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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草案6月19日第三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三審稿進一步明確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圍,增加了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等規定,對定向推送、搭售商品、押金退還、格式合同等做出規範,明確禁止電子商務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限制平臺內經營者在其他平臺上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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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電商調侃師

    如果真立法了,哪就是有人歡喜有人憂!對於做純電商的賣家是致命的打擊,利潤會變的更少,對於線上線下都有店鋪的商家,只是另一個銷售渠道利潤變少而已,對於消費者的話,質量有了保證,當然對於商品價格肯定會變高一些!

  • 2 # 電商小馬哥

    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意味著削弱電商賣家的利潤!電商越來越規範,對其自身的發展顯然是十分有利的。明確和細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責任,會讓消費者更放心大膽地網購。從這一點來說,會幫助增加網購人群。電商興旺了,實體店就會倒下嗎?不要將電商與實體店對立起來,他們實際是可以互相帶動的,天貓新零售618帶動線下門店銷量高漲就證明了這一點。

    實體店VS電商,未來銷售拼什麼?並不只是拼價格,還會拼服務。最開始,電商讓消費者感受到網購方便且便宜;現在,電商讓消費者感受品質服務,與線下聯動提供更好的購物體驗。“線上訂單,線下取貨”、“店內試穿,快遞到家”,越來越多的實體店發現了玩轉電商的秘訣。線上線下同價,一些商品可以提供線上下單,線下門店取貨,降低網店大促時庫存不夠的煩惱,也能打消使用者對產品質量的顧慮。一些使用者體驗感強的商品,比如鞋子、服裝類產品,可以在店內試穿,在店內下單,直接快遞到家。一方面可以免去來回更換商品的煩惱,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拿帶不便的麻煩。

    電商發展到現在,確實需要一套適應當下環境的法律規範。針對“大資料殺熟”,透過法律規定避免電子商務經營者作出對消費者不利的差別待遇,有利於保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搭售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草案三審稿中的相關規定,有利於打造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多贏共享、包容審慎的電子商務市場生態環境。同時,三審稿明確規範押金的退還,強化了對消費者的保護。草案三審稿對此明確規定,個人從事“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淘寶店鋪轉讓服務商易佰店評論稱,這一點可以鼓勵更多人參與淘寶創業。三審稿明確禁止“二選一”,將為打擊“平臺大了欺店”提供法律依據。

    不少賣家聽“電商色變”,其實都沒有搞清楚涉及哪些規範。電商賣家要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利潤就一定會降低嗎?商家可以在提升客單價上下功夫。目前來說,需要關注的電商徵稅相關的法律,但影響也絕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麼大。

  • 3 # 北漂生活日記

    先不急著回答是還是不是。

    我們先從好處方面簡單談一談。

    1.公平競爭

    不管是線下開實體店還是線上開網店,其實兩者都是就業,不可能說只要線上的就業而不需要線下的就業了,尤其是當前線上零售對實體經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雖然不大,但給很多投機分子鑽了空子,比如避稅逃稅、誠實守信等等

    2.控制假貨

    由於市場規範了,政府可以大範圍的控制製假售假現象,規範市場讓行業更能健康快速的發展

    3.增強消費者和賣家的信任

    現如今網路上的服務和資訊五花八門,很多平臺和店鋪都在收集資訊,這些資訊如果被有心人利用會產生極大的損失,比如大資料殺熟,廣告推銷,詐騙等,會讓大家對電商失去信任不利於市場

    綜上所述電商立法形成良好的競爭環境,保持電商行業快速穩定發展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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