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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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上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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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安姥爺
這個問題不用說,撿到東西必須歸還原主,歸還不了是另一說法。
我今年就走了狗屎運,撿了三部手機。一個五十歲的中年人,一個三十來歲的婦女,一三十來歲的年輕人。他們丟了手機都很著急,於是我叫他們來取。只有五十歲的中年人,丟了手機還不知道,等我用他的手機打給他通訊錄上的:老婆,他才急了,趕緊來取。其實手機不重要,主要是主人的名種資訊,一般人都沒有備份,所以還給主人以後,他(她)們也是很感動的。手機給他們以後,我自己的自豪感也由然而生,還真有阿Q的飄飄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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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追好夢
撿到東西是要歸還失主的。如果撿到東西現場也有人看到作證,可在原地等待失主認領(有人在場)如果,沒有人作證最好,打電話報警交警察登記,由警察處理聯絡失主。不可私自帶回家。如果帶回家自用。事後經公安調查查出,(根據東西價值)可作非法佔有罪認。
建議大家多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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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浙南好人
撿到的東西應該歸還失主。有時失主比誰都急。特別是錢財的東西救命錢。所以作為我們中華文明古國更要注重道德文明。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物歸原主或上交這是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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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從頭再來路子
撿到東西要不要歸還失主,這要看是什麼東西:
1.如果是撿到百八十元錢或不值錢的小物件,你又沒有親眼看見是誰丟的,失主也不會掛失的,所以可以把拾到的小物件放到容易被人看到的醒目位置,便於有可能下次失主路過時看到。少量的錢拿去做善事就可以了。
2.如果是撿到的金額較大或貴重物品,應設法及時找到失主,可在知名的網站登個啟示如:2020年1月4日3點,在百貨大樓門前拾到人民幣數千元(不要說出具體數量防止冒領),或紅色揹包(不要透露包裡面的詳細物品防止冒領)。如果允許可以在拾到東西的地方貼上招領啟示。
如果上述方法還是無法找到失主,那就上交有關部門,決不能佔為己有。
自己撿到的東西要不要歸還失主?如果沒有認領的,自己能不能拿?
對於小編提出了這個問題,其實是關係到一個社會道德的問題。按小編說的這種情況,歸結到一句成語裡那就是:做人要“拾金不昧”中去。這句成語所表述的意思是要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美德,這也是社會上的一個好公民應具有的高尚的品質和崇高的社會責任感的具體體現,使每一個公民養成不佔小便宜的道德和社會風尚。
打從新中國建立以來我們社會大多數的人一直把“拾金不昧”當作成了傳統美德,而不是用法律義務來看待,看作成一個公民最基本的公共道德去遵守,但隨著改革開放,社會的多元化使人們法律意識的普遍地有了提高,究竟是用道德的溫情來薰陶,還是用法律的戒尺去確定“拾金不昧”的意識,社會上時常有其爭論,也就有了小編的這種提問:拾到的東西,要不要歸還失主?如果沒有人認領東西的話,可不可以由我來拿的問題。其實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裡“拾金不昧”就是我們現在社會做一個好人的一種基本的底線。社會需要真,善,美,如果把一切建立在自私及金錢上,這種社會危險的,國家沒有凝聚力的,同時也會形成人與人之間冷漠,無情,與社會良好風尚所提倡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格格不入,總是國家的形象大受其害。只有多做好事,多做善事,一個人才會心安理得說:我是一個對社會做出有貢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