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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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子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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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煙如夢觀球賽
現在NBA就如同一個經營多年的老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爭奪中他要收穫更大的收益,他有自已的優勢那就是裁判,裁判有決定比賽勝負的權利,(當然是實力對比相差大的不受影響),前兩場火箭受裁判影響大,哈登和德帥都急了,哈登的眼被格林打成那樣都沒處罰格林,第一場裁判報告出來了,很詳細,火箭誤判的次數多,錯了就應該改,其他比賽(如田經等)都可改判,NBA聯盟這種以裁判為審判官的形式會害了整個行業的發展空間,人為決定比賽結果是死穴,成潛規責誰還看,這幾年NBA的收視率在下降,急待改革!
再一個是NBA製造一個談話由頭,讓人們議論,產生許多話題和爭議,讓比較嚴肅緊張的氣氛有種娛樂圈的味道,讓眾多媒體人有文章可作,有點編故事的味道。
但願規則更人性話,情節再曲折更好,讓努力的隊得到好結果,使環境變得更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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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生不息的希
CBA真該多學學NBA,沒有爭議,製造爭議;沒有話題,製造話題。看看CBA的總決賽,乾淨利落的4:0完事,一點話題都沒有。姚主席真該製造一些爭議、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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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尷尬有料
沒必要糾結,NBA的每個球員與教練都是演員,我們都是觀眾,怎麼操作都需要聯盟這個總導演,如果不遵從遊戲規則,離沒人聘就不遠了。
巨大的利益決定“火勇”大戰一定會被主宰
一、比賽規則。NBA是商業聯盟,無論是當年的“巴克利規則”,還是“防守3秒”,以及後來的鼓勵進攻炮製的“小球時代”,都是為了增強比賽的流暢性和觀賞性,為聯盟去贏得更多的利益。二、潛在的“遊戲規則”。“場場有加時,輪輪有搶七”的結果是聯盟特別願意看到的。所以,東西部半決賽四組對決,有三組都打成過2:2的比分。每到比賽關鍵時刻,比分焦灼的情況下,裁判就會搶鏡。多數情況是,比分領先的球隊將被吹罰犯規。例如:“火勇”大戰G4,火箭領先比較多時,出現了連續被吹罰三次犯規。因此,大膽預測一下:現剩下三組對決中,至少有一組或者更多出現“搶七”。因為比賽越多,所售的轉播權和門票越多。聯盟利潤會更加豐厚。三、“火勇大戰”一定會被聯盟主宰。因為兩隊的賣點太多了。去年搶七的恩怨;格林、考辛斯的爆脾氣、格林被詬病的“髒動作”;保羅的4000萬年薪;哈登被詬病的“碰瓷”打法和MVP的競爭;水花兄弟的三分;杜蘭特的無解進攻和被人稱之為投敵的加入……,絕對都是噱頭和賣點,而這正是聯盟需要的爭議、恩怨、隔空口水仗等等。而且兩隊實力非常相近(原本考神不傷,勇士把握能大一些,但考辛斯非常巧合的受傷了)。火箭的陣容深度,勇士的死亡五小,讓比賽撲朔迷離。然後裁判成為眾矢之的。球迷對裁判的爭議似乎已經超過了比賽本身。今年兩隊的裁判報告比比賽更讓人關注。,聯盟目的達到了。因為,吸睛就是吸金。今天杜蘭特傷了,能否復出不說,火勇搶七的機率非常大。四、與博彩的喜結良緣,讓比賽已經不純潔了。
因此,個人認為“火勇大戰”並不見得是真正實力的體現。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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