的很明白,是不是需要交接一下,但是領導說不用,最後事情的分析,你自己最清楚,你也說了,要麼是領導檢查,要麼是新員工檢查,她們沒有做,現在找你的問題。

    建議你可以從幾方面考慮:

    第一、是否還會和原單位有業務往來。從長遠角度考慮問題,山不轉水轉,如果都在一個行業,有時候圈子很小,如果處理不好的話會影響個人口碑,以後合作也就好處理了,做人留一線,他日好相見。

    第二、前領導人品如何。如果領導之前對你很好,也栽培過你,於情於理也是可以幫的,其次,如果領導對你不好,人品也刻薄,要考慮一點,如果不解決是否會四處說你的壞話,或許將來換工作背調時候,給你穿小鞋。

    第三、自己是否有補救的能力和時間。如果這件事對前公司是個麻煩,但對你來講就是小事一樁,在不影響你新工作和花費太多時間精力的情況下,能幫的話就幫忙一下,就當做一件好事,如果已經超出個人能力了,建議放棄,不找麻煩。

  • 12 # 譚浩俊

    已經離職了一段時間,前老闆突然間給你說,你以前的工作出了差錯讓你回去對接怎麼辦?

    如果在離職後,原單位發現離職者在單位還有交割不清的東西,特別是賬目不清,甚至侵佔單位利益的問題,那麼,請離職者回去解決,是非常好的,也是值得稱讚的。因為,他們沒有直接以報案等方面的手段來處理。否則,問題就會比較大,對離職者也會產生極為不利的傷害。

    反過來,如果原單位只是因為離職者在職時,出現一些小的小的失誤,譬如像題主提出來的,有個別地方工作沒有做到位,存在一些差異,就要求離職者回去商量賠償的事。這樣的單位,離得好。否則,早晚有一天會鬧出不開心的事,甚至比現在更為嚴重。

    實際上,就算離職者存在某些方面不太周全,或者留下一點小問題。如果單位大氣,完全應當自行處理,而不要再驚動離職者。至多將來碰到時,把事情講一下,反而會令離職者感動。

    所以,對這家單位,可以去處理一下遺留問題,甚至賠償一點損失。但從此以後,就要當其消失。

  • 13 # 最傳播

    看完你的問題描述,我認為你已經做得很好了,老闆現在讓你回去對接,你完全有理由進行拒絕。

    1、你提前和老闆說過離職的事情

    你在問題描述中提到,你早就跟老闆談好了離職的事情,這樣也是為了方便他找到更合適的人,來接替你的工作,這一點你考慮的比較周到。

    2、是老闆突然打電話讓你不要來的

    這樣的老闆其實是非常沒有禮貌的。只為自己的利益考慮。找到新人後,都沒有對你這段時間的付出進行感謝,直接打電話通知你不用來上班了,我認為的老闆本身的做法欠妥當。

    3、你曾不止兩次提出進行工作交接

    從你在問題描述中,可以看到你曾不止兩次主動提出進行工作交接,但老闆給你的反饋是不用或者直接不回你資訊。不回覆資訊這種行為,讓人很不解,也是一種很沒有禮貌的行為。

    4、過了有一個星期突然問你有損失該怎麼辦?

    老闆的行為實在可笑。

    一方面:離職後你有權利不參與之前公司的事情,即使之前工作有失誤,那在離職結交過程中,也應該是交接過的,之所以沒有交接清楚是因為老闆主動說不用,甚至不回覆資訊造成的,損失跟你沒有關係。

    另一方面:出了問題了,老闆知道來找你責任,那如果你之前的客戶又開了一個大單,她是不是應該給你發點獎金。我很反感你老闆這種行為,遇到問題,不是先找自己原因,直接把損失記到你頭上,實在不妥。

    如果你內心實在過意不去,我建議和老闆進行協商,但在協商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別攬

    和老闆協商過程中,不要害怕,要不卑不亢,明確告知老闆,你現在已經離職,過來協商,完全是處於一種善意,是想幫助公司把不好處理或者說沒有交接完的事情交接清楚,不要隨便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

    第二、重新進行一次完整的工作交接

    要把自己的工作進行細緻地整理,最好列一個表單,什麼客戶什麼情況,工作到那裡了,現在進展中地專案還有哪些?都仔仔細細和老闆交接清楚,省的她老煩你。

    第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

    和老闆協商過程中,老闆肯定會對於進行各種抱怨,甚至無理由的將責任怪罪在你身上,你千萬不要情緒化,有理有據的和老闆進行談判,如果談不妥,也不用怕,因為你這件事,你本身做的已經挺好,隨便她怎麼處理,重新做好自己的工作交接就可以了。

    總之,工作中能遇到這樣的老闆也很正常,平常心對待就可以了,只要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沒有什麼可怕的。

  • 14 # 語見

    離職手續如果辦好了,想回去就回去,不想回去就不回去,因為你已經不是他的員工了,和之前的公司也沒有什麼關係了。還有一個就是工資結清楚沒,不然他可能利用工資要挾你,這樣的事不是不可能,如果錢也結清楚了,你就不用怕他了。

  • 15 # 農村創業土雞養殖姚姐

    不去,因為以前你離職的時候什麼已經搞清楚了,現在出了差錯,那肯定是其他人的問題,絕對不是你的問題,如果你回去了,恰恰說明這些事都和你有關。

  • 16 # 小懶v工作室

    離職了就代表已經解除勞動合同了,正常人礙於面子就算還有差錯也不會再找你,但如果他/她就不想你工作順利或者他們真的已經搞不定了才會出此下策,幫忙是情分,不幫是應該,建議不要理,自己還是得有點傲骨的。

  • 17 # 最笨的阿吉

    我認為你應該去核實下到底是哪裡出了錯誤,如果和自己有關就幫忙解決了,如何和自己無關能幫就幫下,不能幫就讓他自己去解決!如果工資存在爭議建議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反映。

    給你幾個建議:

    1、離職時不要口說,儘量簡歷書面的離職手續,工作交接單;

    2、有什麼時間儘量當面說;

  • 18 # 張世豪72612036

    我也遇見過,以前的經理穿小鞋,沒法幹,就離職了,過了有倆年了給我打電話讓我去幫倆忙,工資還是按照原來的算,不知道說這話的時候臉在哪?回了他一句人死完了!

  • 19 # fox4229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可以回答一下,因為經歷過。當時去了,解決了,但是卻發現不是我的錯而是真真切切的甩鍋,我也覺得挺可笑的,一是他們可笑二是自己。然後一怒之下,把問題還原成錯誤狀態,摔門揚長而去。心裡還默唸,你們一幫傻x都吃翔去吧!哈哈

  • 20 # 歐諾諾o貝爾

    如果是剛離職或不超兩週,需要我去,我肯定去搞清楚這個問題,先不說到底是誰的錯,我會給你個補救的方案!一是本著負責任的態度,不會逃避。二是畢竟是曾經栽培我的公司還是有感情的。三是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也一定會是有收穫的,當然不是指金錢上的收穫,是經驗!反之就不奉陪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趙諮對曹丕說孫權“屈身於陛下,是其略也”,這個略是什麼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