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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白不太白8660

    首先明確了是自己不喜歡的人,那我覺得也可以分兩種情況考慮。

    1:如果你對他還不瞭解又不那麼反感,只是一個初步印象的“不喜歡”那最好留有餘地,不要做的太絕。

    先講一下我自己的真實經歷吧。我跟前任就屬於一開始對他無感但是可能由於時機對了,後來就在一起了。在一起後發現他很好竟然越來越喜歡他了[羞羞]一開始他給我感覺不太踏實,因為我們認識是因為當時大一我們文藝部在排練元旦晚會節目,正巧那天我們所在教室對面那間就是他們班在上一個晚自習……他們班在放電影看……然後我們休息時無聊幾個女生就一起偷偷溜進去坐在後排蹭電影看,然後突然有個人過來問我們要不要瓜子,要不要飲料什麼的,挺照顧人的。我們就心想,咦?這人還挺好噠 看了會一下課我們就趕快出來了……因為下課人家班裡人都到處活動,感覺不太好意思後來他就追出來要我手機號,因為吃了人家的嘴短,也不好意思不給,就留了qq號。當時立馬也有種被牽著鼻子走的感覺,心想真不該吃他送來的吃的,感覺他肯定一開始就不懷好意有目的的獻殷勤,並不是真那麼熱情善意的照顧我們這些外班人。就因為這個認識的開頭比較尷尬,所以一直覺得他一定是那種比較輕浮經常會追別的女生的浪貨……之後簡單聊了幾句我都比較敷衍,他約我好幾次都沒出去過,態度一直挺冷淡,有次因為說話態度問題鬧了點矛盾有點不愉快結果不了了之,之後我談了一個高年級的後來分了,那是我初戀懵懵懂懂。第一次明白了原來渣男不止在別人嘴裡!我竟然遇上了……這分了之後也巧……鬼使神差地他又聯絡我了。此時已經是一年以後我們大二了……具體不說了反正聊著聊著後來倆人出去操場溜了溜彎,聊了聊,後來又吃了次飯看了電影。相處過才發現他原來不是我以為的那種人,挺紳士體貼挺踏實!就在一起了)

    畢竟我們一生中會自己主動去喜歡的人其實很少,開始就彼此兩情相悅更是難得!所以能遇到一個投機的人不容易的。如果可能會有發展機會,那就不要輕易去丟掉!

    (不知道題主是男生還是女生……我是站在女生角度回答)女生大部分都是被追,所以這其中其實應該有一個相互瞭解的過程來看是否有好感,以及兩個人是否合適。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最終能因為愛情而結婚,可現實不盡如人意。所以我希望是理性的思考自己的情況。而不是想當然的幻想著一見鍾情的愛情……盲目拒絕一切起初沒好感的。因為有太多起初特別喜歡的,到最後不歡而散;也有很多一開始平淡無感的,最後卻有了幸福的生活!

    2:如果確實一丁點也不喜歡,甚至反感這個人,那就該明確表達不!可!能!不給對方留幻想的餘地,否則傷人傷己!但是要注意不要傷到別人自尊心,選擇恰當的拒絕方式。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如果是以前我可能會一杆子打死所有無感的,聊天都是一個字倆字煩了直接不回。畢竟越長越大我們不能那麼想當然的任性。給自己一個機會,也給別人一個機會,有些可能相處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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