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網際網路與人民生活愈加密切相關,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從以往的面試真題中,與網際網路相關的話題出現的不少,今天我們來關注一個個人隱私洩露問題,這也是備考的熱點所在。
熱點背景----近日,多地政府專項工作網站被曝出在資訊公開工作中存在洩露公民個人隱私的情況。登入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釋出的市醫療救助物件花名冊中,居民住址、聯絡電話,甚至個人病情等隱私赫然在列;某政府入口網站關於發放創業補貼的檔案裡,除了創業者姓名、專案名稱、補貼金額等資訊,創業者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隱私也被過度公開……洩露個人隱私頻發,如何保障個人資訊保安成為熱議的焦點。
隨著網際網路應用的普及和人們對網際網路的依賴,網際網路的安全問題確實日益凸顯。惡意程式、各類釣魚和欺詐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同時駭客攻擊和大規模的個人資訊洩露事件頻發,與各種網路攻擊大幅增長相伴的,使大量網民個人資訊的洩露與財產損失的不斷增加。個人資訊洩露危害巨大,除了個人要提高資訊保護的意識以外,國家也應在積極推進保護個人資訊保安的立法程序。
根據公開資訊,2011年至今,已有11.27億使用者隱私資訊被洩露。包括基本資訊、裝置資訊、賬戶資訊、隱私資訊、社會關係資訊和網路行為資訊等。人為倒賣資訊、手機洩露、PC電腦感染、網站漏洞是目前個人資訊洩露的四大途徑。而由於個人隱私資訊被洩露,造成一些公民被犯罪分子“精準行騙”,損失大量財產,甚至引發命案,危害巨大,這也必然引起社會各界對個人資訊保護的重視。
一方面,隨著社會管理逐漸向精細化、科學化、便利化方向推進,各行各業對公民個人資訊的索取越來越頻繁,個人隱私保護與資訊公開之間面臨著越來越難以調和的矛盾;另一方面,各行各業對個人隱私理解不一,所採取的保護措施不同,執行力度有異,成效自然有差別,在移動互聯時代,極易出現因個別單位或環節保護不力,造成個人隱私短時間內即滿天飛的後果。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把握問題的關鍵。聯絡實際,中國對洩露公民個人隱私,憲法、民法、刑法均有條款明令禁止,並規定了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負有保護個人資訊職責的行業或部門規章,也對此制定了較為詳細的操作指引。在這種情況下,為何還會出現個人隱私無處“躲藏”的境地呢?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由於對什麼是“個人隱私”概念的內涵及外延理解不一,各部門出臺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基本上只是籠統地要求“保護個人隱私”,而沒有在個人隱私方面列出“負面清單”,造成執行標準難以掌握,披露個人資訊內容差別較大。比如,同樣是進行國家獎學金候選人或獲得者名單公示,有一些高校披露了學生完整的公民身份證號碼,而江西財經大學、東華大學、西南財經大學等,就隱去了學生的身份證號碼。
出於精細化社會管理和便捷化服務需要,公民有必要讓渡部分個人隱私。但是,這種讓渡是有條件和限度的。針對近期出現的新情況,要完善個人隱私保護措施,我們政府有必要進行精細化施策,有針對性地列出統一的隱私方面的“負面清單”,讓不同單位和部門執行同一標準,有效地堵塞防不勝防的漏洞,避免個人隱私無處可隱的窘境。
隨著社會的發展,網際網路與人民生活愈加密切相關,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從以往的面試真題中,與網際網路相關的話題出現的不少,今天我們來關注一個個人隱私洩露問題,這也是備考的熱點所在。
熱點背景----近日,多地政府專項工作網站被曝出在資訊公開工作中存在洩露公民個人隱私的情況。登入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釋出的市醫療救助物件花名冊中,居民住址、聯絡電話,甚至個人病情等隱私赫然在列;某政府入口網站關於發放創業補貼的檔案裡,除了創業者姓名、專案名稱、補貼金額等資訊,創業者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隱私也被過度公開……洩露個人隱私頻發,如何保障個人資訊保安成為熱議的焦點。
隨著網際網路應用的普及和人們對網際網路的依賴,網際網路的安全問題確實日益凸顯。惡意程式、各類釣魚和欺詐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同時駭客攻擊和大規模的個人資訊洩露事件頻發,與各種網路攻擊大幅增長相伴的,使大量網民個人資訊的洩露與財產損失的不斷增加。個人資訊洩露危害巨大,除了個人要提高資訊保護的意識以外,國家也應在積極推進保護個人資訊保安的立法程序。
根據公開資訊,2011年至今,已有11.27億使用者隱私資訊被洩露。包括基本資訊、裝置資訊、賬戶資訊、隱私資訊、社會關係資訊和網路行為資訊等。人為倒賣資訊、手機洩露、PC電腦感染、網站漏洞是目前個人資訊洩露的四大途徑。而由於個人隱私資訊被洩露,造成一些公民被犯罪分子“精準行騙”,損失大量財產,甚至引發命案,危害巨大,這也必然引起社會各界對個人資訊保護的重視。
一方面,隨著社會管理逐漸向精細化、科學化、便利化方向推進,各行各業對公民個人資訊的索取越來越頻繁,個人隱私保護與資訊公開之間面臨著越來越難以調和的矛盾;另一方面,各行各業對個人隱私理解不一,所採取的保護措施不同,執行力度有異,成效自然有差別,在移動互聯時代,極易出現因個別單位或環節保護不力,造成個人隱私短時間內即滿天飛的後果。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把握問題的關鍵。聯絡實際,中國對洩露公民個人隱私,憲法、民法、刑法均有條款明令禁止,並規定了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負有保護個人資訊職責的行業或部門規章,也對此制定了較為詳細的操作指引。在這種情況下,為何還會出現個人隱私無處“躲藏”的境地呢?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由於對什麼是“個人隱私”概念的內涵及外延理解不一,各部門出臺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基本上只是籠統地要求“保護個人隱私”,而沒有在個人隱私方面列出“負面清單”,造成執行標準難以掌握,披露個人資訊內容差別較大。比如,同樣是進行國家獎學金候選人或獲得者名單公示,有一些高校披露了學生完整的公民身份證號碼,而江西財經大學、東華大學、西南財經大學等,就隱去了學生的身份證號碼。
出於精細化社會管理和便捷化服務需要,公民有必要讓渡部分個人隱私。但是,這種讓渡是有條件和限度的。針對近期出現的新情況,要完善個人隱私保護措施,我們政府有必要進行精細化施策,有針對性地列出統一的隱私方面的“負面清單”,讓不同單位和部門執行同一標準,有效地堵塞防不勝防的漏洞,避免個人隱私無處可隱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