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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軌有保證書起訴第一次不判離婚,後來一直就這樣不聯絡,我帶著一兒一女在外面待了半年,現在男方讓我說離婚的條件,我說孩子跟我財產平分,他不同意,他說要孩子還說如果我帶著孩子不好改嫁對我有影響,我舍不下孩子,老二還太小出來的時候六個多月,現在一週多了根本不認識他家裡人了,我閨女肯定是跟著我,我到底要不要爭取我兒子。我也怕以後給不了他倆更好的生活,現在一看我兒子揪心的難受,剛給家裡打電話說爭取兩個孩子,如果他不同意繼續起訴,我好糾結。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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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陪娃日誌

    當然,如果感情還有挽回的餘地,能不離婚儘量不離婚。如果在一起真的不幸福了,離婚也是一個勇敢的選擇。

    如果父母沒感情了,卻打著為了孩子的名義一起生活,摩擦爭吵不斷,對孩子的影響比離婚還大。

    所以,我比較贊同,如果沒感情了就一別兩散,各生歡喜。

    但這並不意味著離婚對孩子就沒有傷害了。最近,咪蒙離婚引起廣泛關注,她說她跟兒子坦誠了離婚的事情,兒子表示理解。但是即便這樣,我相信孩子心裡肯定還是有創傷。

    所以,如果離婚,重要的不是孩子跟誰,而是如果疏導孩子的感情,如何保證給孩子更好的愛與陪伴。

    夫妻二人,如果離婚後還能平和相處,共同為了孩子付出努力,才是最好的狀態。而不是離婚反目、爭撫養權、說對方壞話、讓孩子敵對,這些會給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

  • 2 # lll好學好學

    那生活中男人對孩子好不好,孩子跟爸爸親不親。由於你一個女人帶兩個孩子太困難了對孩子也不是很好!現在女兒歸你你一定的了畢竟還小,但是兒子你就爽快點給你老公,但是有條件你有時間回去看望他也會帶他出去玩!必須要知道孩子在哪裡生活情況,如果老公沒有安置好孩子要附上什麼責任必須說清楚!因為離婚再婚是很正常的,就是怕再婚後對孩子不好,所以關於孩子的生活你有知情權和看望權。如果男人沒有履行對孩子好好照顧導致受傷心理不健康的情況下你可以直接接回孩子撫養權然後男人必須給孩子撫養費!

  • 3 # 包絮

    |一個母親,面對離婚,必須把孩子留在身邊!再苦再難,那是你身上的肉,千萬別把孩子交給男人!

    俗話說的好:有了後孃就有後爹!

    能死做官的爹,別死討飯的娘!

    孩子是媽的連心肉,一刻也不能放手!父親是靠不住的,舊社會就有鞭打蘆花的閔子騫,現下有多少新聞孩子被後媽打死打傷!到那時你哭死都沒用!疼死也沒人可憐你!

    要飯吃也要把孩子留在身邊!

    上法院離婚,要撫養費!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和孩子合法權宜!

    也別急著另嫁,世上有幾個對別人孩子視如已出的?何況孩子那麼小?

    告訴你一句貼心真話,這輩子生了孩子,你就欠了她倆了!

  • 4 # 情感小賣部

    按照法律規定,離婚時,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兩週歲到十週歲的看夫妻雙方哪一方對孩子成長更有利,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法官會考慮孩子的意願。所以即使起訴,兩個孩子都跟你的可能性比較大,除非你完全沒有經濟來源。

    至於你說怕以後給不了他們更好的生活,這個假設真的離婚,然後孩子都判給你,男方是要出撫養費的,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壓力。

    要不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這個我建議你思考以下幾點:

    1、男方的人品如何,對孩子好不好?我相信你最大的顧慮是在這裡,你擔心孩子給男方之後男方對他們不好,也擔心男方再婚後繼母對他們不好。

    2、公公婆婆對孩子好不好?假如公公婆婆是明事理的人,孩子他們也能照料到,甚至很喜歡這兩個孩子,那麼你是可以考慮不爭取撫養權的。

    假如以上兩點思考之後,你都覺得不放心,那你最好是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畢竟基本上的母親都對自己的孩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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