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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釋出《關於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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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oasis28

    各家公攤面積不明晰面積,位置,物業,街道,開發商,業委會無不虎視眈眈,醜態百出。

    地窖是公攤面積,可以按房屋公攤面積大小分隔成雜物堆放間歸還各戶。停車,雜物堆放,杜絕非法買賣公攤都解決了。

    物業用公攤車位賣業主的錢。 這是倒第幾次了?

    房本上25%的公攤面積不知道在哪裡造成的。 惜鼠留糧

  • 2 # 仨柒貳拾扒

    首先希望取消公攤面積,比如我自己的房子89.73平米,按常理說足夠大了,但是其實公攤面積佔了百分之二十,電梯 電梯間 過道 樓梯 排風系統 ,如此大的公攤面積卻要我承擔物業費,不合理。進入主題,既然取消公攤面積那當然就是實際面積嘍!假如取消公攤面積那你買房子就不會掏公共面積的錢,既然你沒掏公共面積的錢那肯定不會把公攤面積給你算在拆遷面積裡嘍!但是即便公攤面積取消,買房子的業主絕對不會少掏一分錢,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規則永遠實用,實際面積的價格絕對高的讓你懷疑人生,而且奸商們也不會少收一分錢物業費,會變向收取更令人啼笑皆非無奈至極的費用。還是那句話,買房要趁早。

  • 3 # 勇者無犋

    據我所瞭解的法律相關規定,調換產權房屋的,是按照原被拆除房屋的原居住面積結算,原居住面積是指廳、房的面積。產權房屋調換,必須要確保被拆遷人的居住條件,對房屋的經濟價值評估,在房地產物權經濟總價值內,必須要包含有被徵土地獨立使用權(房屋佔用的土地)的經濟價值在內。房屋中未有建築架構物的空地例如天井、長廊、庭園、花園、水阱等面積,同樣必須要予以補償。這些都不可不知。

  • 4 # 探之名

    謝謝您的邀請!再次申明,公攤面積沒有取消,住宅建築應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拆遷時房屋賠償面積計算,小編作為業內人士認為:1、開發商在拆遷時,是否跟您簽有協議?協議裡關於房屋賠償面積是如何約定的? 2、如果約定了賠償面積是多少,是指賠償房屋的建築面積,房屋的套內面積=房屋的建築面積*(1-公攤比例),其中公攤比例、容積率等開發商在規劃局裡有備案,很容易查到的!

  • 5 # 老刺蝟14

    借這個話題也說一下大家急呼盼,購房要按戶內淨面積計算的事。

    最近建設部已發文取消公攤面積,住房一津按戶內面積計算,大家以為這樣的話買房就少花錢了,連帶物業費.稅費等各項費用都可以少繳了。

    誰也不是傻子,你買肉帶骨頭和不帶骨頭的會一樣錢嗎?買蘿蔔帶葉子和不帶葉子會一樣錢嗎?

    多麼簡單的道理,取消了農民各項負擔,農業稅不用繳了,各種提留不用繳了,種地國家還按畝給錢……,可過去種地還賺點錢,而現在種地怎麼這麼多好處,種地怎麼不賺錢了?化肥.農藥.種子.澆灌.播種.收割.運輸.各種人工……。不也大大的提高了費用嗎?

    比如每平米房價原來一萬元,以後會成為一萬兩千元,物業原來每平米收費1元,以後收費1.2元不是一樣嗎?

    什麼取消了公推面積有的朋友歡呼雀躍,別再犯傻了,這裡消了那裡腫!

    真是:一天三個夠不夠?“不夠!不夠!″那麼三天九個怎麼樣?“吃不了,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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