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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火鍋

    現在的企業用人主體,一般是四種人:原正式工、合同制工、勞務工、外包工。原正式工就是原來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幹部和工人(1995年實行合同制之後,一般都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制員工)。合同制員工就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企業自己的員工。勞務工是勞務公司派駐到企業來工作的勞務人員,不是企業的員工,是勞務公司的員工。外包工,更慘,還不知道是誰的人,可能是外包公司的員工,也可能是另一個勞務公司的員工。

    舉例說明:某國企,1995年前,有200個原正式工。後來隨著企業發展,有招聘了800個合同職工。後來,業務發展,需要招工,但上級不給用工指標和工資總額了。於是招了500個勞務工,那時候也不知道什麼三性崗位,這500個人與正式工一起混著工作,但是工資待遇不一樣。

    2016年之後,國家規定要解決同工不同酬和混崗的問題,規定勞務工用工不超過10%,什麼意思?企業有1500人了,勞務工不超過150人。那麼,已經招進來的500人怎麼辦呢?企業研究了,比如,200人轉為正式工。150人安排到保潔、保安、門衛、食堂等三性崗位上,繼續當勞務工。那麼,還剩150人怎麼辦呢?也不能辭退啊,不能讓人家沒飯吃啊。

    聰明的企業就有主意了,業務外包啊。什麼意思呢?這家企業,有一個油庫,油庫裡有150人,付油工、泵工、鍋爐工等等。企業找了一家業務外包公司(可能就是企業合資註冊的或者關聯單位、或者人力資源外包公司),說,我把油庫的運營管理都作為一個業務打包承包給你了。其實,這150人可能還在原地工作,但是身份已經變成外包工了。

    最後上乾貨,勞務工和外包工的區別。區別大了。勞務工,是企業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務人員輸出合同,也就是合同的標的是人。比如,我需要150個勞務人員,勞務費是一年1500萬元,其中主要是工資。業務外包,與人沒有直接關係了。這個油庫管理業務外包,一年也是1500萬元。至於外包公司怎麼分解,那是你的事兒了。雖然說企業可以私下約束外包公司,這1500萬元主要是工資,一定發給員工啊,但是沒有法律約束。因為你與外包公司簽訂的是一項業務承包合同。因此,業務外包工比勞務派遣工更沒有保障、更沒有安全感、更沒有歸屬感。

  • 2 # 善世服務外包

    勞務派遣,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也稱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實際上為用工單位(也稱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工作。其目的是為了降低用工成本、規避用工風險,以及便於用工管理。

    業務外包,一般是指企業基於合同,將一些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者輔助性的功能或業務外包給外部專業服務機構具體實施,並支付報酬,利用他們的專長(如專業技術)或優勢(如用工成本)來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率和競爭力的經營管理方式。業務外包的方式和範圍具有多樣性,如非核心管理模組、生產工序、業務流程、技術研發、營銷公關、後勤保障、離岸交付等等,是除核心競爭力之外的業務外包。業務外包的核心本質是對事不對人,“事”指的是外包合同的標的-工作成果,發包方除了對工作成果具有監督權和驗收權之外,無權對外包方的人員安排和現場管理進行控制性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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