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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澤天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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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雙結對做好人好事
你太自私了,人家身子都給你了,你連個房子產證上寫個人家名字都捨不得。你戀什麼愛呀?我是女友,早把你拋掉了,傻女才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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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陳說保
首先看買房女朋友是否也有出資,如果沒有作為女朋友當然是不加。你可以說婚後加上,如果你們的關係足夠好,一起湊的錢付首付,準備一起還貸款之類的,當然就可以加。
所以遇到這一類的事情,實事求是把,道理上,情感上能說的過去就可以討論,總不能因為你是女朋友我自己全資買房也要加你的名字把。誰也沒這說法,你說結婚加你名字還有的說。同樣,女孩如果和你一起還貸湊首付,你說就寫你自己一個人的名字,你自己說的過去麼。所以就事論事,如果你喜歡,她要加,你不放心,直接領證嘛。多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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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你的狐狸呀
我來說一下我的觀點,不喜勿噴。
如果我是你,我的態度就是,分手就分手啊,誰怕誰啊?
如果你自己出錢買的房子,我覺得沒必要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如果她也有出錢,那可以加。如果女方一分錢都不出,哪來的厚臉皮說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有沒有點自知知明啊!我作為一個女生都為她覺得羞愧~
如果是因為這件事要分手,那我絕對支援你跟她分手,反正也才一年的感情,反正也不是非她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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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俺是大古呆
愛沒有應不應該、沒有好與壞、沒有對與錯,若真愛房子、車子、金錢等都影響不了你。若不懂愛越多物質在一起只會越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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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等等
當初我和男朋友在談戀愛的時候,我就問了他這個問題(我是問這個問題的時候當然是想男朋友說願意的,那時候不知道未來是不是就一定是他,有點缺乏安全感,之後再加上我自己的家庭因素,我覺得如果房子沒有寫我的名字,婚後我要一起還房貸,萬一我們感情不好,他給我甩了,我怎麼辦,什麼也沒有了,還變成黃臉婆!如果房子有我名字,我至少不會太慘!)
那時的男朋友現在的我老公是這麼回答的,他說我不應該問這個問題,他說如果他愛我,不會不寫我的名字,因為他的就是我的了,全寫我名字都可以!如果他不愛我,我怎麼想都沒有用!之後他說他愛我,那之後我再也沒有問他這個問題了,後來我們買了房名字2人的,(我要特別說明下,買房子我也出錢了,不過我沒有他出的多,沒要彩禮,名字2人的,房貸也會一起還。我不說明該被人噴了!!!)
所以我的想法是,你應該問問自己是不是愛女朋友,願不願意多給她點安全感。如果愛也不會太計較的得失吧!而且也會相信她的人品。如果不愛,讓她愛哪裡去哪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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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楊 Liven
準備結婚買房,本身就是兩個人的事情。既然談了一年戀愛準備結婚,難道在買房的問題上就沒有過溝通嗎?如果在溝通的過程中女方一味地強調男方單方面出資買房,並且還要形成房產共同出資的假象不同意就分手。這種女人不要也罷。因為明顯目的不純。如果在談戀愛的時候你表現出不具備買房能力的時候,是不是不到一年就有可能分手了呢?當然如果你人傻錢多,那就根本不是事。也沒必要糾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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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歐陽超強
買房可以啊,
現在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買房錢是誰出的就是誰的。
如果你只是付了首付,月供,如果是你們兩個人承擔,如果你們分開了那也要按比例分配。
不過你買房的時候,要把收據收好。以防萬一。
買完房去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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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o獨履天涯o
這個問題很簡單。現實社會。作為你的女朋友也沒能逃過。
只能說現在不為這些物質的女孩 很少了!
從你的問題可以看出。這個女孩很會想。也很會預防。她在沒結婚之前就已經預防和你離婚的事情了,
的確是個精明的人。但我認為她的精明不應該用在最親近人的身上。
再還有一點。如果買房子的錢全部是你來出的話。名字可以不加她的。,
並不是說我們為了老婆什麼都要聽她的。比如說房子上。
自己珍重吧。我只能和你說這麼多。剩下的你自己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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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墨淵夜華卡索
首先你和她關係怎麼樣?你覺得關係很好,要買房結婚了,名字上面要寫上她,肯定是希望將來即使分開了,也能分到財產,不會身無分文,但是如果是你自己買的房子,你就要自己考慮清楚,畢竟婚後真的分手了,她也能分到一部分財產
如果你和她關係剛開始,不確定,只是為了房子和你結婚,我覺得可以立馬分手,因為她不是真的愛你,只是愛你的錢和房子,當你一無所有,她就真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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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淑敏1955
我覺得你不應該加她的名字,如果用這樣的理由來威脅你,將來以後還用別的威脅你,結了婚一不符合她的心願,就得離婚,離婚房子就得分給他一半,不用說,你們接觸一年,有的4年至5年你也應該考慮考慮,你應該慶幸,現在就跟你提出這問題來,如果真是跟你是夫妻,遇見什麼困難,也不會跟你散的,過去一家人就住兩間平房,四個或者五個孩子,有的都是自建房,也沒人打光棍,現在條件都好了,更不要發愁了,現在你的房子,是全款還是?貸款,如果你不想分手,她想讓帶她的名字,那就跟她說好咯,結婚之後兩人共同還錢,如果不同意,那你就應該從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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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蠍子王
謝謝邀請。準備買房,女朋友一定要加上她名字,要不然就要分手。俺不瞭解您,也不認識您的女朋友。直言不諱得罪您了。若您瞭解您女朋友的品質,她愛著您,您又深深地愛著她。就建議您爽爽的地加上她的名字。她和您相濡以沫百年後,她遺留下的一切都還是您的。
她之所以,要求在房產證上有她的名字,她就是希望有個安全感。這十分正常。
如果您不想和她白頭偕老,就當面拒絕她。別害她。
如果她人品、家教、修養般般,您就慎之又慎。
此事其他人不便多言。
此答只從情感上回答,
不涉及法律和法規。
諒。
祝福你們白頭偕老。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王實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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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為打翻醬油而哭泣
第一點:你覺得你們的感情如何?
第二點:你覺得你能夠給到她所謂的安全感嗎?
第三點:她對待的家人,親戚朋友如何?
這三點你要考慮清楚了,兩個人在一起並不是因為了物質而在一起,而是因為對方給予到被人給不了的感覺,可以互相的精神寄託。
女方要求寫她的名字一點就是,房子是你給她的一個安全感,一個保障,那麼證明你沒有房子之前,還沒有真正的讓感覺到你給到她真正的安全感,這個就是由於你造成的,種種原因,你的表現,你的行為等。
另外一點就是:房子比起你更重要。
因此,這些的這些都只有你自己心裡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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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貓貓九條命8118
女方沒出錢婚前加她名字又能怎麼樣呢?如果你愛她就要給她一個重視和安全感。難道離婚,房子你出的錢。在法律上她還有權利分你的放嗎?就是婚後一起還房貸,如果離婚,也是誰出多少,分多少啊!按房子漲幅的價值嗎?現在法律針對這些。把漏洞彌補的已經很完善了。男人們都焦慮什麼呢?不要真以為女人都是心機婊,結婚一輩子的事,都想找一個深愛自己的男人。並不是嫁給了房子。如果不愛那個人,給十套房子也不會嫁的。為什麼不能把愛看重些,多一些理解。為什麼把利益最大化呢?這樣的男人不要結婚了,守著你那首付的房子過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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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愛生活的Tea
我覺得看你自己個人了吧 ,如果雙方都見過父母了,也確定結婚了可以寫,畢竟是作為婚後財產的,但是如果你們還在戀愛,後期關係還不確定的,現在就寫女朋友的名字有點為時過早了吧,儘管現在的網路上都是女權主義,你不寫我名字就是不對我好,就是不愛我了,但是我覺得還是要理性,好好權衡你們的關係,畢竟一套房子不是小錢,很可能是你父母半輩子的積蓄,所以你要慎重。至於你女朋友這麼想在你的房子寫他的名字,我覺得是不是有點過分追求物質了?你品,你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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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純潔的!加上利益往往變得庸俗!
利益是現實的,往往卻能檢驗愛情的純潔!
從對方角度講,與你談戀愛,目的是白頭偕老,買房了不用要求都應該加上自己的名字,因為愛情!
從你的角度講,談戀愛,買房,為的是結婚用,卻把握不好未來的妻子是當下的她嗎?所以也沒有想過加不加她名字的事情!
所以,你們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想,如果彼此是當下及未來的唯一,加她名字在你這裡不是問題!不加她名字,在她那裡也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