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有兩個版本,上映版叫做Memoir of Murderer,導演版叫做Another Memory,一開始就告訴你,這不是時長的問題,壓根就是兩個電影。
和一般有雙結局的電影不同,本片的不同結局直接改變了對之前所有情節的解釋。
在結局之前,兩個版本有如下主要差距。
1 導演版裡檢察官的審問貫穿全片,上映版在結尾處才出現。
2 上映版中有一些金炳秀與女兒恩熙互動的場景,比如吃麵、剪髮,導演版中沒有。
3 導演版中有閔警官暴力執法打死一個女人的情節,他念叨:“犯了罪,總要付出代價的。”上映版中沒有。
4 導演版中安警官帶著幾個新警察去採訪金炳秀,上映版沒有。
如果不看結局,這幾個差異存在與否對情節沒有太大影響。可兩個版本的結局截然不同,反過來看能發現安排這些細微差距的端倪。
上映版是一個溫馨感人的R15故事。父親(金炳秀)曾經殺過很多人,一次事故讓他得上阿茲海默症,他通過錄音筆和日記來記事。他撞上一個連環殺人犯(閔泰洙),直覺告訴他那就是近期連環命案的元凶,殺人犯盯上了他的女兒,他報警,殺人犯就是警察,連與自己交好的安警官也不相信他的話。殺人犯潛入他家裡刪他的日記,把殺人案嫁禍給他。他隨時都可能失憶,最後還是營救了女兒(雖然想起來不是親生的),親手殺死凶徒,最終完全精神失常,住進精神病院,女兒去探望他,他望著她就露出了笑容。
影片到這裡從情節上到立意上都是完整的,可結尾處金炳秀突然又開始內心獨白起來,針管貼著脖子,一下子又回到了隧道口,轉頭卻看到金炳秀。我認為這裡解釋成多重人格是不合適的,會導致之前劇情的過度崩塌。其實,金炳秀為什麼會出現在隧道口,全片其他地方都沒有提到,不妨看作另一個版本的預告吧。
導演版是R18。一開始檢察官來到金炳秀的病房,拿出他的日記開始問問題,從撞上殺人犯到殺死他營救女兒,金炳秀堅持自己的說法。令檢察官不明的是,閔泰洙的屍體最後消失了,連環命案的死者都被挖出,嫌疑人一個找不到,一個痴呆,而金炳秀的女兒也不願多說,檢察官只得作罷,把金炳秀放了。金炳秀提著包走出病院,走到隧道口(這裡總算接上了開場),寒風吹過,他低頭望著自己反穿的鞋,脫下來,正著穿好。這是他第一次正著穿鞋,剛才在病院,檢察官看他的拖鞋都是反著擺的。這意味著,他全想起來了。
不是他撞了殺人犯,而是他殺完人被撞了;不是他去救被綁架的女兒,而是他殺人殺紅了眼,殺掉了保護女兒的警官,還把人沉到湖底;和自己交好的安警官,不是被別人所殺,而是他自己乾的。之前所有的劇情,不過是他用自己殘存的記憶腦補出來的,所以最後他才說:“不要相信自己的記憶。”
現在再回過頭看看剛才提到的四個不同點的含義。
1 導演版檢察官的穿插表示全片都是金炳秀的講述,而不是零視角的敘述,這是最後反轉的一個重要前提。
2 上映版與女兒的日常戲份刻畫女兒對父親的感情,使得女兒給父親的錄音和最後的營救都有充分動機。導演版沒有這些,女兒和父親的關係在本質上並不融洽。
3 講閔警官正面殺人,閔警官念叨的卻是應該屬於金炳秀的臺詞,正說明這段完全是基於自己幼時體驗的想象。
4 與安警官關係親密,安警官才會在最後想去勸金炳秀自首,創造自己跟閔警官商量的動機。
在情節相同的地方,由於結局的不同產生了不同的含義。
① 金炳秀的父親是個愛打人的酒鬼,他殺了父親,家裡更安寧了,他便繼續行使法外正義,殺掉各種壞人。
② 閔泰洙曾在父親的手下救了母親,卻被母親打了一熨斗,削平了小半個腦袋,從此他覺得女人都這樣,成長為一個冷血殺手。
上映版中,兩點都是真實存在。金炳秀在出事故前行俠仗義,在殺死出軌的妻子後翻了車,從此間歇失憶,無法再殺人,直到見到威脅自己女兒安全的閔泰洙出現,他才打算重操舊業,最終也只殺了他一人。
導演版中,兩點都是金炳秀的講述,①的前半部分真實,而②是完全的虛構,閔泰洙是一個無辜的警官,想要保護他的女兒 ,金炳秀是唯一的殺手。最後的X光片揭示出金炳秀才是少一塊腦袋的人,也就是說當年他殺了爸爸之後,家裡並沒有安寧,他被媽媽打了,他於是失去了人類的感情,以殺人作為樂趣,靠失憶獲得救贖,把邪惡都投射到別人身上,給自己虛構出父愛,支撐自己光明正大地活下去,一直到什麼都想不起來的那一天為止。
在上映版中,①和②的存在揭示兩個殺手誕生的起因,形成對比; 在導演版中,①和②的存在揭示殺手如何分離自己的記憶去構建另一個個體,兩點都是真實與想象混雜。熒幕上同樣的情節,兩種解釋都很順暢,都很巧妙,這也是這部電影一個很有趣的地方。
為什麼要拍兩個版本呢,導演想告訴你,你願意記住哪個故事就記住哪個故事,反正記憶是不可信的。
電影有兩個版本,上映版叫做Memoir of Murderer,導演版叫做Another Memory,一開始就告訴你,這不是時長的問題,壓根就是兩個電影。
和一般有雙結局的電影不同,本片的不同結局直接改變了對之前所有情節的解釋。
在結局之前,兩個版本有如下主要差距。
1 導演版裡檢察官的審問貫穿全片,上映版在結尾處才出現。
2 上映版中有一些金炳秀與女兒恩熙互動的場景,比如吃麵、剪髮,導演版中沒有。
3 導演版中有閔警官暴力執法打死一個女人的情節,他念叨:“犯了罪,總要付出代價的。”上映版中沒有。
4 導演版中安警官帶著幾個新警察去採訪金炳秀,上映版沒有。
如果不看結局,這幾個差異存在與否對情節沒有太大影響。可兩個版本的結局截然不同,反過來看能發現安排這些細微差距的端倪。
上映版是一個溫馨感人的R15故事。父親(金炳秀)曾經殺過很多人,一次事故讓他得上阿茲海默症,他通過錄音筆和日記來記事。他撞上一個連環殺人犯(閔泰洙),直覺告訴他那就是近期連環命案的元凶,殺人犯盯上了他的女兒,他報警,殺人犯就是警察,連與自己交好的安警官也不相信他的話。殺人犯潛入他家裡刪他的日記,把殺人案嫁禍給他。他隨時都可能失憶,最後還是營救了女兒(雖然想起來不是親生的),親手殺死凶徒,最終完全精神失常,住進精神病院,女兒去探望他,他望著她就露出了笑容。
影片到這裡從情節上到立意上都是完整的,可結尾處金炳秀突然又開始內心獨白起來,針管貼著脖子,一下子又回到了隧道口,轉頭卻看到金炳秀。我認為這裡解釋成多重人格是不合適的,會導致之前劇情的過度崩塌。其實,金炳秀為什麼會出現在隧道口,全片其他地方都沒有提到,不妨看作另一個版本的預告吧。
導演版是R18。一開始檢察官來到金炳秀的病房,拿出他的日記開始問問題,從撞上殺人犯到殺死他營救女兒,金炳秀堅持自己的說法。令檢察官不明的是,閔泰洙的屍體最後消失了,連環命案的死者都被挖出,嫌疑人一個找不到,一個痴呆,而金炳秀的女兒也不願多說,檢察官只得作罷,把金炳秀放了。金炳秀提著包走出病院,走到隧道口(這裡總算接上了開場),寒風吹過,他低頭望著自己反穿的鞋,脫下來,正著穿好。這是他第一次正著穿鞋,剛才在病院,檢察官看他的拖鞋都是反著擺的。這意味著,他全想起來了。
不是他撞了殺人犯,而是他殺完人被撞了;不是他去救被綁架的女兒,而是他殺人殺紅了眼,殺掉了保護女兒的警官,還把人沉到湖底;和自己交好的安警官,不是被別人所殺,而是他自己乾的。之前所有的劇情,不過是他用自己殘存的記憶腦補出來的,所以最後他才說:“不要相信自己的記憶。”
現在再回過頭看看剛才提到的四個不同點的含義。
1 導演版檢察官的穿插表示全片都是金炳秀的講述,而不是零視角的敘述,這是最後反轉的一個重要前提。
2 上映版與女兒的日常戲份刻畫女兒對父親的感情,使得女兒給父親的錄音和最後的營救都有充分動機。導演版沒有這些,女兒和父親的關係在本質上並不融洽。
3 講閔警官正面殺人,閔警官念叨的卻是應該屬於金炳秀的臺詞,正說明這段完全是基於自己幼時體驗的想象。
4 與安警官關係親密,安警官才會在最後想去勸金炳秀自首,創造自己跟閔警官商量的動機。
在情節相同的地方,由於結局的不同產生了不同的含義。
① 金炳秀的父親是個愛打人的酒鬼,他殺了父親,家裡更安寧了,他便繼續行使法外正義,殺掉各種壞人。
② 閔泰洙曾在父親的手下救了母親,卻被母親打了一熨斗,削平了小半個腦袋,從此他覺得女人都這樣,成長為一個冷血殺手。
上映版中,兩點都是真實存在。金炳秀在出事故前行俠仗義,在殺死出軌的妻子後翻了車,從此間歇失憶,無法再殺人,直到見到威脅自己女兒安全的閔泰洙出現,他才打算重操舊業,最終也只殺了他一人。
導演版中,兩點都是金炳秀的講述,①的前半部分真實,而②是完全的虛構,閔泰洙是一個無辜的警官,想要保護他的女兒 ,金炳秀是唯一的殺手。最後的X光片揭示出金炳秀才是少一塊腦袋的人,也就是說當年他殺了爸爸之後,家裡並沒有安寧,他被媽媽打了,他於是失去了人類的感情,以殺人作為樂趣,靠失憶獲得救贖,把邪惡都投射到別人身上,給自己虛構出父愛,支撐自己光明正大地活下去,一直到什麼都想不起來的那一天為止。
在上映版中,①和②的存在揭示兩個殺手誕生的起因,形成對比; 在導演版中,①和②的存在揭示殺手如何分離自己的記憶去構建另一個個體,兩點都是真實與想象混雜。熒幕上同樣的情節,兩種解釋都很順暢,都很巧妙,這也是這部電影一個很有趣的地方。
為什麼要拍兩個版本呢,導演想告訴你,你願意記住哪個故事就記住哪個故事,反正記憶是不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