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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目歷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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鐲,是民間與考古發掘中常見的人體裝飾工藝品,如“ 手鐲”“ 臂鐲”“ 腳鐲”等。
鐲的起源甚早,從考古發掘實物資料證實,於中國新石器時代己普遍流行,距今已數千年曆史,可謂源遠流長。因其本身的適用功能、價值及裝飾特色,鐲飾工藝經歷了數千年的歷史,迄今亦為人類所繼承,還發揮著它獨特的裝飾人類生活的作用。
但是在古代,“鐲”卻並不具有現在的意義,而是一種軍中樂器。《說文》:“鐲,鉦也,從金,蜀聲。”鄭玄注:“鐲,徵也。形如小鐘,軍行嗚之,以為鼓節。”《周禮》:“以金鐲節鼓。”
《廣雅·釋器》:“鐲、鐸、鉦、鐃、鍾、鈴也。” 《唐六典》:“金之制有四:一曰埠,二曰鐲,三曰鐃,四曰鐸。”
明陸容《菽園雜記》稱:“今人名臂環為鐲,音濁,蓋方言也。”明顧起元《客座贅語·女飾》:“飾於臂曰手鐲。”可見,“鐲”的今義大約是從明朝開始的。
而在明代以前,或以“環”,或以“釧”,或以“跳脫”“條達”相稱。《客座贅語》“飾於臂曰手鐲鉦也。《周禮·鼓人》:‘以金鐲節鼓’形如小鐘,而今相沿用於此。即古之所謂釧,又曰臂釵,曰臂環,曰條達,曰跳脫者是也。”
《韓非子·說林下》:“吾好佩,此人遺我佩環。”《說文新附》釋“釧”:“釧,臂環也。”
鐲又名“跳脫”。《唐詩紀事·文宗》:“一日向宰臣,古詩云‘輕衫襯跳脫夕,跳脫是何物? 宰臣未對,上曰:即今之腕釧也。”《玉臺新詠》稱:“何以致契闊?繞腕雙跳脫。”說明“跳脫”是在唐代之前對手鐲的稱呼。
因“跳脫”而稱“條脫”,《唐詩紀事·宣宗》:“宣宗嘗賦詩,上句有金步搖,未能對,遺求進士對之,庭篤乃以玉條脫續也。”唐李商隱《中元作》詩:“羊權須得金條脫,溫嶠終虛玉鏡臺。”
稱“釧”的更多。南朝梁簡文帝《夜聽妓》:“朱唇隨吹盡,玉釧逐弦搖。”《南史·王玄象傳》:“女臂有玉釧。”北周庾信《庾子山集》:“玉關寄書, 章臺留釧。”《說文新附》:“釧,臂環也。”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五:“釧者,以金銀為環,裝飾其手足。”唐元稹《長慶集》:“石打臂釧,糯米吹項纓。” 《花間集》:“額黃侵膩發,臂釧透紅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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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象徵身份、地位,女的象徵愛情、婚姻。
手鐲是古代人們用金、銀、玉等製成,套在手腕上的環形裝飾品。所以可按照材質分成金手鐲、銀手鐲、玉手鐲等。
在歷史,金、銀、玉等成分都是貴重物品,而用的的起的基本都是有錢有勢的主,所以男的帶身份肯定是不低的,帶手鐲證明自己地位高。
而手鐲一般都是男送女,因為男的送女的手鐲,有一種隱喻是拴住婦女,說明這女的已經是自己的女人了。女的帶的話,基本都應該是男的送的,女的帶手鐲可以象徵自己名花有主,甚至是結婚了。
手鐲在古代來說不僅有象徵作用,還有很多其他實用性,在古代最常見的應該是銀手鐲了,它有消炎、去溼、淨化水質等作用。
如今來看手鐲這種意義對我們影響不大,帶手鐲純屬為了好看,本人也很喜歡帶手鐲,我是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