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知道國有及農村土地徵地拆遷補償費有哪些?
一、拆遷(或徵收)補償費有哪些
拆遷(或徵收)賠償費:是指拆遷(或徵收)主體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至少包括:
2、搬遷、臨時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補助、獎勵費,主要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4、其他,除了上述費用外還有裝置遷移費等其他費用。如果是經營性用房,還有停產停業損失賠償。
被拆遷(或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費應該歸誰所有
房屋被拆除(或徵收)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遷(或徵收)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理應歸被拆遷(或徵收)人所有。被拆遷(或徵收)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房屋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透過協商妥善安置。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
一、土地補償費有哪些
土地補償費,是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耕地的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二、徵地補償費應該歸誰所有
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的是村集體(並非村委會)有的是村民小組集體。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徵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於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戶,可以分配給被徵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徵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若村集體將徵地補償費進行分配,則該部分徵地補償費權屬依法發生轉移,集體與成員間因分配決議而產生了權利義務關係。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對於安置補償費的歸屬,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首先我們要知道國有及農村土地徵地拆遷補償費有哪些?
一、拆遷(或徵收)補償費有哪些
拆遷(或徵收)賠償費:是指拆遷(或徵收)主體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至少包括:
2、搬遷、臨時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補助、獎勵費,主要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4、其他,除了上述費用外還有裝置遷移費等其他費用。如果是經營性用房,還有停產停業損失賠償。
被拆遷(或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費應該歸誰所有
房屋被拆除(或徵收)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遷(或徵收)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理應歸被拆遷(或徵收)人所有。被拆遷(或徵收)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房屋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透過協商妥善安置。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
一、土地補償費有哪些
土地補償費,是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耕地的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二、徵地補償費應該歸誰所有
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的是村集體(並非村委會)有的是村民小組集體。村集體有權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形式,決定徵地補償費的分配和使用,村集體可以將該集體收入用於開辦集體企業,發展公益建設,可以分配到各戶,可以分配給被徵用承包經營土地的村民。而村集體依法對其所有徵地補償款作出的處理,應承認其合法性。若村集體將徵地補償費進行分配,則該部分徵地補償費權屬依法發生轉移,集體與成員間因分配決議而產生了權利義務關係。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對於安置補償費的歸屬,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