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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中央文明辦已明確不將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推動文明城市建立在恢復經濟社會秩序、滿足群眾生活需要的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作用。那麼對於增加外擺攤位促進消費,您有什麼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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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歲月不居如流

    開放地攤經濟是2020年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下中國經濟下滑,擴大就業渠道,促進市場繁榮、滿足群眾生活需要的有力舉措。只要相應的管理措施得當,貼近民生的地攤經濟會使鋼筋混凝土構成的城市更具人間“煙火氣”,也會成為城市地域特色的一道風景線!

    雖然城鎮放開地攤經營對發展經濟、促進消費有許多正面的作用,但是其副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比如影響城市交通,影響城市市容,假冒偽劣商品盛行,出現經濟糾紛消費者投訴無門等現象會隨之出現,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髒亂差”現象,這也是之前被許多城市取締的主要原因。

    要想充分讓地攤經濟帶來好的作用,就需對症下藥,解決地攤經濟存在的諸多問題。本人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從上到下梳理歷年來有關限制地攤經濟的法規政策,加以改進和調整,從根本上消除對地攤經濟發展的各種障礙,同時確保政策的連續性。據瞭解,中央文明辦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已明確要求不將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那麼是否還有其他法規制約地攤經濟的存在和發展。要想讓地攤經濟走的更遠,明年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也需要修改,或者一勞永逸的將相關條款內容直接去掉。也可以同時出臺對城市地攤經濟的具體實施意見,規範監管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等市場主體行為。

    第二,要根據城市佈局,做好科學規劃。放開地攤經濟,並不是說在城市任何地方都可以擺攤設點。因為地攤經濟是以方便居民群眾為首要作用,所以攤位設定就應以大型居民區為主,適當在部分合適的景區及少部分其他區域安排少量攤位。也要根據交通執行規律和特點,確定市場開放時間是適合早市還是夜市。同時也要考慮城市人文特色,細分不同特色的市場,比如側重於瓜果蔬菜的,側重於日用小商品的,側重於各種地方小吃的等等。

    第三,城市管理者應當加強對地攤經濟的管理,合理劃分城管、環衛及衛生等部門許可權,或者由一綜合治理部門負責。尤其是存在的衛生、防疫狀況,要嚴格制定配套法規,比如讓地攤經營者簽訂衛生責任書,約束經營者的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比如,合理規劃佔道經營攤位,既考慮為附近居民生活提供方便,也要考慮不影響城市交通運營,不影響城市市容。再比如根據區域特點,合理確定擺攤經營時段和具體時間等等。

    第四,市場監管者也要負起相關責任,為地攤經濟保駕護航。地攤經濟一直在民間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經營者不用辦任何手續,不需要各種許可,不需要註冊登記,但是這絕不能成為市場監管缺失的一個藉口。因為只要有市場交易行為,就會出現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就會發生各種交易糾紛,給消費者造成困擾。所以即使是地攤經濟,商品價值也不大,交易數額不大,但是也必須制定出臺有關商品和服務投訴處理、反饋和獎懲機制,促進經營者合法經營,解決消費者的後顧之憂,從具體管理機制上促進地攤經濟的有序、健康發展。

    最後,地攤經濟關乎民生,尤其對許多低收入者等於多了一條謀生之路,只要不懶惰,只要不惜體力,就能提高收入、改善生活質量。每一個擺攤者背後都有一個不富裕的家庭,他們在為自己、為家庭奮鬥的同時,也為我們的社會做著貢獻!

    我們的城市應當包容,除了高樓大廈、豪華商場,大型超市,也需要地攤經濟的煙火氣!

  • 2 # 使用者曦睿

    李克強總理說,“地攤經濟是人間的煙火,是中國的生機”。地攤經濟是貧民經濟,擺地攤是底層民眾付出勞動掙小錢,為生計而為之,買賣雙方多為貧民,君見有富豪擺地攤嗎?有富豪在地攤購物嗎?開放地攤經濟是良策,順民心,合民意,活市場,擴就業,便民生,利大於弊。中國很多管理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但願地攤經濟管而不死,活而不亂,穩步前行。

  • 3 # 萊園子1651

    這方面的問題我在前面的幾次回答和評論中已涉及到了,不知道是否與大家的意見相符合?總的來說,地攤經濟在中國雖然有數千年曆史,但是近年來又中斷了幾十年,現在確成了新生事物,自然是需要完善和培育的。既然是新生事物,那麼在成長的過程中必然會出現一些問題,只希望少數人不要小題大做,發現一點問題就想把地攤經濟一掍子打死,這不利於當前經濟形勢,也不符合各級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初衷,更不符合底層群眾的經濟收入和消費需求以及脫貧致富等方方面面的問題。請反對開地攤的人們冷靜思考,對擺地攤的小商小販以理解和包容。當然地攤經營者更要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嚴格約束自已,爭當守法守紀的小商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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