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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介雨安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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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嘻嘻必笑
古代三妻四妾側面反映出人家有錢,窮苦人家是怎麼養起三妻四妾,女人身份地位很低下,大多數女人是寧可做富貴人家的妾,也不願做窮苦人家的妻。
現在法制社會只允許一夫一妻,婚姻維持不了,可以離婚,男女平等。古代不一樣,男人可以見一個愛一個,女人是不能有怨言的,否則只能落個被休的下場。古代男人地位高,娶三妻四妾實屬正常,正妻還得給丈夫張羅著納妾。
古代封建社會,環境、思想深深洗腦著當時的男人和女人。男人只要養的起,誰不喜歡妻妾成群,女人只有順從,才能生活和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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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森林野狼30801284
這個問題揭露了一個人的本性“慾望”。皇帝帶頭“三妻四妾”而且“妻妾成群”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女人當了皇帝也是如此。人活著就有各種各樣的慾望。權力慾,財富欲,性愛慾,……所以人如果沒有了高尚情操和信念,就會“為所欲為”。讓自己的素質高尚起來是不可缺少的。追求也就有了不同於一般人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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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跪射俑
古代社會男尊女卑,女人社會地位低,有錢有權的男人佔有很多女人。
女人在古代被視為男人的私有財產,有錢有權的男人以佔有更多女人為榮,體現自己的權勢、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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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奇博物館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古代的富人,對於三妻四妾制度很推崇,窮人卻未必。
為什麼呢?因為據統計:古代5%的富人佔有著20%的婦女。
為何會出現這麼大的反差呢?因為在那個年代,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即使是常年遠遊的徐霞客,都娶了4位妻子放在家中當“擺設”……
主要方法有以下三種:
一:男子的消亡比率高,數量大幅少於女性:在古代,戰爭、饑荒、水患等天災人禍頻發,這些事件在歷史的發展程序中絕無法避免。
而在這些不可抗力事件中消亡的大多是男性。
常看小妹文章的寶寶一定記得那篇《曹操有14個老婆,12個是搶來的寡婦,一代梟雄為何愛搶人妻?》。之所以曹老闆愛搶寡婦,那是因為大規模戰爭後,這些婦女的丈夫們大多陣亡。於是曹大善人發揚風格將她們都收了回來。她們已經守寡了,絕不能再讓她們守活寡。所以娶回來也算是幹了件好事(吧?)……
這樣的歷史事件有很多,小妹來舉個例子——長平之戰。
司馬遷的《史記》中對於這一戰的記載是這樣的:
《史記》:
“四十七年,秦攻韓上黨,上黨降趙,秦因攻趙,趙發兵擊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擊,大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盡殺之。”
秦始皇在二十六年(前221年)完成統一六國大業,當時全中國人口大約3000萬。一般認為在慘烈的“長平之戰”中,趙軍死亡45萬人,而秦軍也傷亡約20萬人,加起來就是65萬,佔到總人口數的22%。且均為男性。
此事件導致的最直接後果是:長平之戰後,秦趙兩國的寡婦激增數十萬。
類似這種規模的戰爭,勢必會干擾此後一長段歷史中的男女比例。
所以在那個情況下,本身男性數量就比較少,“三妻四妾”符合自然進化的規律……
二:可以花錢租一個:讀到這裡,估計會有朋友要問了:如果是非戰亂時期,男女比例差不會太大。在這種時期,多出的男性該怎麼辦?
答案很簡單卻很難做到——“租一個”。
為什麼不說“買”一個呢?如果將女性的數量看作恆定,那麼5%的富人佔有著20%的婦女。剩下的95%窮人競爭80%婦女。假設使用“買一個”的方案,一定是價高者得,這對於窮人來說幾無改善生活的可能。
怎麼辦?
“租一個。”
怎麼租呢?
古代有一個風俗叫“典妻”。
來看資料:
《清稗類鈔·風俗》:
“雍、乾以前,甘肅有租妻之俗。蓋力不能娶而望子者,則僦他人妻,立券,書期限,或二年,或三年,或以得子為限。”
“浙江寧、紹、臺各屬,常有典妻之風。以妻典與人,期以十年五年,滿期則納資取贖。為之妻者,或生育男女於外,幾不明其孰為本夫也。”
這段資料是不是令人驚掉下巴?
窮人A會將自己的妻子出租賺取外快,而窮人B因為沒錢娶妻所以會租A的妻子來給自己生子……
但確實是無奈之舉。
三:打光棍:如果你既沒錢,也不喜歡“共享經濟”,那麼只剩下最後一個可能了——“打光棍”。
前文中說過在古代三妻四妾的環境下,5%的富人佔有著20%的婦女。有錢人(比如徐霞客)即使常年不在家,也會娶幾個妻子,外加還常常要霸佔家中的丫鬟……
“有情但是沒錢”,結局會怎麼樣?如果女方家比較“通情達理”,那麼很有可能會要求男方“入贅”。
一本明代的書中記錄了這樣一個故事:
《續豔異編》:
“高郵張同知裡中,有王氏女,以夫貧不能娶而死。女亦自縊。張嘉其節,為言於有司,欲表其閭,未之竟也。”
明代有一位王姓女子,因為男朋友家裡太窮了,所以出不起聘禮,但女方家裡死活不同意。於是男方憤而自殺,王氏女得知訊息後,也跟著男友去了……
這是一個以“痴心”換“芳心”未果的悲劇……
如果你又窮又決定“非她不娶”,那麼結局多半悲劇。
“一夫一妻制”恰恰保障的是普通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底層男性的娶妻權利。
試想在古代“三妻四妾”的制度下,你覺得你能娶得到媳婦嗎?
別做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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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題人:西奇妹
參考文獻:
司馬遷:《史記》、
徐珂:《清稗類鈔》、
王世貞:《續豔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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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歷史每日說
古代男子都喜歡三妻四妾這是不爭的事實。你看,皇帝后宮佳麗三千,大臣也是有幾房姨太太,如清朝的和珅妻妾就有9人女子。三妻四妾就這麼讓男人有這麼大誘惑嗎?
身份地位的象徵在古代,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三妻四妾的。只有兩種人,有錢的或者有權的,試想下,普通人比如佃戶,連溫飽都有問題,每天跟土地打交道,根本就沒錢沒精力去多納幾個小妾,這不是給自己添堵嘛,所以三妻四妾都是有錢人或者有地位的人的活動。
傳宗接代的需要這點很容易理解,在古代不孕不育肯定也是有的。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什麼時代都通用的。因此娶的正妻沒法生育時,為家裡延續香火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納妾室來完成這個任務。而且很多時候正妻見自己無生育能力,也都會主動提出來讓男子納妾。這種觀念根深蒂固,哪怕你是貴族家的女子都會灌輸一樣的思想,很大程度上來說,女子就是傳宗接代的工具。
畢竟古代男子幾乎不讓家裡的老婆拋頭露面,更多的是男子在外面打拼,這也造成了當時的社會輕視女子。
貪圖美色想起一句話,“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很多男子都希望自己像金庸筆下韋小寶一樣有幾個老婆,而且個個都是美若天仙,這樣也不妄來社會上走一遭。所以很多人有三妻四妾的觀念就是想著自己能夠多幾個漂亮的老婆,說道理還是貪圖美色。
只能說古人喜歡三妻四妾,不可否認有念念不忘的因素在,但更是特定的社會時代背景造成的。 -
7 # 譚少盛老鴨
三妻四妾。是對女性不公。但是現在依然擋不住女人做小三。過去女人做妾是沒有人權。現在做小三。是理直氣壯。但也是男人有錢有本事都想多照顧幾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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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豫北老崔
首先中國歷史並沒有一定要三妻四妾,只是古代很多有實力的男人才有三妻四妾,古代單身男子依然多不勝數,與現在無異。
我們要知道古代女子地位低下,隨著父系社會的發展女人逐漸成了附屬品,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時期,女人地位更是低到了谷底。在封建社會之中,甚至出現了男子以道德,和規章制度來約束女人,讓她們安分守己的呆在後宅。不用想我們也可以知道,這些沒有生存技能的女子只能依附男子而生活,以至於有實力的男子可以選擇一夫一妻多妾。
首先,三妻四妾是男性表達權利的途徑,是男權的象徵,同樣也是財富的象徵。古代帝王為了彰顯至高無上的權利而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三千佳麗,同樣民間一些擁有很多財富或者很大權利之人以三妻四妾來彰顯自己的實力,彰顯自己的地位。
其次,男性喜歡三妻四妾跟女人喜歡很多男人追求自己一樣,男性擁有三妻四妾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而女人被多個男子追求也是一樣,這些無法用語言來炫耀的事情,只能用事實來證明,證明自己受異性喜歡和擁有很大的面子,無非就是擁有三妻四妾和被眾多男子追求。
最後就是自古以來男子都是比較專一的,這個專一不是鍾情某一位女子,而是年輕漂亮的。自古至今美麗的東西深受人們的喜愛,當然年輕漂亮的女子也是同樣,有正妻之後,看到年輕漂亮的女子男子想據為己有怎麼辦,就以娶偏房為藉口,以此類推小妾也由然而生。
可是如今底層的百姓則是讓女子壓的心力交瘁,現在女孩子不但要求男性擁有穩定的收入,還要有良好的習慣,專情與自己等等諸多要求。讓如今的男子內心充滿無奈,在無奈的同時又萌生出了逆反心理,不敢在現實抵抗,只能用古人三妻四妾進行反擊女權主義。
說白了古代男子鍾愛三妻四妾是權利、虛榮、花心,而如今男子對三妻四妾念念不忘是想找回地位上的尊重,畢竟被女人壓迫太久,只是借古人三妻四妾反抗一下而已。
最重要一點,我不是在說女孩子的不好,女孩子們不要對號入座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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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寺灣教育
“三妻四妾”是古代男人的權利,是男權至上的象徵,同時也是財富的象徵。古代男性之所以喜歡娶妻妾,無礙乎顯示一下自己的地位,同時滿足自己的私慾。就像現在很多權貴哪個沒有幾個情人一樣?平常人是無法養活的。
回覆列表
實際上,古代的三妻四妾是春秋時代的君主特權。三妻為:正宮,東宮,西宮。四妾是:其父母所贈一人,三妻各帶侍女一人。在千百年來,無論官民,只許有一夫有一妻,稱“匹夫匹婦”。法律規定可以納妾,但妾侍的地位類同於買來的女奴。
而且,妾可以被買賣。其所生子女也地位極低,稱為“庶出”。
可以說,妾就是有錢有勢的男人買來的生育工具。被看中的是年輕的身體和美色。
後來明朝時有說三妻是“正妻,偏妻,下妻”。其實,偏妻下妻都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妻,實際是妾。
要說古代的男性都喜歡三妻四妾,也並非如此。在母系社會,女尊男卑。女子可以“一妻多夫”。
那時男子總在女子身後一丈之遠跟隨,生怕別的男人來爭搶,故稱“丈夫”。也有說是當年女子擇偶,選一丈高(古一丈約七尺,一尺合六寸)的男子為夫,是為“丈夫”。
待到男子掌權的父系社會,女子成為被壓迫奴役的對像。但不是一點權利沒有。
作為家庭正妻的就擁有和丈夫一樣的權利。像某些女頻穿越文所寫的穿越到古代當小妾,逆襲成正妻的。絕對會被官府抓進監獄,並判決離婚。
所以良人家庭決不允許自家女兒作小妾。
在古代,律法是為權貴們服務的,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突破法律限制。普通人必須尊守的一夫一妻制基“匹夫匹婦”,對他們而言是罵人話。
要說現代還對三妻四妾念念不忘的,也只是某些人的陰暗心理。這些人追求的不是心心相印,自由平等的愛情。而是如過去權貴們高高在上,可以隨心所欲奴役他人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