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為建築地基的岩土,可分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
2岩石應為顆粒間牢固聯結,呈整體或具有節理裂隙的巖體。作為建築物地基,除應確定岩石的地質名稱外,尚應按規定劃分其堅硬程度和完整程度。
3岩石的堅硬程度應根據巖塊的飽和和單軸抗壓強度按規定分為堅硬巖、較硬巖、較軟巖、軟巖和極軟巖。 當缺乏飽和單軸抗壓強度資料或不能進行該相試驗時,可在現場透過觀察定性劃分,劃分標準可按本規範執行。
岩石的風化程度可分為為風化、微風化、中風化、強風化和強風化。
4巖體完整程度應按規定劃分為完整、較完整、較破碎、破碎和極破碎。當缺乏試驗資料時可按本規範執行。
5碎石土為粒徑大於2MM的顆粒含量超過全重50%的土。
碎石土可分為漂石、塊石、卵石、碎石、圓礫和角礫。
6碎石土的密實度,可分為鬆散、稍密、中密和密實。
7砂土為粒徑大於2MM的顆粒含量不超過全重50%、粒徑大於0。075MM的顆粒超過全重50%的土。
砂土可分為礫砂、粗砂、中砂、細砂和粉砂。
8砂土的密實度,可分為鬆散、稍密、中密和密實。
9粘性土為塑性指數IP大於10的土,可分為粘土、粉質粘土。
10粘性土的狀態,可分為堅硬、硬塑、可塑、軟塑、流塑。全部
1作為建築地基的岩土,可分為岩石、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
2岩石應為顆粒間牢固聯結,呈整體或具有節理裂隙的巖體。作為建築物地基,除應確定岩石的地質名稱外,尚應按規定劃分其堅硬程度和完整程度。
3岩石的堅硬程度應根據巖塊的飽和和單軸抗壓強度按規定分為堅硬巖、較硬巖、較軟巖、軟巖和極軟巖。 當缺乏飽和單軸抗壓強度資料或不能進行該相試驗時,可在現場透過觀察定性劃分,劃分標準可按本規範執行。
岩石的風化程度可分為為風化、微風化、中風化、強風化和強風化。
4巖體完整程度應按規定劃分為完整、較完整、較破碎、破碎和極破碎。當缺乏試驗資料時可按本規範執行。
5碎石土為粒徑大於2MM的顆粒含量超過全重50%的土。
碎石土可分為漂石、塊石、卵石、碎石、圓礫和角礫。
6碎石土的密實度,可分為鬆散、稍密、中密和密實。
7砂土為粒徑大於2MM的顆粒含量不超過全重50%、粒徑大於0。075MM的顆粒超過全重50%的土。
砂土可分為礫砂、粗砂、中砂、細砂和粉砂。
8砂土的密實度,可分為鬆散、稍密、中密和密實。
9粘性土為塑性指數IP大於10的土,可分為粘土、粉質粘土。
10粘性土的狀態,可分為堅硬、硬塑、可塑、軟塑、流塑。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