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
中國封建社會的一種官階、爵階〖rank〗
皇上超擢品卿銜軍機章京。——清·梁啟超《譚嗣同傳》
又如:品子(品官之子弟);品次(位列;品級);品制(等級制度);品命(官階;品位);品著(指不同品位的服飾);品從(正從。指古代官吏的正品與從品);品爵(品級爵位);品令(選拔官吏的格令)
怎麼來的?這個問題不好答,自從有官位等級的差別就有品級了,但真正開始用“品”字來區分官職的高低是在東漢時期,到魏晉南北朝時才完善。
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種官吏選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 曹丕 篡漢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由魏吏部尚書 陳群 制定。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以魏晉之製為例,其主要內容為:
①先在各郡、各州設定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當,且多由現任中央官員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長官推選,晉時改由州中正薦舉,中正的任命權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設有屬員。一般人物可由屬員評議,重要人物則由中正親自評議。
②中正的職權主要是評議人物,其標準有三:家世(被評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中正對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評語,稱為“狀”。中正根據家世、才德鈉纜郟勻宋鎰鞽齦呦碌鈉範ǎ莆捌貳薄F飯卜治諾齲瓷仙稀⑸現小⑸舷隆⒅猩稀⒅兄小⒅邢隆⑾律稀⑾輪小⑾孿隆5啾鶉粗揮猩掀泛拖縷貳R黃肺奕四艿茫甕檣瑁識肥滴罡咂貳H肺鶻跎鋅傷愀咂罰ㄉ掀罰院蠼滴捌罰ㄏ縷罰?
③中正評議結果上交司徒府複核批准,然後送吏部作為選官的根據。中正評定的品第又稱“鄉品”,和被評者的仕途密切相關。任官者其官品必須與其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做官的起點(又稱“起家官”)往往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受人輕視。
④ 中正評議人物照例3年調整一次,但中正對所評議人物也可隨時予以升品或降品。一個人的鄉品升降後,官品及居官之清濁也往往隨之變動。為了提高中正的權威,政府還禁止被評者訴訟枉曲。但中正如定品違法,政府要追查其責任。
九品中正制創立之初,評議人物的標準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並重。但由於魏晉時充當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參預中正推舉之權,而獲得二品者幾乎全部是門閥世族,故門閥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選拔之權。於是在中正品第過程中,才德標準逐漸被忽視,家世則越來越重要,甚至成為唯一的標準,到西晉時終於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僅成為維護和鞏固門閥統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構成門閥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到南朝時期,在中正的評議中,所重視的只是魏晉間遠祖的名位,而辨別血統和姓族只須查譜牒,中正的品第反成無足輕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國和北朝時期,由於各政權具有少數民族統治的性質,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與兩晉南朝相提並論。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陰之變後,此制亦流於形式。到了隋代,隨著門閥制度的衰落,此制終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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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封建社會的一種官階、爵階〖rank〗
皇上超擢品卿銜軍機章京。——清·梁啟超《譚嗣同傳》
又如:品子(品官之子弟);品次(位列;品級);品制(等級制度);品命(官階;品位);品著(指不同品位的服飾);品從(正從。指古代官吏的正品與從品);品爵(品級爵位);品令(選拔官吏的格令)
怎麼來的?這個問題不好答,自從有官位等級的差別就有品級了,但真正開始用“品”字來區分官職的高低是在東漢時期,到魏晉南北朝時才完善。
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種官吏選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魏文帝 曹丕 篡漢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由魏吏部尚書 陳群 制定。此制至西晉漸趨完備,南北朝時又有所變化。以魏晉之製為例,其主要內容為:
①先在各郡、各州設定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當,且多由現任中央官員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長官推選,晉時改由州中正薦舉,中正的任命權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設有屬員。一般人物可由屬員評議,重要人物則由中正親自評議。
②中正的職權主要是評議人物,其標準有三:家世(被評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中正對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評語,稱為“狀”。中正根據家世、才德鈉纜郟勻宋鎰鞽齦呦碌鈉範ǎ莆捌貳薄F飯卜治諾齲瓷仙稀⑸現小⑸舷隆⒅猩稀⒅兄小⒅邢隆⑾律稀⑾輪小⑾孿隆5啾鶉粗揮猩掀泛拖縷貳R黃肺奕四艿茫甕檣瑁識肥滴罡咂貳H肺鶻跎鋅傷愀咂罰ㄉ掀罰院蠼滴捌罰ㄏ縷罰?
③中正評議結果上交司徒府複核批准,然後送吏部作為選官的根據。中正評定的品第又稱“鄉品”,和被評者的仕途密切相關。任官者其官品必須與其鄉品相適應,鄉品高者做官的起點(又稱“起家官”)往往為“清官”,升遷也較快,受人尊重,鄉品卑者做官的起點往往為“濁官”,升遷也慢,受人輕視。
④ 中正評議人物照例3年調整一次,但中正對所評議人物也可隨時予以升品或降品。一個人的鄉品升降後,官品及居官之清濁也往往隨之變動。為了提高中正的權威,政府還禁止被評者訴訟枉曲。但中正如定品違法,政府要追查其責任。
九品中正制創立之初,評議人物的標準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並重。但由於魏晉時充當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參預中正推舉之權,而獲得二品者幾乎全部是門閥世族,故門閥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選拔之權。於是在中正品第過程中,才德標準逐漸被忽視,家世則越來越重要,甚至成為唯一的標準,到西晉時終於形成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僅成為維護和鞏固門閥統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構成門閥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到南朝時期,在中正的評議中,所重視的只是魏晉間遠祖的名位,而辨別血統和姓族只須查譜牒,中正的品第反成無足輕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國和北朝時期,由於各政權具有少數民族統治的性質,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與兩晉南朝相提並論。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陰之變後,此制亦流於形式。到了隋代,隨著門閥制度的衰落,此制終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