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為什麼不能超載問題如下
校車超載處罰規則如下:
按照相關規定,校車中巴車超載50%,司機扣6分罰款500元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交通事故車輛超載如何理賠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根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載而定。按照保監會原頒發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中的第25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並按規定檢驗合格;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條例》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的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由於沒有明確超載和保險事故的因果關係,又沒有將因超載而發生的事故列為責任免除的範圍,因此發生了不少保險糾紛。超載可以拒賠,但超載並不是一個可以拒賠的萬能理由。若是行人違規在先,事故主要責任方是為了避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超載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公交車為什麼可以超載問題如下
據專業人士介紹,公交車載人數確有建設部與公安部兩個標準。第一個是每輛公交車出廠時,按照國家發改委公告,每輛公交車車型都有一個實際的核定載客人數,(包括座位、站位人數)。另外則是按國家標準《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城市公共汽車及無軌電車,按每1人不小於0.125平方米(即除座位每平方米最多站立8人)。 交警人士稱,在實際操作中,交警以第一個資料為準。因為每輛公交車出廠時的核定人數在車輛合格證上有明確記載,根據這個人數進行入戶,這個數字也會記載在行駛證上。不管什麼型別的公交車,超過行駛證上記載的核載人數即為超載。 說起兩個標準的區別,該人士介紹,國家發改委公告的核載人數小於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計算出來的人數。《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計算的人數是該車載人數的最高限制,“8個人站在1平方米範圍也是前胸貼後背,人也有高矮胖瘦,按最高限制很可能造成超重,超重會造成制動、剎車不靈,引發交通事故。” 此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載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因此對裝載超過規定人數的公交車進行查罰是有法可依,也是為保障車上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難度還是很大的。每種車型都有相對的載客標準。司機也很為難!!你不讓乘客上車,乘客就罵天罵地的說要趕去上班,其他人擠一下不就行了?車上的乘客又說,都人貼人了還讓上??!!好多時候車子實在太擠了司機都會對欲上車的乘客說等下趟吧,有的卻沒理解,認為是拒載,義憤填膺的樣子
校車為什麼不能超載問題如下
校車超載處罰規則如下:
按照相關規定,校車中巴車超載50%,司機扣6分罰款500元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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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載,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根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載而定。按照保監會原頒發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中的第25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並按規定檢驗合格;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條例》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的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由於沒有明確超載和保險事故的因果關係,又沒有將因超載而發生的事故列為責任免除的範圍,因此發生了不少保險糾紛。超載可以拒賠,但超載並不是一個可以拒賠的萬能理由。若是行人違規在先,事故主要責任方是為了避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超載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公交車為什麼可以超載問題如下
據專業人士介紹,公交車載人數確有建設部與公安部兩個標準。第一個是每輛公交車出廠時,按照國家發改委公告,每輛公交車車型都有一個實際的核定載客人數,(包括座位、站位人數)。另外則是按國家標準《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城市公共汽車及無軌電車,按每1人不小於0.125平方米(即除座位每平方米最多站立8人)。 交警人士稱,在實際操作中,交警以第一個資料為準。因為每輛公交車出廠時的核定人數在車輛合格證上有明確記載,根據這個人數進行入戶,這個數字也會記載在行駛證上。不管什麼型別的公交車,超過行駛證上記載的核載人數即為超載。 說起兩個標準的區別,該人士介紹,國家發改委公告的核載人數小於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計算出來的人數。《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計算的人數是該車載人數的最高限制,“8個人站在1平方米範圍也是前胸貼後背,人也有高矮胖瘦,按最高限制很可能造成超重,超重會造成制動、剎車不靈,引發交通事故。” 此外,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載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因此對裝載超過規定人數的公交車進行查罰是有法可依,也是為保障車上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難度還是很大的。每種車型都有相對的載客標準。司機也很為難!!你不讓乘客上車,乘客就罵天罵地的說要趕去上班,其他人擠一下不就行了?車上的乘客又說,都人貼人了還讓上??!!好多時候車子實在太擠了司機都會對欲上車的乘客說等下趟吧,有的卻沒理解,認為是拒載,義憤填膺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