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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獨自前行204948681

    謝謝邀請!婚姻走到“離婚”是一個痛苦的事,對處於其中的雙方都不好過。其實上,失去的豈止是錢財!當然,走到這一步也要勇敢面對,失敗的是過去,還要面對將來的生活。那麼離婚就是現在要處理好的事,我認為應儘量做到三合:合情、合理、合法,這裡我認為合情很重要, 兩個人由相愛到分手,矛盾固然有,也很大,但一起生活的點滴,也應有情份的存在,雙方多少站在對方角度考慮一下,冷靜處理分手事宜,既是為了分手的順利,也是為了雙方以後更好的生活,切不可受情緒影響而太過刁難對方,我認為那種方式處理是極不可取的!至於合法,我認為最好找一個律師諮詢、代理,因為法律事實和生活中事實是有區別的,在爭取個人權益上,律師更清楚如何做。大致就這些了,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 2 # 25167355887

    要離婚了,這個問題,就要看你對這個家庭付了多少,比如買房子,或者對家理,債務,你盡力了沒有,如果一點力都沒有盡到,這個就不是你的,如果你盡心盡力了,家產,房子,你都有份,都可以分割

  • 3 # 愛毛毛3

    當然先要搞清楚他是出軌還是別的?如果出軌找證據,搞死他,先不要伸張,然後讓他淨身出戶!再著看看有沒有讓他回頭的可能,當然不能死纏爛打,也不要把自己搞得很卑微,一定要理智!不要一哭二上吊,沒用的!

  • 4 # 南京蔣律師

    1.當感情走到盡,頭就要理智處理自己的權利和權益。如果兩個人沒有孩子,分手後就

    面臨財產分配問題。《婚姻法》裡規定了,婚後財產是算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是雙方用書面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存款、股票、接受的贈與、投資紅利這些都是共同財產。房子是兩個人買的,一方取得所有權的要給對方補償。如果有孩子就涉及孩子的撫養權,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十歲以上的要徵求孩子的意見。

    2.當一方有家暴、出軌、虐待行為,另一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承擔精神損失費;一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在分財產的時候要少分;另一方在離婚後才發現對方有轉移財產行為的可在離婚後一年內起訴要求重新分財產。

    3.離婚是兩個人都得面對的,即使不能天長地久,就好聚好散。離婚後,重新整理自己相信自己會遇見對的人,陪自己走未來的路。

  • 5 # 知法女郎

    離婚後各自安好,但辦理離婚手續時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務實踐中經常會遇到有些當事人為了儘快離婚放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是不理智的行為。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切莫為了圖解氣方便而喪失合法權益。

  • 6 # 眾觀視界美

    根據我個人的觀點,可由雙方協商,不能協商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

    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週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按照同行業標準取一個合適的比例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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