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空谷財譚
-
2 # 鑫財經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現實中很難。
問題的關鍵點就在於,你看到的合同是否真實有效,借款人是否存在,這筆業務是否真的發生,如果真的發生了,也有證據證明錢真的打入了借款人的賬戶,而且是從你的賬戶裡轉出的。
打個比方,銀行每天有人存錢,也有人取錢,你能隨便指一個取錢的說這個錢是你存的嗎?或者再來一個更不講理的,你丟了一把雨傘,你能隨便拿一把別人的雨傘說,我就把傘放在這了,別人拿了我的,我也可以拿別人的,找平了?沒有這個道理啊。
那麼問題來了,平臺給你看到的合同和借款人究竟是真的,還是一個幌子?錢是真的從你賬戶轉入了借款人的賬戶,還是轉入了平臺的賬戶?
如果上面說的是真的,平臺為啥跑路暴雷?錢都不在平臺,而是借給了借款人,它卷什麼跑?
而如果上面說的是假的,借款人並沒有收到錢,你又憑什麼向其追索?或者人家已經歸還了資金,結果被平臺佔用卷跑了沒給你,憑什麼再支付一便?
所以我認為很難向借款人要回本金,除非你有完整的證據鏈(真實的借款合同以及進賬出賬記錄相吻合)。
-
3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從法律角度來說,金錢債務到期不履行,債權人可以提起代位訴訟。因為金錢債務不存在履行不能,只要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對債務人的債務人提起代位訴訟。因此,按照這個規定,債權人是能夠起訴借款人要回本金的。
-
4 # 手機使用者4638939736
.......既然有稽核監管合法上市,既然投資人與之互有合同約定,既然這些受法律保護,既然違約任一方須承擔法律責任,既然被侵害投資人並不具有違約過錯,結果其實很清楚: 不論有多少"客觀影響因素"致爆雷,違約方須承擔無過錯方的損失兼違約罰金!至於案中違約方與其它商業合作中另有他人違約,此責任不能以此為耍賴藉口,由與之無關的投資人"埋單"!才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爆雷"中無良"互金"平臺從中非法獲利將是最大!從而誘發更多更大的"爆雷"!只有讓故意誘爆騙爆者感到此"邪招惡行"對己絕無任何"好處",反致自己災難深重,才會從根本上杜絕"互金"平臺的惡意"爆雷"!才能徹底根除p2p平臺故意非法侵吞投資人資金的醜惡毒招,還法律的嚴肅性,嚴打"老賴"故意搞爆平臺的邪惡,以盪滌金融領域之汙穢。
回覆列表
理論上可以直接找借款人要錢,前提是如果平臺提供的資訊是真實的話。
看題主展示的借款合同內容,顯示的是借款人與投資人之間的借貸關係,借款人可以憑這個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借款合同上並未顯示借款人的真實資訊,名字和手機號都用“*”號表示,也沒有借款人地址,這樣就為提起訴訟增加了難度,需要平臺配合提供準確的借款人資訊。
就我個人感覺,很有可能這個借款人是平臺偽造的,否則不會沒有地址。如果是這樣的話,錢是拿不回來了。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