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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在人生wub

    筆者所在的學校是農村鄉鎮中學,並且是一所完中,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全都有,從去年10月份以來,學校一直都很正常地貫徹落實課後延時服務,效果挺好的,分享一下我們學校的具體做法。

    課後延時服務致力於解決“三點半”問題,並且有規定要求延時至下午六點。這些規定,我們學校也不是死板執行的,比如在春秋季節完全沒問題,而在冬季則下午五點就結束了。延時課後服務貫徹的是自願原則,不僅學生接受服務自願,而且老師提供服務也是自願;學校統計好自願接受課後延時服務學生名單後,按照預先編排好的學習文化班、書法班、體育活動班、唱歌班、手工技術班等五大類;課後延時服務每節課50分鐘,每節課都給出10分鐘的自由選擇時間,學生必須按時就位。老師自願報名參加課後延時服務的,每節課按50元計,教師不足的,從社會上臨聘,上完課後,立馬結算,100元立即到位。

    課後延時服務費用,採取“1+1”方式,也就是學校出一半,家長出一半。根據我們學校一年來的具體實踐情況,費用問題根本不是事,筆者簡單跟大家算一下,每天五位老師另加兩位值班老師,每人100元,也就是有700元的工資開銷,水電材質費用總計100元,每天開銷共需要800元整,每天需要向家長收費400元;接受課後延時服務的學生有300學生,平均每生1元多點,課後延時服務約22天,也就是說,每個孩子月均交費30元就足夠了。說實在的,這點錢對普通家庭來說,真不是事,一年下來,真沒有家庭因為錢鬧事的!

    課後暫時服務結束後,學生按原來所在班級,在固定位置排好隊,在老師監督下,由家長領走。其中一二年級孩子,由兩位老師監督,三四五年級孩子,一個老師監督兩個班,六七八九年級孩子,自己回家;在這樣約定俗成的安排下,每天放學,家長、孩子、老師都是井井有條、各就各位,從來也沒出現過什麼亂七八糟的叉子!實踐過程中,由最初的大多數老師不願意提供延時服務,發展到後來大家搶著加入課後延時服務,發展到最後,把所有從社會上臨聘的教師,全都給擠走了,都是那100元現金惹得禍啊!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課後延時服務只要制度健全了,規矩明確了,錢及時到位了,其他真的都不是事。老師中能人太多了,平時不顯山不露水的老師,到了爭搶延時服務崗位時,拿手絕活都出來了,把課後延時服務課搞得豐富多彩、有聲有色,學生們比上正課還要興致盎然!

  • 2 # 使用者4788811620606

    亂了,全亂套了!以前的老師工資低還教出了不錯的學生,現在的老師工資高卻上課不教下課教,課後延時服務初忠為小學階段延長1小時放學,好讓家長安心下班後才去接小學生,既方便了家長,又讓孩子有統一的時間完善課後作業,現在卻變成了學校又一個收費藉口,本來原來初中的課程安排的滿滿的,現在都說以前是無償服務,現在把一些課時用來收費,強行收費,強行喊家長自願簽字!是義務教育階段的一個錯誤!應糾正!應直接讓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師加班1小時,下午6點放學,不收費!或把寒暑假的工資停發來給加班的老師發才更合理!如果是教育局出臺的收費檔案,那就是教育局的政策錯誤,讓亂收費變成了合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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