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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武暢聊籃球

    這個問題,我覺著作為男的不應該去考慮太多,應該更主動的提出加上女方名字,一方面,能提現出一個男人的擔當,二來,增加女方的好感。以後過日子,一輩子的事情,不要在物質方面計較太多,越是來的淡一些,以後產生的矛盾就會越來越少

  • 2 # 銘天美食

    其實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是理解和包容的問題。女方如果不在乎這些,可以不提這些要求,男方呢,如果深愛著女方,那麼就會主動把女方的名字寫上去。

    如果你們考慮的更多一些的話,那麼結婚跟財產有必然的關係,新婚夫妻在準備結婚的時候一般會要求有一套婚房,那麼這套婚房的歸屬就成為了問題的關鍵,一些女方會要求婚房上一定要寫自己的名字,那麼男方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離婚怎麼分割呢?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而結婚後買的房子,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根據物權公示原則,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就推定房屋歸誰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資購房可以看做為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只要男方能證明房子是由他出資的話,就可以證明這個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礙男方主張權利。所以,到了婚後,這個房子只要男方經過證明,依然屬於男方所有。

  • 3 # 悟道菜

    加你老婆的名字有必要這麼糾結嗎?!我怎麼感覺你們結婚像是小孩兒過家家,要分的這麼清楚嗎,就差拿個稱來稱一下了吧。

    如果以這種心態結婚,我的建議是不要加女方的名字,包括你的名字也不要加。對!房子沒必要買,婚也沒必要結,這就是我要給你的答案。

    我不知道你們是自由戀愛,還是媒人介紹的,因為從你問的問題我看不到有愛在裡邊。給人的感覺就好像今天只是暫時的結婚,過一段時間就財產一分,一拍兩散了。

    雖然現在都流行婚前財產公正,但我仍然建議雙方先談戀愛再結婚吧,磨合好了再考慮結婚的事,對你們真的很有必要。

    因為在結婚當前,作為男人都沒有很篤定的認為,和你結婚的這個人就是你的最愛,還在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左右為難。

    當一個人糾結選A還是選B這種左右為難的時候,最好的建議就是兩個都不選,因為你還不瞭解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不知道對於即將步入的婚姻家庭什麼是最重要的。

    這就好比一個女的問我:男朋友對我很好,可是我又喜歡了另外一個帥哥,我該選哪個呢?這個問題和你的問題一樣,兩個都不選是最好的選擇。因為對於這個女生來講,放棄任何一個,都好像失去了很重要的東西一樣,這其實是女生自己想要的太多,那如果兩個都放棄不選,這個時候女生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格獨立,精神自由,學過了成長,將來她再面對兩難的抉擇時,一定不會迷茫。

    回到你這個糾結問題也是一樣,在你糾結的表象下對映的是你倆不夠愛,某種意義上講,你倆是一種冷冰冰的交易,可能你們雙方父母都很殷實,有一點家底,感覺門當戶對,雙方的結合都不會吃虧到哪去,所以你倆的結合頂多算搭夥過日子。

    鑑於格局問題,我這裡就不給你如何經營好婚姻家庭的意見,沒必要,你們現在不適合結婚,先談談戀愛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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