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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江十二歲男孩吳某康持刀弒母一案持續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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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韻律詩哥

    他媽媽的父母可以要求賠償!孩子犯錯,監護人應有責,他的父母應擔責!此例中,孩子媽媽遇害,孩子他爸應擔賠償責任!

  • 2 # 花事了了懷舊影視

    賠償?找誰賠償呢?一個孩子,他只能賠償他的青春,希望長大後能夠善良對待他的長輩,多為社會,家庭做努力學習,貢獻。

  • 3 # 不老小時光

    所以說這個女人死了就死了,沒有人負任何責任,也沒有人再理會她了,她的父母親怎麼樣心痛都沒有辦法了。看看夫家那些人,死了老婆死了媳婦跟沒事人一樣的,簡直呵呵!

  • 4 # 峰峰二少

    給自己的外孫身上在增加一些負擔,何必呢,畢竟是自己閨女身上掉下來的肉。都是命,給這個男孩妥善處理了是王道。

  • 5 # 原始居民761

    笨蛋?讓誰賠?這裡一家幾口人還在水深火熱的地步,生活無著落,孃舅家怎麼能開口賠人民價?要是兇手家裡有房產有錢,生活富裕,那可以考慮給孃舅家賠償,關鍵這邊不富裕啊!

  • 6 # 長征154442478

    顯然不可能獲得賠償。兒子殺死母親,兒子是未成年人,他不負民事賠償責任。但是孩子的母親在夫妻共同財產中有一半的份額,可以由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由於繼承人殺死了被繼承人被剝奪繼承權,所以由丈夫和妻子的父母繼承。

    在這起悲劇中丈夫顯然是不稱職的,他沒有很好承擔教育撫養孩子的義務,把責任推給妻子一人。我們也無從知道他們的夫妻感情如何,確實希望不會是兒子的行為正中父親的下懷。

  • 7 # 頑石點頭32

    誰賠償?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了未成年人渣,必須重修,或者乾脆廢除。“未成年”成了犯罪的護身符!法律磚家誤國、誤青少年!

    學生打架鬥毆,老師制止不了,。警察把人帶到派出所,問一通話後,家長領回再送到學校。膽越來越大,心越來越狠。他們明白,即使犯罪,也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現在的孩子,個個長得人高馬大,超過了父母、老師。與制定《未成年人保護法》時比,成熟期普遍提前2至3年。

    因為未成年,警察不能拘留、收監,法院不能判。老師不能打罵,輕則批評、降薪、免職,重則判刑。學校不能停課或開除,還得央求他們別輟學。

    警察、校長、老師毫無辦法。要想他們不打架,除了說教外,在校內,安排不上課的老師盯緊。

    校外呢?靠“求”:一求警察緊盯;二求菩薩保佑;三求學生給面子: 小祖宗們,求你們發發善心,不要把人打死,不要打老師!

    老師挺可憐的,標準的弱勢群體,和醫生一樣: “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白衣天使”。

  • 8 # 淘寶店金鱗王

    像這種情況最可憐的是女方父母,白白搭進一個女兒卻沒地方申訴。如果是死於其他禍事,那麼得到賠償的是男方,所以說社會人很多問題對女性真的很不公平,對女方父母更是不公平。像這種情況應該男方那邊給女方父母賠償,但是看看這一家渣渣的表現就知道是無賴,養個垃圾還要國家負擔。渣男沒本事養家餬口還出去打牌不管孩子,間接導致老婆被殺,沒本事賺錢還要一個女人出去上夜班。所以男人們不要再說女人現實了,女人什麼不能嫁條件好的?條件差就是這麼苦,工作家務帶孩子,沒管好孩子就這樣的下場,就算現實中很多孩子沒殺父母,但氣也能把親媽氣死。如今社會做女人真的太不容易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降低理工科的分值,是要自毀長城,自掘墳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