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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識有限不敢亂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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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子非魚—體用不二
這個問題怎麼說啊。我認為要就《寄侄文稿》。
1,假設沒有遊客,我會奮不顧身地救《祭侄文稿》。它比我有價值。
2,假設遊客像我一樣,也會奮不顧身地去救那個文稿。文稿比他有價值。
3,我如果是那遊客,我不希望先救我。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是先救文物。要知道,如果是戰場上,為搶救文物,犧牲的往往不是一個人。火場中,為此犧牲一個人,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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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陶之樹樹
顏真卿 真跡。如果我們中華民族沒有這些共同的精神財富,那麼僅是個體的生物意義上的生命,對於人類生命的尊重,是基於法律道德文化。如果沒有文化層面的積累,我們還是原始人,那麼我們的肉體,與豬牛羊的肉體一樣,對於老虎來說都是一頓美味晚餐。我們中華民族有獨立存在的必要,不需要依附於外族生存,也在於我們需要保護我們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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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葉飄刀
如果臺北博物館著火了,那麼是救《祭侄文稿》還是救一名與遊客呢?
曾經有一個類似的問題,就是問如果法國的盧浮宮著火了,那麼先救裡邊的哪一件藏品呢?給出的答案其實也很簡單,先救靠門最近的那一個。
這樣的答案同樣可以用於著火的臺北博物館。
先救哪個的問題,首先就是誰更有可能被救出來,如果先救,當然是先救更可能被救的,不然很可能是竹籃打水兩頭空。
當然如果這個問題設定再嚴格一些,也就是說只能救一個,而且一定可以救得出,又必須讓我選的話,那麼我會救《祭侄文稿》。
好吧這個答案估計會被罵死,更看重事物而非人的生命,被罵也是活該,甚至被罵都是輕的,這可能算是犯罪算是罪人了。
但作為這樣一件傳世的文物,他在傳世的過程中,為了保護他而死的人並不在少數,看看當年抗日戰爭的時候,文物轉移的過程中,有多少人為了保護這些珍貴的文物做出了犧牲。
當然我不是那個遊客,我也沒能力幫他做出是不是應該犧牲的判斷,但如果是讓我判斷,必須只能救一個,而且肯定能救出的話,那麼必然是救《祭侄文稿》,救了《祭侄文稿》沒救人,那麼我會被罵死,也許會成為罪人被審判。
但如果沒有救《祭侄文稿》那麼我就不是一時的罪人,很可能成為中華文明史上的罪人,在千年之後還被人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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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家三三
《祭侄文稿》是唐代書法家顏真卿的行書紙本書法作品。是追祭從侄顏季明的文稿,共二十三行,計二百三十四字。文稿追敘常山太守顏杳卿父子在安祿山叛亂時堅決抗擊,捨身取義成仁之事。文稿書法氣勢磅礴,豪放不羈,體現了書家極度悲憤情緒下的情如潮湧,一氣呵成!
《祭侄文稿》與東晉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北宋蘇軾的《黃州寒食貼》並稱為“天下三大行書”。極具珍貴史料價值和高超藝術價值。除卻《蘭亭集序》真跡無蹤,“祭侄文稿”和“寒食貼”均藏於臺北故宮 ,如果臺北故宮失火,在不可估價的真跡和遊客生命之間取捨,我會選遊客的生命。首先,對於博物館來說,史料存檔影印資料一定很完善,書法真跡承載的文化魅力從資料可得,真跡的史料價值世所罕見,但人類生命價值高與一切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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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救人了,現在拍的照片,清晰度絕不是問題,所以燒沒了不會影響文化的學習與傳播,剩下一個收藏品怎麼也沒一個人有價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