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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官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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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紙家書
很多再婚家庭會面臨如題主般所考慮的問題。
這種訴求是可以滿足的:透過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來解決。
為什麼會有此考慮?如果單純從財產角度來看,假設一方先過世,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將會由自己的子女、再婚配偶、可能還有父母以及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法定繼承,意味著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不能全部給到親生子女。
當然,如果從感情關係角度,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存在親疏有別的——畢竟是自己的骨肉,從感情上來講會更加眷顧一些。
遺囑,是解決“留”的問題的最好手段遺囑繼承先於法定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不需要考慮法定繼承關係。所以,訂立一份合法有效遺囑、指定好自己子女作為唯一繼承人,即可解決題主問題。
這裡簡單介紹一下訂立的要求和手續:
1.考慮好遺囑形式。
適用的遺囑形式主要包括自書、代書、列印、錄音錄影、公證遺囑等五種形式。口頭遺囑目前應該不適用於題主情況。
從優先順序上,建議按照如下順序選擇:
公證遺囑。這種形式的遺囑主要委託公證處幫助訂立。好處是不需要自己掌握什麼遺囑知識、不需要自己找類似見證人等事宜,全程由公證處引導辦理。但是需要預約、需要支付一定費用。自書遺囑。如果題主瞭解遺囑訂立要求、具備書寫能力,完全可以訂立一份自書遺囑。自書遺囑需要必備的條件相對比較簡單——主要是不必須見證人。有時候找兩個無利害關係見證人很麻煩。列印、代書、錄音錄影遺囑。這三種形式放到一起,是因為有一個共同特性:必須要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見證人。在能找到的前提下,均可選擇,優先選擇書面形式。2.做好前期準備。
必備準備工作包括兩類:
一個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建議去醫院或者司法鑑定機構做一個精神類的評估,拿到一個評估報告。這個報告的作用是證明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期間精神、思維、意識正常。注意:在訂立遺囑之前做,做完之後馬上訂立。一個是相關資料原件收集全。主要資料包括:個人財產證明(例如房產證、銀行卡)、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護照,主要是遺囑人本人的。最好還有孩子的)、與孩子的親屬關係證明(不必須,但是建議收集。例如戶口簿、孩子出生證、親屬關係證明等。因為對於法定繼承人和非法定繼承人,遺囑表述方式是有區別的)。3.遺囑訂立。
這個過程,與選擇的遺囑形式保持一致。具體內容表述、過程證據採集事項等不展開了。
4.遺囑封存和保管。
主要目的在於對遺囑妥善保管好,防止汙損、滅失等風險。
可以選擇自己保管,也可以選擇委託保管(例如,公證遺囑可以委託公證處保管,需要一定的保管費用)。
奇怪哦,為啥要再婚,再婚後你的孩子可以經常開心快樂每一天嗎?會不會被某人虐待,你再婚會不會意外再生,那你說你到底疼哪個孩子,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