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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從小帶大他們我生的我養,用自己事實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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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敗狼回顧

    一:先說說大概吧,要看小孩多大了,①十八歲以上,成人了,法律上管不了,也就是沒有撫養義務了,和父母平等了,必須自己的路自己走了。②十八歲以下,有辯識能力的,法律上來講,要孩子自己選擇父母一方做監護人。③嬰兒跟母親是法律傾向。特殊原因除外。

    二:當然,小孩子很大了還能離婚的夫妻,雙方都有問題,不是那一方的錯,是日積月累的矛盾爆發了而已。

    中國婚姻,傳統說法是要門當戶對,①因為只有門當戶對了,夫妻雙方才能勢均力敵,才能相持不下,才能長久對抗,鬥而不破,故而能在爭爭吵吵中過完幸福的一生。②如果一方太強大,而另一方太弱勢,那就完了,根據得寸進尺的邏輯原理。強勢的壓迫會越來越大,而反抗要麼越強,要麼放棄,遲早會出事。③當然,婚姻如同夫妻撥河,反抗要好於放棄,雙方正用盡全力撥河,一方太強,而一方根本不是對手,如果弱方鬆手了,不玩了,那誰越強勢誰就越受傷。

    這個解釋太難了,把我自己都繞暈了。

    三:關於孩子,夫妻離婚,對孩子影響很大,不管他們如何選擇,都很傷心,走向單親家庭的孩子大部分都性格暴躁並且抑鬱,所以說,婚姻是大事,關係到兩個家族的命運走向,故而做決定前,請慎重再慎重。

  • 2 # 青山美雪

    從什麼那段話可以看出,你目前可能面臨離婚?你擔心會無法帶走孩子,或者說是無法帶走兩個孩子?兩個孩子可能是你從小帶大和養大的,可能老公在此期間並沒有給你多少幫助,你無法確定是否可以根據實際,把所有孩子判給你。我的建議是,做好準備,收集好你獨自養育孩子的證據,用事實證明你有能力獨自養育兩個孩子。同時不要放鬆自己,賺錢能力不能丟,只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才能保證你順利拿回孩子撫養權,且之後能養育孩子長大。同時諮詢律師,做好準備,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打一場有準備的戰鬥。

  • 3 # 發羊吊

    這個扶養權之掙有點複雜,當然能協商是最好的,不然會根據孩子年齡和意願,父母經濟條件來判,兩個的話可能一人一個,當然他願意,或他沒經濟條件,還有孩子到了可以自己決定跟誰的年齡或需要母親哺乳的年齡對你比較有利!

  • 4 # JXMIng

    回答這個問題。我認為,怕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法律也不能阻擋走進墳墓地婚姻,血緣關係,情感是唯一能維持孩子骨肉不分離,兄妹不分離的方法,在此基礎上多一點愛,就增加一份不分離的保障,總而言之,天高任鳥飛,海闊憑漁躍,海記憶體知已,天漄若比鄰。只有心是連在一起地,OK,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喜勿噴,謝謝了。

  • 5 # 不是沐心

    一對愛人不愛了,情緒上來說離婚就離婚。可大人離了,還可能再繼續尋找各自的幸福。但孩子呢?

    1.對愛的忠誠度變化

    婚後,有的朋友對愛的忠誠度不是很高。經常有事沒事想去外面找朋友喝酒,或跟異性見面什麼的,都要找點理由,避開妻子。總覺得還不如婚前自由。有的人就在紅線邊緣徘徊和遊蕩。

    2.生活質量的下降

    有了孩子,生活質量直線下降,要拼老命賺錢,還不能自己想怎麼花就怎麼花,畢竟還要養家,不可能像一個人的時候瀟灑。不然亂花錢之後回去就得吵架。

    3.夫妻之間的體諒度不夠

    老婆沒有之前溫柔了,看久了,也覺得沒意思了。整天嘴巴里說些雞毛蒜皮的事,很俗氣。說別人老公錢賺得多少多少,相當勢利,真懷疑女人是愛錢還是愛自己。

    4.認清婚姻的本質

    男人和女人結婚前就要想好,能不能一起面對這些,婚姻就是柴米油鹽,也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不要只考慮眼前恩愛,應該多為將來打算,不然還不如不結婚,談個戀愛算了,免得對孩子造成傷害。

    玲玲和大壯因為彼此傾慕而結合,他們男的有財,女的有貌.當初結婚的時候,周圍人紛紛看好.可誰都沒有想到,家裡的寶寶剛剛出生兩年,倆人就鬧著要離婚了。

    至於理由,家人和要好的朋友都問過,回答竟然是那句最經典的“沒感情”了事。

    是啊,一對愛人不愛了,與其日子過得不鹹不淡的,不如亂刀斬亂麻,速速分手。

    可大人離了,還可能在繼續尋找各自的幸福。但孩子呢?

    寶寶兩歲了,在他的生命裡,除了爸爸媽媽、爺爺奶奶,還有什麼呢?

    就是這樣一個生命,他卻要面臨著自己最親近的人的分離。

    作為離婚的父母,我們如何保護我們孩子的幼小心靈,以下提出幾點建議。

    1.絕不要在離婚的過程中利用孩子,或強迫孩子一定選擇站在哪一邊。而是要相互體諒,並讓孩子知道,無論發生什麼事,父母對孩子的愛永遠不會變。

    2.不指責對方的不是,一句對方的不好都不要提,要知道,你們的關係不能維繫了,但對於孩子,你們兩個卻是孩子最親密的人。

    3.不要用物質上的東西來拉攏孩子,他是孩子,獨自的個體,他需要你們的愛,但絕對不屬於你們任何一個人。

    4.不要禁止孩子與另一方往來,還是那句話,你們都是她的親人,她的愛的所在。

    要不,孩子是你們愛的延續,要不,孩子是你們要還的債。還是為孩子留有餘地吧!

    其實,沒有感情的維繫,婚姻的確變得十分可怕,但離婚的雙方能否用平和的心態來對待孩子,和孩子講明白,父母對孩子的愛不會變呢?

  • 6 # 老鵰61883

    害怕婚姻走向墳墓,證明你留戀你的婚姻,在意你的男一半,解決方法:

    一,分房不共枕,表面一家人。給雙方一個冷靜期,好好想一想,分析、理順一下婚姻中存在的問題,各自解剖、反省一下自己的不足,考慮、深思一下婚姻還要不要走下去…

    二,脫離不脫家,孩子待長大。如果決定離婚,為了孩子骨肉不分離,兄妹各東西。可以協議離婚,脫離不脫家,夫妻雙方互不干涉對方私活,但必須要有個制約規定,拿一部分財產出來擔保,雙方不得在孩子法定18週歲成人前再婚,更不能將其他的異性帶進家庭,否則擔保財產屬於對方…待到孩子都長大以後,各自就有自己的思想和判斷能力,需要各自面臨各自的人生選擇,也就無所謂骨肉分離了…

    離婚需謹慎,傷害幾代人。退一步海闊天空,夫妻夫妻,敷著才是夫是妻,不是出軌等動搖婚姻基石的問題,就當合夥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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