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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崔一笑

    買房可能發生的糾紛等問題如下

    1-過戶了,錢給了,卻一直推遲不遷戶口,導致無法入學和享受一些福利待遇等!!

    2-首付款給了,過戶了,但是銀行的尾款半年一年都一直不放!!

    3-幫助業主解押了,最後房東卻不賣了,解壓款可是自己的首付款啊!!

    4-簽了合同,改天房東或者買家反悔了,不想買賣想退定!!

    5-說好的傢俱家電地下室車位等東西留下,最後合同忘了寫,房東不認賬了!!!

    6-一大堆物業費水電費,最後房東不願意承擔了,不去配合過物業水電??

    7-買了沒證的房子,最後改不了名字??

    8-關鍵時刻,過戶時發現還牽扯了各種稅費,比如新證費,繼承費,離婚稅等!!

    暫且說這麼幾個關鍵的大問題,那麼都是怎麼解決的平時

    這些所有的問題我提到的大多數都是關於二手房的,想避免麻煩,就提前看看我提到的這幾個重點,籤買賣合同時候,條例有的就算了,沒有的必須寫到備註項裡,雙方按手印,中介的合同必須全面正規!!一樣大半問題可以解決!!

    放貸尾款的問題由於銀行的問題,屬於不可抗力,要不找關係,要不就等!!房東欠費的,首付款過戶時候當天就提前弄好,到時候把物業水電扣除就好!!有的中介實力大,可以讓銀行從尾款扣除!!多出來的稅費等問題,合同裡一般就該標註好了,多餘的買家承擔!!!違約不想買賣,賠償違約金,就算協商,那麼也得賠償點適當!!幫助解壓一般沒事,銀行會有個合同,代表你幫助解壓,如果反悔,你的解壓款就等於直接購買了,一般沒事的!留意銀行有沒有給你籤這協議!!

  • 2 # 司學勇

    任何買賣,都是在建立在雙方溝通一致達成意向後的結果。對於購房,必須要了解交易的實質。初步形成購房意向,雙方應該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則在法律上沒有約束,當然解決糾紛就不存在,如果未簽訂合同而事先支付定金,那麼將構成事實合同的成立要件,支付定金一方違約,則無權取回定金,收到定金一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當然,合同如果約定有違約條款和定金條款,可以選擇其一來執行。當然,如果發生糾紛不是購房事項,則透過房產商來解決,如果涉及產權辦理,可諮詢政府相關部門。不管怎樣,必須要按法定程式解決,購房是大事,購買者要注意投資規劃,特別是要注意銷售房產商是否有銷售許可證等合法證件,不然產生的後果是極其麻煩的。

  • 3 # 華174684508

    在我們購買戶子的時候是不能粗心大意的,因為糾紛會隨時發生。在購房時首先要了解售樓方的五證(l)《國有土地使用證》(2)《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證》(3)《建設用地許可證》(4)《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5)《建築工程開工許可證》兩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在購買房屋時一定要看清楚以上的證件。

    那麼發生購房糾紛首先要以雙方一致協商下籤訂的購房合同的約定為準,可以按照下列要求進行處理(1)雙方當事人首先坐下來協商解決(2)找消費者協會調解(3)地方建設規劃委員會或房管局調解(4)工商管理政府部門投訴處理(5)帶上購房合同向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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