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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新晃縣人社局作出晃人社工認字(2020)1號《認定工傷決定書》;隨後新晃縣人社局已積極協調銀行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共計88萬撥付到位。被害人鄧世平之子鄧藍冰告訴他,他們全家人經過慎重的考慮,決定全面放棄民事賠償,不僅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且也要放棄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我們全家唯一訴求就是希望嚴懲殺人凶手!我們無論獲得多少民事賠償,都無法彌補我父親早已逝去的生命。”鄧藍冰稱,家屬希望以“全面放棄賠償”的方式,支援中央的掃黑除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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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商學習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加害人應當賠償的費用包括喪葬費、死者生前被死者撫養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用。如果死亡前發生了醫療等費用的也應當予以賠償(第一百一十九條)。按照這一規定,死亡事實本身是得不到賠償的。如果受害人死亡前沒有發生醫療費用、死亡後單位支付了喪葬費用,而且其生前沒有撫養任何他人的負擔,其結果很可能是受害人的近親屬得不到任何賠償。

    通過以上規定,很明顯工傷賠償要大於民事賠償,且重合部分不會二次賠償。

    這樣的話,我們來理解他們全家人經過慎重的考慮,決定全面放棄民事賠償,不僅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且也要放棄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是一種理性的選擇,而不是媒體所強調的後者——我們全家唯一訴求就是希望嚴懲殺人凶手!我們無論獲得多少民事賠償,都無法彌補我父親早已逝去的生命。鄧藍冰稱,家屬希望以全面放棄賠償的方式,支援中央的掃黑除惡行動。

    另外,如果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會延長審理和執行時間,以核實損失。如果受害者的家人將刑事索賠作為唯一的索賠,法院儘快結案也是有益的。

  • 2 # 闡釋君

    十分理解受害人家屬的心情,首先我們要清楚,放棄民事賠償不是放棄工傷保險賠償金,民事賠償是針對罪犯對於自己傷害索要經濟補償,在家人看來這是用命來換錢,這是對於死者鄧世平的不敬,他們唯一的要求就是嚴懲凶手。

    首先我們回顧校園藏屍案始末,此案之冤情當時罕見,19名公職人員聯手參與阻止家屬找尋真相!

    受害人鄧世平因不同流合汙被害,鄧世平任新晃一中校園工程監管重任工作事關孩子所以他對工作一絲不苟,在操場塑膠施工中國阻撓學校校長黃炳鬆和其侄子杜少平在工程中撈金,被校長侄子殘忍殺害並埋屍操場之下,蒙冤16年,家屬事發當天就苦苦尋找,並尋求警察幫助然而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軍是杜少平同學,加上黃炳鬆公職身份多方找人擺平,一樁疑點重重的人命案被以失蹤案處理警方拒絕立案,此案冤情之大自建國以來罕見。16年裡那些罪犯有的升值仕途光明,錢景大好,有的聚攏散人成立公司,有的退休享福,樂享人倫,榮歸故里,而鄧世平家屬卻苦等丈夫和父親回家整整16年!每逢過年過節,這件事就像針一樣戳痛著鄧家人的心,鄧世平的兒子鄧藍冰最常問上天的一句話就是父親在那裡何時能歸家。

    2001年社會閒散人員杜少平,在和親戚黃炳鬆聊天時知道,黃炳鬆即將退休,但在退休前還能主持一件大工程,那就是新晃一中校園泥土操場更換塑膠工程,工程預估造價數百萬元,這本是為了學生的利好工程,但二人言談之中全是如何撈金,果然有了校長舅舅的幫助杜少平這個本沒有資格的的工程隊中標,然黃炳鬆萬萬沒想到,這退休前的最後一筆金,如此難掙,學校總務處老師鄧世平被認命監督施工,他了解杜少平是什麼人,社會上的閒雜,他十分擔心這樣的人做出來的工程會不會危害到學生,所以他對於工程質量十分嚴格,不但白天會跟著,連晚上很多時間都在,杜少平一看如此還怎麼賺大錢,就想拉攏鄧世平,然鄧世平剛正不阿,以教育是百年工程為原則,拒絕妥協,並在目睹校長和杜少平的下流操作後,寫匿名信給當地檢查部門,上面開始過問,黃炳鬆將此事告訴杜少平,杜少平第一懷疑就是鄧世平,看只要有此人在,自己這發財的機會必然會破滅,就下了殺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晚上以研究施工為由讓鄧世平在辦公室等候他,隨後與同夥一起將鄧世平殺死,並埋屍地基之中,第二天指揮剷車將土坑填滿,隨後土坑上面開始了水泥等施工。當天夜裡鄧世平家屬就四處找尋,妻子在家整宿沒睡,也沒有等來丈夫回來,學校建於半山腰,所以下山路上有很多店鋪,十分容易觀察,那些朋友幾乎都說,鄧世平就沒看他下山,這就意味著鄧世平很可能還在學校,如果沒人就很可能被害。鄧家人去公安局報警,然此時警局早已經被通了“信”,不但推三阻四,還以是失蹤為由拒絕立案,讓家屬自行尋找。(警局涉案人員眾多,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軍,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正科級偵查員、副主任法醫鄧水生(已退休),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洪波,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曹日銓,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陳守鈿,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陳領都有涉案)

    茫茫人海,讓鄧家人去哪裡找,校園施工因沒有阻攔,加上杜少平的做賊心虛,更是火熱快速的建造著竟提前完成。雖然有懷疑,但是這400米跑道誰又有權力和能力全部挖了去找尋一個警方沒有立案的失蹤人員。

    鄧世平兒子鄧藍冰經過長期研究和推理基本認定父親就埋屍操場之前,在真相大白後發現案情細節和鄧藍冰所想幾乎無差。

    鄧世平就這樣被掩埋16年之久,在這片他深愛的土地之上,無數人在其埋骨之地嬉戲玩耍。天網恢恢,杜少平並沒有因此收手,隨後組織閒散人員成立信貸公司專門從事民間貸款,打架鬥毆市場發生,在一件大案發生後,同夥為自己減刑將一樁陳年舊案供出。

    杜少平十分囂張,自認為此案自己做的滴水不漏,在此後歲月裡更是囂張跋扈,並組建黑社會性質團伙,並因為一次故意傷人案被抓獲,他自認為簡單處理就會出來,然而昔日同夥在被警察的審訊中為了減刑將16年前的一樁大案供出,在場民警無不震驚,彙報後,上級給與的答覆是,此案性質極為惡劣,查!徹查!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參與人員。

    隨後警方在操場下找到掩埋16年之久的鄧世平,那一天,新晃在下雨,似乎是天在哭泣。

    結果是

    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深挖徹查新晃“操場埋屍案”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對19名失職瀆職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黃炳鬆,時任新晃一中黨總支書記、校長(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並埋屍於操場後,夥同楊軍等人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軍,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後,接受杜少平和黃炳鬆的錢物和請託,利用職務之便,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榮安,時任新晃一中辦公室主任,在鄧世平被殺案發生後,出於個人私利,按照黃炳鬆的指使,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正科級偵查員、副主任法醫鄧水生(已退休),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洪波,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曹日銓,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陳守鈿,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陳領,在參與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接受黃炳鬆的請吃或錢物,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5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蔣愛國,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學文(已退休),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2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辦案指導大隊大隊長徐勇,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黃均平,時任新晃縣副縣長龍勝蘭,時任新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清林,時任新晃縣委副書記張家茂,時任新晃縣委書記王行水,時任懷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伍紹昆,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汪華,時任湖南省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縣委書記)等9人,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中存在失職瀆職或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政務撤職等黨紀政務處分。另,楊清林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杜少平因是主犯被判死刑,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操場埋屍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

    2020年6月鄧世平被認定工傷,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社會保障局已批准鄧世平家屬的工傷認定申請,並於近日一次性發放死亡撫卹金和喪葬補助金共計88萬元。

    鄧世平的兒子鄧藍冰通過代理律師周兆城告訴記者,全家人決定放棄民事賠償,全力支援中央政府的打擊犯罪和反邪惡行動。

    為何放棄民事賠償因為,那些罪犯的錢,鄧家人不屑於拿,多少錢能換回父親的生命,多少錢能換來16年空缺的家庭美滿,其樂融融,答案當然是多少錢也換不回來,為有嚴懲罪犯打擊犯罪,堅決懲治涉黑人員才能告誡鄧世平的在天之靈。

    律師周兆成表示,作為本案的律師,他也意識到,如果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會延長審理和執行時間,以核實損失。如果受害者的家人將刑事索賠作為唯一的索賠,法院儘快結案確實是有益的。

    “我們不要賠償,只希望懲罰凶手,因為每一個正義的人,絕對不能讓英雄鄧世平老師的血白流!我們將讓黑惡勢力及其背後的保護傘為16年前犯下的滔天罪行和在操場上掩埋屍體的可怕罪行付出代價!因此,我尊重受害者近親鄧世平老師的意願,最終放棄了民事訴訟。”

  • 3 # 齊魯笑口常開

    在家人看來這是用命來換錢,這是對於死者的不敬,他們唯一的要求就是嚴懲凶手。

    依法治國,法制環境建設是中國崛起的基石!

  • 4 # 叄柒貮拾玖

    很理解受害者家屬的心情,但是民事賠償一定要的,民事賠償是對受害者家屬的安慰和補償,不要也沒人同情你,不要也不能讓被害者起死回生,人已經沒了只能要錢了,現實就是這麼殘酷。我們中國人的面子觀已經存在了幾千年,其實真的該換個思維方式理解事物的本質,放棄民事賠償並不能證明受害者家屬有骨氣,在某種角度看來也是怕外界說三道四,其實大可不必,要做的是讓有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來告慰受害者的在天之靈而不是放棄賠償金來證明對被害者的思念和哀悼,更不應該認為外界會拿賠償金說事。

    賠償金不是骨氣不是面子更不是對受害者的不敬,逝者已逝不要再糾結“拿命換錢”“骨氣面子”和那些蜚短流長的流言蜚語,做人不應該太執拗。

  • 5 # HARRYWINSTO154883217

    第一,受害家屬不缺你的髒錢

    第二,這就是家風,父親剛直不阿,子女在這樣的家庭教育下有很好的繼承了祖輩的傳統,拿了你的錢怎樣告慰有何顏面面對父輩在天之靈,也弘揚了中華兒女不為權勢惡霸低頭的不屈精神。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現在各國的陸軍迷彩看起來都差不多跟美國一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