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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了孩子,為了老人,為了別人眼裡的幸福,還是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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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者無疆6035

    婚姻這筆人生的投資,說到底還是沉沒成本太高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會選擇離婚不離家或分居但不離婚?

    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深思的問題,也是目前社會上的一個非常普遍現象。

    婚姻這筆人生的投資,說到底就是沉沒成本太高,所以才有了開頭的兩個問題。

    這裡引用一個經濟學上的概念——沉沒成本。沉沒成本是指已發生或承諾、無法回收的成本支出,如因失誤造成的不可收回的投資。

    一段婚姻的消亡,本來可以一別兩寬,各自安好。但婚姻衍生出來的附加價值太多了,所以很多人會選擇離婚不離家或者分居但不離婚。

    離婚不離家:多是因為名聲所累,也不想讓孩子有家庭破碎的影響。經常會看到這樣的劇情,夫妻之間為了孩子為了父母為了社會影響,彼此達成共識,離婚不離家,但其實孩子也早有預感,只是誰也不說破,父母也是無奈,裝出來的夫妻,必定是有違和感的。

    分居不離婚:我的一個女同事,說來也很戲劇。她比我年長8歲,平時也很會經營自己的家庭,三口之家,其樂融融!令人稱羨!所以我們這些小女生在戀愛中有什麼困惑她也能給我們一些中肯的建議。

    她家是雲南的一個旅遊小鎮的,所以有一年夏天就讓她老公回去把房子整修一下打算出租。然而僅僅兩個月的時間,一切都變了。

    老公修完房子回到青島後就堅持讓她回雲南,不回就離婚,生活了十多年,工作和孩子上學都在這邊,怎麼可能突然回去?

    她起初以為老公只是耍脾氣威脅她,鬧一陣子就好了,但是事情並沒有向著她預想的方向發展。老公自己回了雲南,給她發來了一紙離婚傳票。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我們都覺得是有情況了,她卻過度自信,但是這件事也充分證明了紙包不住火,沒有不透風的牆。老公確實是在這兩個月間有了外遇,所以迫不及待的離婚。

    已經鬧到非離婚不可的地步了,肯定不是一時興起的,所以我們都勸她放手,她平時的理智和睿智都全然不在了,於是拉著女兒和媽媽去把第三者給打了。

    而第三者是他們縣醫院的護士,當然會輕車熟路地驗傷起訴她故意傷害,還牽連了女兒和媽媽,她跟老公分居兩地堅持不離婚,不想成全他們,也不甘心多年的苦心經營的家資拱手他們。

    結果人家逼著她不離婚就起訴她的女兒,她不忍孩子留有案底,也只得同意離婚。

    她所執著的不是婚姻本身,而是婚姻裡的已經多年付出的沉沒成本:時間、感情、孩子、財產等等。

    經濟學還告訴我們:沉沒成本是一種歷史成本,對現有決策而言是不可控成本,不會影響當前行為或未來決策。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投資決策時理性的決策者應排除沉沒成本的干擾。

    人生須臾,不要耿耿於懷那些錯付的成本而放棄自己的未來,於自己的餘生而言,一切的虛名、利益都是無關緊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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