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眾裡尋她仟百渡

    露臺屬於誰,誰就有義務修繕。如果是共有的,則物業公司有責任。

    如果都是專有部分,這就屬於區分所有權糾紛了,不在物業管理範疇,物業公司至多是調解人身份。

    區分所有權衝突主要應當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尋求社群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也可以起訴,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 2 # 劉金霞

    必須找專業正規有資質公司做防水修繕,不要再找推三輪防水的了,永遠無效,解決不了。防水要最佳化圖紙設防缺陷。選擇適合材料,考慮工序材料相容性。請理解防水是保護建築的。所以不要吝嗇!!!!

  • 3 # 219L

    我買的3層洋房,廚房外面有塊露臺,我想利用搭Sunny房,物業不讓,露臺下雨就積水,2樓遲早遭受影響……我也沒辦法,無能無力,

  • 4 # 路燈你爸

    靠,簡單,樓上要是說不是他的,物業也不管,太好辦了,直接花點錢,壘牆封上樓上通往露臺的通道,接著那些王八蛋就跳出來了

  • 5 # 藥明武陵

    樓上住戶沒改變露臺原狀,漏水是開發商的事情,一般來說,物業公司都是開發商旗下的,由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協商處理好!

  • 6 # 醉太平II

    根據法律規定,樓上漏水房間的業主是誰,造成漏水的原因是誰的,誰就應該負責。

    你樓上的鄰居是頂層,漏水的原因是整棟樓的屋頂漏水,漏到他家裡,然後又漏到你家裡。

    這種情況,要看天面是共用部分還是專用部分。

    如果屬於共用天面,有門和通道,供其他業主上去,那在保修期之內的,由開發商負責維修。

    過了保修期,要由業主大會雙超過2/3的業主決定,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維修。

    完全按程式走就是猴年馬月。

    現在變通的做法是業委會和物業協商先墊資修理,等到開業主大會的時候,合併拿單據來報修。

    如果你樓上天台是業主專用部分,即只有他家能上去,其他人不穿過他家上不去。

    則保修期內由開發商負責,過了保修期就要由樓上業主負責修理。

    但實際處理上,如果樓上業主不講道理,就沒有這麼簡單。

    當然是先找業委會找物業,讓他們幫著協調。協調不成,如果還要認真,就要去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的規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根據現有的案例,樓下業主要找專業的鑑定機構,證明你的漏水是由於樓上的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這個費用並不便宜。

    有了證據,這種官司一般會贏。

    贏了以後,對方如果通情達理會服從法院的判決,修理。

    如果拒不執行,怎麼辦?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這就是現實。

    現實當中。樓上住戶講理的,會自己出錢修,有些不講道理,或者完全不講道理的,有經過物業業委會的協調,樓上樓下共同出錢修理的。也有樓下出錢修理的。

    要樓下出錢修,當然既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但在遇到不講理人的情況下,不想秋菊打官司,花錢消災也許是代價最小的解決問題的途徑。

    上面說的都是韭菜的處理方法。

    如果您是仙人球,那另當別論。

    不過住洋房的人,一般而言,對這些小錢不會太計較,好好商量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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