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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洹水雅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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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斷後我跑路
這個我個人認為不是就業歧視,我覺得這個應該算是按照你的能力去給你分配合適的崗位。
就像是學歷,這個其實也是一種能力,因為你本科學的東西就是沒有博士學的東西多,也沒有人家知道的多,所以公司肯定是要根據你的能力去給你定一個崗位,關鍵是這個崗位的工作你還要能為公司創造出價值啊。
如果說讓一個本科生去幹博士的科研工作,這個就是很不現實的,他根本就不懂那些東西,他也無從下手,把他放到那個崗位上,他只能是浪費公司的資源,不能給公司帶來價值,那麼這個公司就很難存活下去。
同樣的道理經驗也是一樣的,一個有經驗和沒有經驗乾的工作肯定也不一樣,還有性別,一些工作就不太適合男性,比如說保姆,有些工作也不適合女性,不如說礦工。
所以說不能這麼武斷的去說這就是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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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驚鴻一瞥Y
我覺得如果就學歷、年齡、性別、行業、崗位和經驗這些要求在面試的時候填寫,是否存在著就業的歧視是一個雙向的答案。
第一:用人單位和用工者之間存在著一個雙向選擇的關係,在你進入一個單位之前,你會透過網路的渠道對單位的規模,行業中的口碑,所選擇崗位的用工要求等等在網路上做了功課,進行了瞭解,你對用人單位有了一個大概的瞭解,你在去這個公司面試的時候,最後也會向考官詢問新工作的大概的工作內容,你的晉升和發展的方向,你的薪資待遇等等這些問題。這個就是你對公司的瞭解。那同樣公司面對你的時候,也是一無所知,那隻能從你填寫的簡歷當中,需要你填寫你個人的學歷、年齡、性別、以前的工作經驗等等的資料,來對你進行了解,確定你是否匹配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要求,以此來確定是否錄用你這個人。這個是同等的,雙向之間的平等了解。如果只是單純的對用工者的瞭解,那是不存在歧視的!
第二:如果說存在著歧視,那就是很多企業設定學歷門檻,比方本科以上的學歷,那低學歷者就被排除;設定經驗要求,比方同行業同崗位幾年以上的工作經驗,那剛畢業的大學生就沒有優勢;設定性別要求,比方出現“須為男性或男性優先“,那在條件相當甚至更優秀的情況下,女性經常僅僅因為性別問題被用人單位拒之門外;設定年齡要求:比方40週歲以下,這樣出現了大批的“4050”勞動者找工作難的現象。等等這些一系列的規定的設定,從企業的角度來看是為了降低企業的用人成本,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面也造成了對一部分員工的歧視。特別是在對一些性別,年齡上的限制,如果用工單位有這些的設定,那無形是對一部分人群的歧視。
第三:我覺得在用人的時候最大的歧視是對“是否已婚已育”;要求提交體檢報告;這樣對一些已婚未育,未婚未育的女性造成很大的用工歧視,甚至一些已婚已育的女性也會被問到是否會生二胎。必須提交體檢報告,要求一些功能性的檢查。雖然國家也開始對這些方面有規定,但是在面試的過程中,勞動者永遠是在一個弱勢的地位,這些的歧視,最終受傷害的還是勞動者。這些完全就是赤裸裸的用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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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單位列出的條件都是一些基本要求。
就目前中國的法律來講不算是就業歧視,在有些國家,可能會涉及“性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