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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程功聊成功

    趁這個機會跟大家分享一下籤署合同時的注意事項。

    簽字(公章)的效力

    簽署合同時,首先應該確保合同有效,具體說,主要是確定簽約代表是否有權利代表合同簽約主體簽字或蓋章。

    如果合同對方是公司,要加蓋公章,也可以加蓋合同專用章,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公章都是在公安部門備案的,有第三方可以驗證公章的真實性,但合同專用章、專案專用章等等,未必都有備案,因此萬一日後有爭議,對方說合同章是假的就很麻煩,甚至可能導致合同無效。

    如果沒有加蓋公章,只有代表人簽字,則要特別注意代表人是否簽署合同的許可權,除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外,理論上其他任何員工、高管都不能直接認定為可以代表公司,必須持有公司加蓋公章的授權書,且授權書中要明確代表人有權代表公司簽字,該代表的簽字才有效。

    如果合同對方是自然人,則應該由本人簽字,兒童、老人等無行為能力人,可以由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署,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簽字,也需要拿到相應的授權書。

    最後,簽署合同時還要注意合同首部(就是寫甲方乙方資訊的地方)的名稱是否準確,是否跟公章及簽字一致,其實現實中經常會遇到合同內容中寫的主體跟公章不一致的情況,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都是以公章為準。

    注意收集合同對方的資訊

    簽約時,應儘量詳細的體現合同對方的資訊,特別是如果對方是自然人,一定要註明身份證號碼、住址等資訊,因為公司的資訊是公開的,可以透過工商資訊網站等查詢,但自然人,只有名字沒有身份證號碼就很難查詢,如果對方的名字是韓雷、李梅梅這種大眾化的名字,全國幾萬個重名的,沒有身份證號碼很難鎖定對方身份。

    另外,不論是公司還是自然人,還要在合同中註明手機號碼和郵箱,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有很多細節資訊,比如關於產品質量、交貨期限的約定等,沒有在合同中約定,需要透過郵件、微信扥確定的,預留聯絡資訊在打官司時可以節省我方舉證郵件地址、聯絡方式真實性的步驟。

    不要有歧義、或給對方篡改的機會

    剛剛提到的的內容內容被劃掉就是這個問題,只要是雙方認可,合同內容可以劃掉,但如果雙方沒有在劃掉的地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話,萬一打官司,法庭無法判斷是當事人單方的行為,還是雙方認可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法官無法判斷是某一方偷偷劃掉的,還是雙方認可的。

    除了劃掉的地方要雙方一致簽字確認外,合同空白的地方也要全部填好或劃掉,一頁紙以上的合同要加蓋騎縫章,大家平時可能不太注意這些細節,我們做律師,打官司時經常會遇到一方當事人利用合同形式不完備,偷改合同的情況,比如在合同的空白處加上一句對自己有利的話,或者抽換掉中間的一頁合同等等,因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 2 # 今我來思520

    在籤合同的時候如果雙方都用筆劃過,除非雙方在劃過的地方按上手印同時簽上雙方的名字,這樣的話劃過的地方是無效。否則仍然認為是有效的,因為不能確定是不是單方面做出的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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