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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軍峰

    與男友交往一年半,需要坦白以前有前科的事情嗎?

    情侶之間互相坦白,是增強彼此之間信任的最好方式,有前科的事情,對於男人來說,就是男人之前違反過道德倫理和法律範疇的事情。對於女人我想怎麼有前科的事情也是如此吧。題主你有前科的事情,能不能跟你男友說個人感覺不能一錘定音,要因人而異。

    小帥與小麗經人介紹認識,兩人玩的很好,小帥聽介紹人說小麗曾經談過一場戀愛,與前男友分手了小帥很想知道小麗之前與前男友以前的事情。

    一天小帥約小麗出來玩,在聊天中小麗與小帥說她與前男友去過兩次ktv舞廳,小帥聽到小麗曾經去過ktv舞廳,小帥的思想比較傳統,他認為在ktv舞廳娛樂的人,都是帶有一些不良嗜好的人才去的。

    他不與不良嗜好的人來往,從此小帥再也不約小麗出來玩,小麗給小帥發信息小帥也沒有回。兩人有頭無尾,不了了之!

    小帥就是因為不能接受小麗去ktv歌舞廳的事情,兩人的關係才搞得很尷尬。

    題主要看你男朋友能不能接受你所謂的前科事情,

    如果你男朋友能接受你就跟他說你有前科的事情,

    如果你男朋友不能接受,你為了你們的關係友好,最好不要說出來,以免引起你男朋友有前嫌的疑心。

    你如果認為向你男朋友坦白一點對你們兩人的關係發展會更好,你可以調換角色像講笑話段子一樣試著對你男朋友敘述。

    比如以你的口吻把你的前科事情是發生在你曾經閨蜜的身上,對你男朋友進行講述。

    講完過後,你察言觀色看看你男朋友有什麼反應,如果你男朋友認為是笑話不以為然,你直接說閨蜜做出這樣的事真是不應該,真不知道閨蜜男朋友要是知道這件事會有什麼感想。

    你直接問你男朋友,假如閨蜜男朋友是你呢,你會介意嗎!如果你男朋友表示接受的態度,你說那個閨蜜其實就是你自己,如果你男朋友表示反感的態度,你最好把你有前科的事情到此為止,儲存在記憶裡不讓他知道。

  • 2 # 柳仙情感

    與男友交往一年半,需要坦白之前有前科的事情嗎?

    與男友交往一年半,不需要坦白之前有前科的事情。

    交往一年半的時間如果到了國家法定年齡,雙方父母也都已經準備好的話,就應該考慮是否結婚。結婚的前提感情是第一位。感情最容不得欺騙,但是如果是已經過去的感情經歷,大可不必再提起,這個和忠誠度沒有一點關係,和彼此的信任與理解更是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事情。

    “之前的前科”不是一個人能做的吧。莫非你們都要向現任坦白嗎?這樣做是一件非常傷自尊的事情。既然你已經定為“前科”,就讓它過去吧,不是和你現在的男友坦白了,才可以與過去告別。如果“坦白”了,你失去現任男友的可能性非常大,即使生活到一起,你的“坦白”也會成為你們之間的一個陰影。

    社會不斷地走向文明和進步,個人隱私權也不斷得以尊重。夫妻之間最大的愛就是接納與寬恕,相互的尊重包括彼此保留對方的隱私,婚前的一切行為都沒有道德綁架的權利,婚後彼此的忠誠才是一個完美幸福的家庭,才是一個民族最大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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