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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京西玉人

    我又要說幾句實話了。

    這句話實用於正常的母子,母女,而那些不正常的母親,一概而論,對子女有失公允。

    舉例說明一下吧:我認識一個人,在他只有十五歲的時候,母親為了圖安逸,拋棄了丈夫和孩子跑了,(並沒有和愛人離婚)。

    孩子長大了,參軍了,提幹了,在部隊還多次立功受嘉獎,父親永遠以兒子為榮。

    兒子結婚娶媳婦了,想到母親,就多方打聽找到了母親,把母親接回來,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也好能照顧母親,把母親接回來的第三天,兒子回部隊去了。

    這個當媽的,在家欺負兒媳婦,三天兩頭的打電話,讓兒子回來,勸兒子和媳婦離婚,人家那個媳婦特別好,人家兒子不離,這個當媽的就鬧騰,最後沒辦法,只好把這個媽送走了。

    這個當兒子依然負責母親的生活費用,卻和這個母親沒法再親近了。

    不瞭解內情的還以為兒子不好呢?其實不是。

    試問,一個國家的功臣,遇到這樣的母親,該怎麼辦?難道這樣的一個人,也不配做人嗎?

    所以不要認為天下的母親都對,凡事都有原因。真的不能一概而論。

    所以我不認同這句話!

  • 2 # 談德公

    我有不同看法,對父母不好的人,也是人,因為他(她)也是父母所生的,肯定生出來的也是人,不過這種人喪盡人性就不應該活在人間,應該遭報應被雷劈,最好千刀萬剮,別得好死。

  • 3 # 藍色的憂傷

    對母親不好的,不配做人,這句話也對也不對,如果母親是個善良的母親,是一個願意為孩子做出一切犧牲的母親,如果孩子長大了,對母親不忠不孝,甚至厭惡嫌棄已經衰老的母親,那這個孩子就不配做人,是個白眼狼。

    母親白白的養了一個忘恩負義,不懂報恩的白眼狼。他就不配做人。假如母親生下自己的孩子,嫌棄甚至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那麼這種人,就不配做母親。如果被她嫌棄,被她拋棄的孩子,被好心人救助,長大成人,他當然可以不認這個母親。

    只知道生不知道養,有沒有資格做母親。所以這個問題要要從兩方面考慮。不能一概而論。在這個問題走入兩個極端。應該說大部分母親是好母親,大部分兒女,也是好兒女。不忠不孝的,畢竟是少數人。

    按照我的理解,不論父親還是母親,都是最偉大的,他們博大的胸懷,可以容納一切,從來沒有覺得需要兒女報答自已,只要兒女過得好,做父母的怎麼都行,也從來不需要兒女回報什麼 ,這是一種無私的愛,無私奉獻。只有孝順的兒女才能夠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

  • 4 # 香菸瓜子可樂

    不敢苟同。

    還記得《都挺好》中蘇明玉的母親嘛?

    雖然是藝術作品,但也是現實生活的寫照,尤其是在以前重男輕女的時代,而且可以肯定的是現在少數地區依然有這樣的觀念。試想一下,面對這樣的母親,有幾個人能做到所謂的對母親好?

    現實生活中,為了榮華富貴,拋夫棄子,導致妻離子散的例子也屢見不鮮。如果僅以母親之名為由,不管什麼樣的母親道義都希望子女對她好也是不現實的。人和人之間是相互的,這句話在這裡同樣適用。

    最後,對其好和對其承擔應有的責任是兩個概念。作為子女,無論自己的母親怎樣,如有需要,也應承擔基本的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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