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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吐血”事件反轉了。校方通報稱:去年12月10日,劉某女兒等5名學生確實因為學校管理紀律,被班主任處以跑10圈的懲罰,針對這一體罰事件,學校對涉事班主任進行了處分,暫停涉事老師的班主任職務,並對其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免去其品德學科科組長職務等處理。我就想知道,罰:跑步真的也算體罰麼?而且處理會這麼重?以後該怎麼教育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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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甘泉島8917542687813

    “罰跑步”當然算體罰了,自己都說出來了,能不算體罰嗎?

    一般來說, “罰跑步”與正常跑步是有較大區別的。首先,凡是懲罰性跑步的運動量和活動時間肯定超出了學生正常的運動量與活動時間,對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學習有不利影響;其次,“罰跑步”大多是在其他同學正常學習或活動的時間內進行的,這勢必會影響被罰學生的正常學習與活動;再次,“罰跑步”使學生萌生屈辱感,對學生心理健康不利;最後,“罰跑步”存在巨大的潛在風險。現在的學生體質普遍較弱,有點學生連正常的運動都堅持不下來,還有的學生本來就有先天性疾病,更有部分學生突患感冒等疾病,如果老師對上述學生的情況掌握得不十分清楚,而貿然對學生“罰跑步”,一旦出現學生暈倒或猝死等事故,將會給學校和教師本人帶來巨大的麻煩。

    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早就為教育法律法規所嚴令禁止,是教師在教育教學中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為了維護學生正當的權益,也為了學校和教師本人利益,校園內絕不允許諸如“罰站”、“罰跑步”等錯誤現象存在。

  • 2 # 孟想國

    一直以來,有關教育懲戒權的討論持續不斷,算不算體罰,要看教師在實施懲戒時是否得當。2019年11月22日,司法部官網釋出了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有老師和家長們最關心的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規則中明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職權,即學生違反學生守則、校規校紀、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法規,或者有其他妨礙教學活動正常進行、有害身心健康行為的,教師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以視情況予以適當懲戒。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支援教師正當行使教育懲戒權,制止有害於學生或者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言行。

    教師的懲戒權分為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嚴重懲戒。

    一般懲戒是指教師在課堂教學、日常管理中,根據學生違規違紀情形,可以採取以下方式當場進行教育懲戒:(一)點名批評;(二)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三)適當增加運動要求;(四)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暫扣學生用以違反紀律、擾亂秩序或者違規攜帶的物品;(六)課後留校教導;(七)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學生擾亂課堂或者教學秩序,影響他人或者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教師可以採取必要措施,將學生帶離教室或者教學現場,暫時隔離。教師對學生實施前款措施後,應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稱家長),要求家長共同做好對學生的教育工作。

    較重懲戒是指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現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教師經學校德育工作負責人同意,可以實施以下教育懲戒措施,並應當通知家長:(一)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課程表以外的遊覽、社會實踐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二)承擔校內公共服務任務;(三)由學校學生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四)在學校設定的專門教育場所隔離反省或者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行為規則教育;(五)要求家長到校陪讀;(六)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

    嚴重懲戒是指學生違規違紀、行為失範,屢教不改的,或者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學、辱罵毆打教師等惡劣情節的,教師應當提請學校採取以下措施進行教育懲戒:(一)給予不超過一週的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二)由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予以訓誡;(三)安排專門的教育場所,由專業人員進行輔導、矯治;(四)改變教育環境或者限期轉學;(五)學校校規規定的其他適當措施。對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經教育懲戒仍不改正的學生,學校可以給與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對高中階段學生,還可以給予勒令退學或者開除學籍的紀律處分。學生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學校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因違法、輕微犯罪行為但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式,建議將其轉入專門學校教育矯治。

    雖然教育懲戒規則已經頒佈,但其落地情況不容樂觀,對教師來講,看似有保障,但執行起來如何拿捏精準,特別是在“體罰吐血”等一系列事件發生之後,讓越來越多的老師對於懲戒權望而卻步。一些學校在出事之後,往往為了消除輿論影響選擇息事寧人,對當事老師進行處分,更進一步縱容了部分家長的不良行為,導致老師們不敢正確地實施教師懲戒,反之有可能就會背鍋。

    教育懲戒權的落實需要家長群體的理解和配合,更需要學校和教育部門為之撐腰。在教育懲戒方面,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管理者必須要有作為,現在當務之急是進一步細化教育懲戒細則,以此明確劃分教師懲戒之責,學生犯錯之實,讓師生都有保障。

    願社會輿論還教育一片淨土,願人們對教師這一職業多一份理解,願教育懲戒權真正得到落實,願負責敬業的老師不再內心受到傷害。

  • 3 # 再學二十年

    根據你說的這種情況下,“罰跑步”,是可以認定為老師體罰學生,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罰跑步”還是要掌握在一定程度之內,才是對學生有益的。

    《義務教育法》二十九條規定: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體罰學生是道紅線

    不得體罰學生,是一條紅線,如果老師沒有把握好懲戒尺度,懲戒很容易就變成體罰。

    而老師體罰學生,處理也非常嚴格,甚至會嚴重到解聘,乃至追究責任。

    “罰跑步”如何判斷是否是體罰學生

    單就“罰跑步”來說,其實,懲戒和體罰的界限還是很清晰的。老師可以根據學生體育課,跑步達標來判斷,一般初中、高中就是,女子800米,男子1500米。

    如果老師懲戒學生,都在這一範圍內,那麼,就沒有問題了,因為,這樣程度的懲戒,是學生可以承受的。

    顯然,圍操場跑10圈,大大超出這個範圍,所以,我認為,這就是在體罰學生,這個老師被處分,不冤枉。

    老師教育學生,要以理服人。

    讀書,是為了明理,學生犯錯誤,老師也應該,講道理,使學生認識錯誤。只有在學生認識到錯誤的基礎上,才有可能改正錯誤。

    老師教育學生,還要以德服人。

    其實,這也無需多講,相信每個老師都明白,但還是有些老師,會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懲戒學生,甚至會觸碰“體罰”這道紅線。

    學生犯錯誤,怎樣教育

    有一種現象,老師年齡越大,教學時間越長,就越不會在學生犯錯誤的時候,去懲戒學生,當然,也就不會體罰學生。

    一方面是,這樣的“老教師”教學經驗豐富,教育學生方法也多,“因材施教”掌握得爐火純青。在這樣老師教育下,學生都會很快就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加以改正。

    另一方面,就是“老教師”都對“師德”有很深刻的自身理解。

    這裡為何強調“自身”呢?

    其實,這也不難理解,比如有的老師拍打一下學生,這個學生馬上就知道,自己犯錯誤了,老師在提醒他;而有的老師也是拍打學生,這個學生就認為,這個老師冒犯到他了。

    產生如此大的差異,就是老師對師德的理解,沒有深入到自身,結合自身,只是流於表面上的理解。

    教育經驗、師德師風,確實會有一定標準,但是,不結合自身,融入自身,那隻能是“照貓畫虎”。

    這些也是年輕教師,要多向老教師學習的地方。

    總結

    老師在教育學生方面,一定要注重自身修養,除了學習、實踐,還要多積累經驗,多向老教師學習,這樣,才不至於觸碰體罰學生的紅線。

  • 4 # 程池

    當然算。既然是罰跑步,裡面有一個罰字,就有施罰者的惡意所在,同時被罰者需要付出肉體的疲勞甚至痛苦,當然是體罰。

    孔子說誨人不倦,就是告訴教育工作者要學會講道理,要用心,不能簡單粗暴。怠政者用皮鞭統治人民,周文王就不會這麼做,他用心,統治的地方連監獄都沒有,最後取代了商朝。好老師以自己的修養影響學生,以自己的德行引導學生,既是尊長又是朋友,哪裡還會有不聽話的孩子。學生天資不一樣,有的孩子本來就只夠一個高中畢業的水平,當老師的偏偏按照清華北大孩子的資質去要求,不逆反才怪。引導好這部分孩子的德行,教育他們要勤勞刻苦,教育他們遵紀守法,這才是教育的終極目的。

    當老師的不能太功利,不能看到別人推銷課輔教材賺了錢也去效仿,你這麼做了德行上首先就矮了家長一頭,憑什麼去教育別人。

    個人建議國家收回給予熊芳芳的一切榮譽,不管它過去做得再好,在網上高調辭職所帶來的錯誤示範本身就是一種犯罪。

  • 5 # 朽木老寶

    我非常肯定地告訴大家:“罰跑步"是“懲戒",而不是“體罰"!

    教育部2019年11月22日釋出的《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規定可以實施的教育懲戒方式有三。

    1.一般懲戒:點名批評,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書面檢討,適當增加運動要求,站立或者面壁反省,暫扣違紀物品,課後留校教導,暫時隔離。

    2.較重懲戒: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課程表以外的集體活動,承擔校內公共服務任務,予以訓導,隔離反省,要求家長到學校陪讀。

    3.嚴重懲戒: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予以訓誡,限期轉學、退學或者開除學籍。

    此《規則》第十三條(禁止情形)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教育過程中”,不得有超出正常限度的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

    此《規則》中的“教師權責"有:“教師正當實施教育懲戒,因意外或者學生本人因素導致學生身心造成損害的,學校不得據此給予教師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

    此《規則》中的“家長責任"是:“家長應當履行對子女的教育職責,尊重教師的教育權力,配合教師對違規違紀、行為失範學生的管束教育。"規則同時指出:“家長對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有異議的,學校應當引導家長通過正當渠道,合理表達訴求;對威協、侮辱、傷害教師的,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保護教師人身安全、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支援或者代表教師追究其法律責任。”

  • 6 # 柳鄉人

    什麼是體罰?什麼是變相體罰?

    所謂體罰,就是用罰站、罰跪、蹲馬步、打手心等方式來傷害學生身體或心靈的行為,體罰是處罰兒童的錯誤教育方式。顯而易見,劉某女兒等5名學生因為違反學校紀律,被涉事教師處以跑10圈,這一行為已對學生身體造成傷害,應屬於體罰行為。

    變相體罰是指用上述體罰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來懲罰學生。變相體罰同樣會侮辱學生人格,傷害學生心靈。其形式歸納有以下幾種: 1、罰抄:罰抄詞語、定律等超過五遍;課文超過一遍; 2、罰錢:不論數目多少,不論形式如何;3、罰做值日或罰其打掃衛生並連續幾天;4、辱罵學生,諷刺挖苦學生,等等。

    小結:教育教學過程中,不管教師實施的是直接懲戒行為還是間接懲戒行為,只要對學生的身體和心理構成了傷害,都屬於體罰。

    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對學生有哪些傷害?

    體罰和變相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健康有極大的傷害。在生理方面,可能使學生致傷致殘,甚至導致死亡;在心理方面,使兒童變得恐俱,缺乏安全感,並摧殘學生的心靈,扭曲學生的人格,損害學生的尊嚴,窒息學生的思想。加拿大學者就體罰對孩子將來身心健康產生的影響做了全球最大規模的調查。被體罰的兒童成年後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兒童的兩倍,而且患上焦慮症、反社會行為傾向和抑鬱的機率大大增加。

    教師如何避免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的發生?

    1、樹立現代教育理念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今天民主、自由、平等,已經成為時代的主流。作為教師,要改變"師道尊嚴"這一傳統教育觀念,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不要把學生當作被動接受知識的"容器",要把學生當作有思想、有感情、有獨立人格、有自覺能動性的人,要熱愛學生、尊重學生、關心學生、幫助學生。

    2、提高自身師德素質

    2008年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第三條 指出,教師要“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教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職業道德的高低直接關係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直接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所以應該大力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

    3、增強法制法律意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由此可以看出,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都是法律所嚴格禁止的。教師應該自覺地學習國家頒佈的各種教育法規,努力增強法制觀念、法律意識,並約束自己的行為。

    4、學會自我心理調適

    教師要避免體罰行為,還應該具有健康的心理狀態,因此,作為教師要學會心理健康的自我調適。(1)要幹一行,愛一行;(2)放下權威身份,能夠和學生積極地溝通交流;(3)學會彈性工作。不管工作多忙,學會讓自己的身心很好地放鬆;(4)保持充實、和睦的家庭生活;(5)別排斥去看心理醫生。當自己不能解決自己的問題時,要向心理醫生求助。

    5、培養良好性格習慣

    性格獨立、熱情開朗、耐心細緻、沉著冷靜、誠實正直、溫和寬厚,都是一名優秀教師必備的性格特徵。教師要養成良好的性格習慣,就必須在教育實踐中,自覺地進行刻苦磨練。

    總結:體罰或變相體罰對學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作為教師,一定要樹立現代教育理念,增強法制法律意識,加強自身師德修養,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努力避免體罰學生行為的發生。

    識時務者為俊傑。資訊和自媒體時代,教師的師德失範行為很容易被曝光和傳播。如果因此而毀了前程,丟了飯碗,實在因小失大,得不償失。近期出現的搧耳光,罰跑圈等涉事教師被停職處理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衝動是魔鬼。希望每名教師謹言慎行,好自為之。關於‘‘體罰’’,你有何高見呢?

  • 7 # 就這一個陳

    1989年的《兒童權利公約》明確指出:“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應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學校執行紀律的方式應符合兒童的尊嚴”,確保兒童“不受任何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這些觀念和思想應當在所有學校和所有教師中得到普及和認同。體罰、變相體罰是與兒童的人格尊嚴這一國際人權法保障的基本價值不相符的紀律措施,必須在中國法律中被禁止。而與此同時,教育法也應當明確規定學校和教師可用的合法的紀律措施型別及其操作指引,並且能夠引入更多“正面”的、非暴力的、富有教育意義的紀律執行措施。

    與體罰相比,變相體罰在某種意義上是個極有中國特色的概念,在英文中找不到一個專門的詞彙對應,即使在中文的各類詞典中也找不到其準確的定義。但既然中國義務教育法將"變相體罰"這個概念提了出來,就有必要準確界定其內涵。筆者以為,從教育法的立法原意來看,教育法是為了全面禁止教師使用各種有違學生人格尊嚴的手段作為紀律管理的方式,這些手段既包括暴力接觸學生身體的體罰,也包括採用其他方式但最終也達到了體罰效果的手段,因此才一併規定了“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如果給一個準確的定義,“變相體罰”就是“沒有接觸被罰人身體,但以非人道方式迫使被罰人做出某些行為,使其身體或精神上感到痛苦的懲罰形式。”這個概念強調三點:一是不接觸學生身體;二是採用非人道方式;三是使學生身體或精神上感到痛苦,產生與體罰相同的危害學生身體健康或其他違揹人格尊嚴的後果。根據這個定義,如果教師責令學生當眾脫褲子、脖子上吊破鞋等行為,即屬非人道地對待學生、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變相體罰。而強迫學生在烈日下長時間站立、跑步,或過多遍地抄寫作業等也因會產生危害學生身體健康的後果,屬於非人道的處置方式,應歸入變相體罰。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如果教師未使用非人道的管理方式,對學生的處治也未超出其年齡及健康狀況能夠承受的水平,那麼他的行為就屬於合法和正當的管理手段,不在法律禁止之列。

  • 8 # 葵花籽籽

    具體問題具體看,最好是不要去做。無論你怎麼做,出了問題都是你的錯。錯在你的教育方法或是方式不對。跑步很正常,如果一圈有800米,跑兩圈,鍛鍊一下無可厚非。但是跑了兩圈就吐血,問題就來了,你處理的方式不對。左右為難之下,學生有錯,需要教育,最好不要當真。

    作為老師,我想還是從思想上開導一下,願意聽的話,皆大歡喜。不願意聽的話,那就做一個佛系的老師。學生只要出了問題,最後受傷的還是老師,所以現在的老師都是跪著,求著學生多學。

    千萬不要體罰學生,因為體罰學生就沒有個標準。有時語言上都要謹小慎微,萬一你說的那句話,不小心傷了學生,學生走極端,後果都要你承擔。學校保護不了你,教育局保護不了你,你更找不到哪部法律可以保護你。

    現在的孩子很金貴,都是祖國的花朵,我們要盡心盡力的呵護。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接班人,我們要好好教育他們。上課睡覺,你要主動走過去,不要打擾他,給他披上毛毯,怕他冷著。你打擾他睡覺,會影響他的睡眠,影響他的成長。具體問題具體看著辦,保護好自己,好好幹,不要體罰。

  • 9 # 宜家95

    覺得不管孩子犯的什麼錯 體罰 或跑步也沒什麼建設性的意義 我兒子寫作業馬虎 總是把簡單的題算錯 我查了百度 馬虎大多來源於懶惰 我就說 兒子做錯一題 罰兩道題 這真有效果 同時堅持讓他每天練幾道數學題 我覺得這種針對病因施藥 才能起到查漏補缺的作用

  • 10 # 向子安

    罰跑步本不算體罰,跑步過快過長以致嚴重威脅身體承受能力,超過了“體罰”出現的後果。現在有的教師過度懲罰“熊學生”是不道德的形為,校方要對教師進行這方面的道德教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你的員工主動性很差,屬於扶不起,推不動,踢還痛那類,作為領導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