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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請君對號入座

    法律是法律 人情是人情 就像父母沒有義務給兒女買房一樣 兒女有贍養的義務 但是沒有天天回去陪著你的義務。養孩子十八年 孩子養父母又何止十八年?難道這樣的前提下不講人情 養夠了十八年就要把死不了的父母扔墳地裡活埋嗎?同樣 當今放假居高不下 父母有能力就袖手旁觀看著兒子打光棍嗎?

    家不是講法律的地方 處處講法律的家庭不回好

    父母給孩子講法律 是為不慈 孩子給父母講條款是為不孝 不慈不孝是什麼樣沒有人情味的家庭呢?光靠法律 責任 義務把一家人捆綁在一起 不如陌生的鄰居呢。

  • 2 # 媽寶經兒

    父母1:房子是一定要買的!拼了這條老命都要買!

    很多父母認為兒子是自己的寶貝,孩子今後生活的幸不幸福很大的一部分責任都在自己身上,既然選擇了生兒子就一定要對兒子負責,即使辛苦豁出自己的老命也一定要為兒子奮鬥出一套像樣的房子來,首先替兒子買了房,兒子以後才能找個好物件,在兒媳家裡也體面,以後夫妻生活中兒子也能挺直腰桿,不用被媳婦嘮叨說沒房沒車。

    其次,趁現在自己還有能力就幫兒子一點,畢竟以後兒子還要面臨結婚後孩子的奶粉錢,一家人的吃穿用度都壓在兒子身上,作為父母的就應當在婚前替兒子置辦好一套房,省的兒子以後還要煩房貸的事。

    父母2 :房子絕對不買!我養他這麼大,連房子還要我買不成?

    也有一部分父母認為自己好不容易把兒子拉扯大,從小就照顧他的吃穿用度,又怕他冷又怕他熱,好不容易養大了,自己也該好好放鬆一下了。再說了讓兒子上大學不花錢?替兒子找關係找份好工作不花錢?這些都是要花錢的地方!自己哪還有閒錢給兒子買房?

    自己本來就做好了以後住養老院的打算,又不打算和兒子同住,要是他願意結婚後和我們住一段時間,等老了我就去養老院,這樣一來我還能幫他照顧一下孩子,要是不願意那就靠自己的本事去買房好了,反正我也已經盡到了為人父母的本分。

    父母3 :買不買房看情況,有能力就幫著付個首付

    絕大部分的父母都認為房子是有必要買的,但是,買不買也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父母都明白光靠孩子自己的努力買一套房是很困難的,但自己也年紀這麼大了,也需要自己存點錢養老,雖然說養兒防老,但是,畢竟兒子還不一定靠的住,自己手邊存點錢總是好的。

    有錢富餘的話就替兒子付個首付,或是借點錢給兒子,能幫就稍微幫襯點,但是,自己絕對不會說要拼死拼活的給他買套房子,兒子這麼大了,身為男人也要有一定的擔當,不給他點生活壓力他哪裡知道要奮鬥。

    現在自己拼命給他買了套房,他自己還是沒有一點危機意識,那以後結婚後不還是沒出息,房子說不定都會被他給賣了,這樣反而助長了兒子懶惰,還不如讓他以後自己付房貸,給他一定的壓力,讓他明白生活的不易,知道奮鬥的必要性。替兒子付個首付這樣既盡到了父母的本分又不會太過於縱容兒子,能讓他有必要的危機意識,這是再好不過的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各位條友,揹負房貸有資格結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