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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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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i三順
根據三分損益法可得七根琴絃的音高,三分損益包含“三分損一”、“三分益一”兩層含義。三分損一是指將原有長度作3等分而減去其1份,即:原有長度×(3-1)/3=生得長度;而三分益一則是指將原有長度作3等分而增添其1份,即:原有長度×(3+1)/3=生得長度。兩種方法可以交替運用、連續運用,各音律就得以輾轉相生。
這兩種生律方法所形成的長度關係、音程關係及其古代稱呼,三分損益法與古希臘畢達哥拉所用的定律法,阿拉伯人所用的“量音學”,在數理上是相通的、一致的,近現代統稱之為“五度相生法”。但三分損益法,只包括生出高五度與低四度的律,不包括生出低五度與高四度的律,而五度相生法則兼指兩個方向的相生。
“三分損益法”的基本原理是:
以一段圓徑絕對均勻的發聲管為基數——宮(1);然後,將此發聲管均分成三段,捨棄其中的一段保留二段,這就是“三分損一”,餘下來的三分之二長度的發聲管所發出的聲音,就是“宮”的純五度高音—— 徵(5);將 徵管均分成三份,再加上一份,即 徵管長度的三分之四,這就是“三分益一”,於是就產生了 徵的純四度低音——商(2);商管保留三分之二,“三分損一”,於是得出商的純五度高音——羽(6);羽管“三分益一”,即羽管的三分之四的長度,就是角管,角管發出羽的純四度低音——角(3)。
這樣,在有了基本音“宮”之後,經過兩次“三分損一”和兩次“三分益一”,“宮、商、角、 徵、羽”五個音階就生成了。宮生 徵, 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由於是“五五相生”,因此,樂律家們說起五個音階來,他們不說“宮、商、角、 徵、羽”,而是說成“宮、 徵、商、羽、角”。
根據上述理論而得出的算式,
應為: 計算先後程式 所合的音 算 式
(1) 宮 1×基本音(假設為81) =81
(2) 商 54×4/3 =72
(3) 角 48×4/3 =64
(4) 徵 81×2/3 =54
(5) 羽 72×2/3 =48
它們的實際比數是:
宮 商 角 徵 羽
81 72 64 54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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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時偷懶用定音器定音。如用天一琴茶定音定弦器。這款定音器分為鋼絲絃和蠶絲絃兩個模式,各種調式齊全。其實這是一種很不好的習慣,無助耳力的培養。
古琴七根絃音講究相合,音色才能完美。不同的琴有不同的振動特性。琴的整體振動、琴面振動、琴絃振動有機融合才能達到最佳效果,也就是說不同琴有其最佳的振動頻率區間,而可調節的環節就是弦的振動頻率,儀器能準確設定音高音準,但音色仍靠自己的耳朵,這可充分發揮操琴者對音樂的理解和偏好。
我通常先定三絃的音高,然後按照相合的原理,用泛音定好其餘的絃音,這也是邏輯關係,道法自然。古人講究“合”就是差不多的意思,要堅持不懈地培養耳力。
定音是彈古琴重要的一個部分,如寫字的硏墨。穩定思緒,聚精會神,心平氣和,是對操琴前的情緒培養,久而久之,養成良好的習慣。所以,定音還應遵守古法,那是古人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