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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個老西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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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量包體育
8月9日,中國足協紀委會對李鐵開出了罰單,禁賽(禁止進入替補席)2場,同時罰款人民幣2萬 元。
對於李鐵的處罰,是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55條及第62條的規定。
其中,第55條條款是:干擾比賽。球員、俱樂部(隊)官員或工作人員無論是否具備替補席資格 ,在體育場內出現干擾比賽行為的,將給予球員、官員或俱樂部(隊)下列處罰: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罰款。
(四)停賽。
(五)其他處罰。
前款各項處罰可以獨立或合併使用。
第66條條款是:延誤比賽、棄賽。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參賽球隊未按規定時間(指中國足球協 會規定的開賽時間)或人數參加比賽的,或因參賽球隊原因不能按時開賽的,視為延誤比賽;延 誤比賽超過規定時間(指超過裁判員認定的計時開始時間 5 分鐘)的,視為棄賽;參賽球隊中 斷比賽雖未超過規定時間(指超過裁判員認定的計時開始時間 5 分鐘)但造成不良影響的。上 述情形可根據情節給予下列處罰:
(一)罰款。
(二)比分作廢。
(三)扣分。
(四)禁止轉會。
(五)其他處罰。
前款各項處罰可以獨立或合併使用。
在申花2比2卓爾的比賽中,第33分鐘,金信煜為申花扳平比分。卓爾球員向主裁判黃燁軍申訴莫 雷諾犯規,裁判示意進球有效。此時,李鐵示意卓爾球員到場邊補水,但補水時間應該由裁判決 定,李鐵做法顯然違規。
補水時,李鐵與黃燁軍理論,並與第四官員發生爭論,黃燁軍當時沒有及時作出處理,反而去看 VAR,還是判定進球有效。
中國足協“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陳述及影片等”,認定李鐵對裁判員判罰表 示不滿,干擾比賽正常進行,致使比賽中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所以做出了停賽和罰款的決定 。
謝邀!8月9日,中國足協對武漢卓爾做出20萬元罰款的處罰,對李鐵也是禁賽兩場,罰款二萬元。
那麼李鐵為什麼被處以兩萬元的罰款和兩場禁賽呢?官方是表明,在8月2日的比賽中,武漢卓爾vs上海申花,比賽進行到33分鐘的時候,武漢卓爾的官員李鐵對當事裁判判罰表示不滿,並且干擾比賽正常進行,最後甚至讓比賽中斷。影響了球迷朋友們的體驗,同時也對社會和網路上造成了一些不良的言論。
所以說,足協對李鐵做出的判罰也是有理有據,比較公正的!對於任何比賽而言,公然挑戰裁判,影響比賽正常秩序,都是一件影響非常不好的事情!雖然裁判在某些時候的判罰的確有失偏駁,但是如果有疑問,大可以心平氣和的與之商量!或者比賽結束後,私下來商量,給予對方一定的壓力!
但是,無論如何,你在場上是不能挑戰裁判的,不管是哪一隻球隊,即使是恆大上港、還是武漢卓爾都一樣,上海上港的王項鍊推搡裁判,之後也不是被禁賽兩場了嗎?根本不存在因為你是豪門球隊就對你寬容的局面!
所以說,足協禁賽李鐵是有理有據,無法反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