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追憶昔年wd

    剛看過這個新聞,確實是挑撥人家夫妻感情,讓人家離婚,在場好幾個人都說的,而且打人的男子公安機關也已經拘留了,被打的這個去江西還是哪裡玩,人家夫妻作為東道主接待她,她還罵人家男的吃軟飯,讓人家離婚,不打你打誰啊

  • 2 # 九九成新

    人家夫妻恩恩愛愛的,接她過來玩,安排食宿,帶著到處去晃悠,她一邊吃一邊當著他們夫妻和夫妻朋友的面,說她老公吃軟飯,儘早離婚。就這樣還需要我怎麼看嗎?這種人不知好歹,口無遮攔,就算被人打了也會覺得我又沒有說錯,我還不是為了你好,我這個人就是心直口快,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你不要往心裡去嘛。腦袋裡長了第二個屁股。為什麼能活這麼大我都覺得奇怪

  • 3 # 元芳有看法

    這件事情發生在5月11日,而且已經結案。但在7月1日,在事情發生近兩月之後,該女子在網上發貼曝光此事,而且就在前幾日,剛剛曝出大連女子深夜被毆打和太原三名男子毆打一名女子事件,西昌旅遊嫂子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曝光,其目的不免讓人多想。

    特別是其微博註冊的名稱,還有一個比較容易引起關注的標識,顯然這名女子深諳此道,知道如何帶節奏。在事情發酵之後,打人的當事者也在第一時間站出來,還原了事件的發生經過,而同席飲酒的幾名遊客,也證實了打人者的敘述。

    看了打人者的陳述之後,我傾向於選擇後者的敘述,而對於打人的經過,女子也沒有進行反駁,客觀上也承認了事實的存在,現在的關鍵問題在於,男子的打的太嚴重,女子感覺男子被罰款拘留不過癮,雖然事情已經結案,但她還有舊事重提。

    當然,最關鍵的問題也很明確,那就是索賠,女子可能不想吃相太難看,所以就選擇讓老公出面,提出40萬元的經濟補償。其它的訴苦和陳情,實際上都是在為賠償做鋪墊而已,可以肯定的說,如果沒有大連女子被毆打的事件發生,這事就過去了。

    男子打人肯定不對,就是說到天邊也不能成為動手的理由。但我們仔細看整個事件過程,這個女子的做法也確實招人厭惡,吃點喝點也就完了,話還那麼多,話多一點也就算了,還極盡挑撥之能事兒,有的時候嘴賤也要看人看場合,不是誰都會給你買單的。

  • 4 # 葉律師

    根據公安機關通報情況,打人情況屬實,並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拘留和罰款處罰。警情通報只是說雙方飲酒過程發生口角,具體情況則沒有說明。

    一個事情發生,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版本。看到有該女子勸閨蜜離婚,被閨蜜丈夫暴打。當然,被打著也進行否認。

    不過,不管事實與否,毆打他人肯定屬於違法行為,因傷情較輕,屬於治安違法行為,最後予以拘留和罰款處罰。

    至於賠償問題,這個屬於雙方之間的民事糾紛。打人者需要因為違法行為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但民事賠償金額並非被害人說多少就賠償多少。

    對方主張40萬元賠償,這是雙方之間的磋商行為,作為打人者可以不接受,可由被害人提前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作為要求賠償方需要對主張的賠償提供相應的依據,滿天要價並不能夠得到法院支援,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判罰。

  • 5 # 過客224798452

    那個女的有老公啊 有老公你還看到人家夫妻去旅遊當電燈泡?有老公你怎麼不和你自己老公去旅遊?去蹭吃蹭喝還不過癮還要人家夫妻離婚 真變態!這女人的老公還有臉替她出頭 這吊女人不往死裡揍留著幹嘛 我看她老公也就是個龜公的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男孩學什麼技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