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言勸

    如果是在戀愛交往中的共同日常消費,涉及的現金也是無法返還的。另外,贈送的日常小件物品屬於一般性贈與,主張返還對方拒絕後,這種情況也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援的。

    還有在一些值得紀念的日子,比如情人節、生日等,送給對方的金銀首飾,因為禮品的意義簡單,並且是一方自願贈與的,那麼主張返還的話,很難得到支援。

    再有,鑽石戒指畢竟是“婚戒”,裡面還包含著愛情的寓意,分手了就應該一刀兩斷徹底點,不要留著,免得以後惹麻煩。如果你留著而且還戴著,後來的男朋友也不會高興。

  • 2 # 懿往昔歲月

    還給人家最好!畢竟是鑽石的!不還人家還說三道四的!畢竟人家想和你結婚你才收下的,你現在不和他結婚就還了吧

  • 3 # 老賴失信地圖

    要歸還,這是男方的財產,除非他說不必還了,同時把發票給你,否則哪天他後悔,可以憑發票告你,法院憑證據判決的。再說了,留著前男友的鑽戒,除非你賣掉,不然新男友會接受嗎?既然沒感情分手了,就不再留戀,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和戀情,不再有任何糾纏,對雙方都有好處。你說對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4 # 真愛新元素

    男友求婚時送的鑽戒,分手後還是建議歸還吧,畢竟是貴重物品,他是以求婚為目的才送你的,現在分手了,按法律要求是要返還,從情理上看,你也沒有必要留在身邊。

    要知道,鑽戒是愛情的信物,也是象徵愛情的見證,感情都沒有了,留著何用?更何況,有些鑽戒還有很深刻的內涵,如樂維斯,鑽戒一生只送一人,有一生只愛一人的寓意。這樣的鑽戒,不能輕易送,更不能輕易的收,它代表的是一生承諾,一世相守!所以,要想好了,送鑽戒、談愛情的事不能太過兒戲!免得後悔莫及!

  • 5 # 贊寶利鑽石

    求婚的鑽戒,目的明確,表達著對婚姻的嚮往。

    分手後,鑽戒建議歸還,畢竟不愛了,就不再需要擁有!

    每天戴著前男友送的鑽戒,不怕現男友或老公吃醋嗎?

    愛就愛的轟轟烈烈,分手就斷的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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