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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波不興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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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江說實話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低保的相關概念。
低保即村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力。低保是動態的,每年都會進行低保複核的,凡是不符合政策的都會直接退保。
下面說一下低保如何申請(村居委會——鎮政府——縣政府(街道辦)):
低保申請是以戶為單位申請的,但是申請結果可能是家庭成員一人享受也可能是全部享受。申請人首先去當地村居委會諮詢申請低保需要哪些材料,自己準備好材料交到村居委會處。然後村居委會會定期召開低保聽證會,一般一年兩次。通過低保聽證會後由村居委會公示後把相關材料送到鎮一級政府稽核,鎮政府會派人入戶核實。通過鎮政府稽核公示後且無異議再交到縣一級政府,由縣一級政府入戶核實且公示無異議就意味著申請通過了。一般這個過程需要半年時間。
低保戶工作不一定意味著會被取消低保,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就可以繼續享受低保了。習近平總書記說過:幸福是奮鬥出來的。我們應該以享受低保為恥,不應該以享受低保為榮。好吃懶做終究會害了下一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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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阿牛日記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低保戶一般都是有工作的,低保戶有工作是不會取消低保的。
1、關於低保戶
2、列舉我們村低保戶
在我們村有這麼一家低保戶,一家五口人,A某35歲他爸爸75左右身體體弱走路都需要扶柺杖,老婆有是先天性啞不能幫自己太多忙,女兒7歲,兒子5歲,現在正是上學的年紀,無奈農村小學學校沒落了,導致農村父母把自家小孩都帶到了鎮、縣去上學,為了不讓自己孩子落後別人太多,A某也把他的孩子轉到了鎮裡小學,但他們的負擔就又重了,A某在外一個人打工養活一家子確實困難,村裡領導於是就放了個低保戶給他們!
3、低保戶的希望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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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裡百合7
我想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不曉得所說的家庭平均收入,是不是純收入,也就是開銷之後的收入。假如,家庭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但收入用於疾病,和生活開銷(只是假設),這算不算不符合低保條件?其實誰都明白,人活著光生活花不了多少錢,關鍵是疾病,那種死不了又要花錢的疾病。有好多癌症病人,一邊化療一邊上班,他們的工資都超過了最低生活保障,但都送進了醫院。就憑那一個月兩百多元的低保,不上班怎麼活??難道這樣的人上班也要取消低保嗎?我覺得低保只是對疾病貧困戶的一種幫助,但最大的幫助是有疾病的人,病發時住院能報銷多一點。真不希望有疾病的人,取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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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52050570275
不能取消,我看到一個家庭,她本人身體不好,失去勞動能力,母親殘廢,父親去世,這樣的低保能取消嗎?今年我還為她們一家人爭取取消廉租房的物業管理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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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五足人生
在2020年,國家脫貧年,鼓勵低保戶務工,努力脫貧,但脫貧不脫政策,低保金也是你支付轉移的一部分,不會取消你的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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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來
這要是誰給你上的低保!要是有關係的是不會取消的!沒關係的是要取消的!本身低保的不一定是最困難的戶!困難的不一定能上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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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微笑與平靜
你工作了,就有收入,但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還是符合低保條件的。家庭人均收入,就是家庭全部收入除人口個數所得的平均數,例如,你家庭人口4人,只有你一個有工作,那就要你每月的工資除4所得到的收入數,就是家庭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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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軒轅浪
你的工資只要高於你們當地低保標準,就會被取消低保。現在精準扶貧各地關於低保的審查很嚴格。要打銀行流水,水電費轉賬記錄;還要子女的收入證明甚至還要支付寶,微信轉賬記錄等等。如果被查到不符合低保還領取低保金是要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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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題主的具體描述是:低保戶一旦工作,低保會被取消嗎?
先給出結論:低保戶的家庭成員參加了工作,低保是否會被取消,與兩個因素有關:1、本人工資的高低;2、就業單位的性質。為什麼呢?
按照政策規定,低保戶之所以取得低保資格,按月領取低保金,要因為:1、該低保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的低保標準,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需求,才給予了財政資金補助。也就是說,家庭人均收入低,是給予低保待遇的決定性條件;2、也沒有超出當地政府規定的家庭財產。即:取得低保資格的前提條件,是該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財產狀況都符會政策規定,家庭生活困難,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
現在低保戶家中有人工作了,這當然是好事。掙得一份工資,可以立即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條件。但實事求是地、客觀地說:工作了自然就有一個工資高低的問題。剛剛超過最低工資標準,每月發1500元--2000元工資的,叫工作,每月發5000元—20000元工資的,也叫工作。工作和工作的工資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這是第一個方面,即工資的具體金額。
第二方面:工作單位的性質。這是指孩子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參加工作了;還是到國有企業正式參加工作了;擬或是以勞務派遣工身份到用工單位工作,貌似高大上,卻領著極低的工資;或者到小微企業臨時打工,甚至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到處找臨時活,苦苦打工度日。工作單位性質不同,個人身份自然不同,工資收入自然差別很大。
之所以強調這兩個方面,是因為不同的工作單位,工作的穩定性差別很大,收入也有一個穩定不穩定的問題。有固定的工作崗位,有穩定、可預期的工資收入,肯定是好工作;反之,當然不是好工作。
正常穩定的收入,當然可以提高全家人的人均收入。當工資收入的數額明顯地抬高了全家人的人均收入,並超過了當地低保標準時,低保戶的低保待遇就必須取消了。如果沒有超過低保標準,但人均收入卻有了明顯的提高,就應該相應地降低全家人的低保保障類別,自然也就降低了每個人的低保補助金額。這是第一個視角,工資收入的高低對低保資格的具體影響。
同時,必須強調的是:如果低保家庭走出的孩子是己畢業的大學生,通過正常的招考等途徑,被錄用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這時孩子就成了體制內人員,當然也是財政供養人員。在此情況下,不論工資高低,一律一刀切,必須取消全家人的低保待遇。原因很簡單:體制內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屬於全社會正常偏上水平,不會太低;同時,如果允許體制內工作人員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將會為以權謀私、人情保、關係保等違法違紀行為開啟方便之門,導致無法收拾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肯定很壞。其餘到國有企業參加了正式工作的家庭,也應該嚴格地予以控制,但一般不宜一刀切。總之,目前的低保政策,在核算低保戶的家庭人均收入時,對非體制內工作人員的收入持比較實事求是、比較客觀的態度。
所以,如果低保戶的家庭成員參加了工作,除了財政供養人員的家庭必須一律取消低保待遇之外,其他崗位的工作,應按工資高低對人均收入的影響程度來決定取捨,即可以降低保障標準,又可以取消低保待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予以處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