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汽油》( GB 17930—2013) 首次規定了密度指標,其值為20 ℃時720 ~ 775 kg /m3 ,以進一步保證車輛燃油經濟性相對穩定。與GB 17930—2011 相比較,最主要變化可以概括為“三減、二調、一增加”。
“三減”是指將硫質量分數指標限值由第四階段的50μg /g 降為10 μg /g,降低了80%; 將錳質量濃度指標限值由第四階段的8 mg /L 降低為2 mg /L,禁止人為加入含錳新增劑; 將烯烴含量由第四階段的28%降低到24%。
“二調”是指調整蒸汽壓和牌號。其中,冬季蒸氣壓下限由第四階段的42 kPa 提高到45 kPa,夏季蒸氣壓上限由第四階段的68 kPa 降低為65 kPa,並規定廣東、廣西和海南全年執行夏季蒸氣壓。同時,考慮到第五階段車用汽油。由於降硫、禁錳引起的辛烷值減少,以及國內高辛烷值資源不足情況,結合煉油工業實際,該標準將車用汽油牌號由90 號、93 號、97 號分別調整為89 號、92 號、95 號。
“一增加”是在標準附錄中增加了98 號車用汽油( Ⅴ) 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據測算,實施《車用汽油》( GB 17930—2013) 後將大幅減少車輛汙染物排放量,預計在用車每年可減排氮氧化物約30 萬噸,新車5 a 累計可減排氮氧化物約9 萬噸。
《車用汽油》( GB 17930—2013) 首次規定了密度指標,其值為20 ℃時720 ~ 775 kg /m3 ,以進一步保證車輛燃油經濟性相對穩定。與GB 17930—2011 相比較,最主要變化可以概括為“三減、二調、一增加”。
“三減”是指將硫質量分數指標限值由第四階段的50μg /g 降為10 μg /g,降低了80%; 將錳質量濃度指標限值由第四階段的8 mg /L 降低為2 mg /L,禁止人為加入含錳新增劑; 將烯烴含量由第四階段的28%降低到24%。
“二調”是指調整蒸汽壓和牌號。其中,冬季蒸氣壓下限由第四階段的42 kPa 提高到45 kPa,夏季蒸氣壓上限由第四階段的68 kPa 降低為65 kPa,並規定廣東、廣西和海南全年執行夏季蒸氣壓。同時,考慮到第五階段車用汽油。由於降硫、禁錳引起的辛烷值減少,以及國內高辛烷值資源不足情況,結合煉油工業實際,該標準將車用汽油牌號由90 號、93 號、97 號分別調整為89 號、92 號、95 號。
“一增加”是在標準附錄中增加了98 號車用汽油( Ⅴ) 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據測算,實施《車用汽油》( GB 17930—2013) 後將大幅減少車輛汙染物排放量,預計在用車每年可減排氮氧化物約30 萬噸,新車5 a 累計可減排氮氧化物約9 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