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鞅亡魏入秦》譯文:衛鞅從魏國逃往秦國,秦孝公讓他做相國,封給他商地,稱為商君。商君治理秦國,法令大行,正直無私,懲罰違法者不避強宗大族,獎賞有功者不偏袒親屬近臣,法紀涉及太子,連太子的老師也要受刑。商君的法令施行一年之後,路上丟失的東西沒有人去撿拾,老百姓不敢亂取非分之財,國家兵力強大,各諸侯因此而害怕秦國。但是,商君執法過於苛刻嚴峻,只是用強制手段迫使群臣百姓服從而已。秦孝公用商君法令治國八年後,大病不起,想把王位傳給商君,商君辭謝不接受。後來,孝公去世,他的兒子惠王繼位,執政不久,商君害怕惠王陷害自己,想要回到魏國去。有人對惠王說:“大臣聲望過重,將危及國家,左右輔佐的人員過分親近,將危及君王自身。如今,連秦國的婦女孩童都在談論商君的法令,卻沒有人談論您大王法令的。這是商君反臣為主,而大王您倒變為人臣了。那商君本來就是大王的仇敵啊!希望大王對他採取措施。”商君歸魏不成,又返回秦國,秦惠王對他施用了車裂的酷刑,而秦華人並不哀憐他。商鞅變法的成就:1、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2、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3、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為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孫氏,名鞅,衛國頓丘(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擴充套件資料: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於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著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佈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歷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衛鞅亡魏入秦》譯文:衛鞅從魏國逃往秦國,秦孝公讓他做相國,封給他商地,稱為商君。商君治理秦國,法令大行,正直無私,懲罰違法者不避強宗大族,獎賞有功者不偏袒親屬近臣,法紀涉及太子,連太子的老師也要受刑。商君的法令施行一年之後,路上丟失的東西沒有人去撿拾,老百姓不敢亂取非分之財,國家兵力強大,各諸侯因此而害怕秦國。但是,商君執法過於苛刻嚴峻,只是用強制手段迫使群臣百姓服從而已。秦孝公用商君法令治國八年後,大病不起,想把王位傳給商君,商君辭謝不接受。後來,孝公去世,他的兒子惠王繼位,執政不久,商君害怕惠王陷害自己,想要回到魏國去。有人對惠王說:“大臣聲望過重,將危及國家,左右輔佐的人員過分親近,將危及君王自身。如今,連秦國的婦女孩童都在談論商君的法令,卻沒有人談論您大王法令的。這是商君反臣為主,而大王您倒變為人臣了。那商君本來就是大王的仇敵啊!希望大王對他採取措施。”商君歸魏不成,又返回秦國,秦惠王對他施用了車裂的酷刑,而秦華人並不哀憐他。商鞅變法的成就:1、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係,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2、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3、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為秦的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為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孫氏,名鞅,衛國頓丘(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後代。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擴充套件資料: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於山東六國。其次,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商鞅一樣抱著法家“明法”的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商鞅獨立的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佈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第三,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歷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