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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夢畫685

    中央電視臺《等著我》欄目有很多聯絡不上的或離家出走的幾乎都能找到。象你女兒與人私奔,中國這麼大你很難確定他們所在位置,即使確定了也會經常換地方,所以只能求助中央電視臺,中央電視臺找起來方便,只要你告之女兒身份證號碼,在網上就可搜到這個號碼在哪裡住宿過、乘車等使用過,再根據這個線索查她具體位置就方便多了,因為現在去哪都少不了身份證,這樣就暴露了他們的行蹤,你也可以去那男孩家把他身份證號要來,有了兩個身份證這樣更好查。

  • 2 # 村姑說村事

    首先,對你所遇到的不幸表示惋惜。你含辛茹苦養了多少年的女兒16歲跟人私奔了,現在也聯絡不到男方的父母,想報警,害怕毀了女兒的後半生,不報警的話,又為女兒當心,而且也咽不下這口氣,是吧?!

    你說是私奔,那就表明你的女兒是出於自願的。到底該怎麼辦?應該分別情況來對待。如果一起私奔的這個男孩你們有所瞭解,不存在故意拐賣你女兒的話,他們兩個都是出於真心,那你就放棄尋找吧,等他們在外面待久了,會回家來的。但如果對方是一個非常不靠譜的偶爾認識的男人,那就趕快報警把女兒找回來吧,不會是想把你的女兒拐賣走了吧?!

    不過,在這裡要跟你明確幾個概念。

    一,如果你報了警,說是男方拐賣的,那在法律上恐怕是不成立的。如果不告男方拐賣,那報警的作用就是尋人啟示了。

    根據中國《民法通則》第11條,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是完全行為能力的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如果以自己的勞動為主要收入,視為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不知道與你的女兒一起私奔的男孩的年齡有多大?如果他們倆都是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那麼你報警以後他們倆都是承擔一樣的後果,如果男方大於18週歲或者要大得多的話,你的女兒如果是以自己的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話,那責任他們倆也是平攤的。男方拐賣的邏輯就不能成立。

    但如果女兒還是在校學生或者其他什麼,沒有自己的收入,男方年齡要大得多的話,那就可以告他一個拐賣了!

    二,如果他們兩個人私奔完全出於真心,不存在誰故意拐賣誰,只是你們父母逼得太緊,他們躲不開了,沒辦法了,才私奔的話,那就勸你們做父母的,饒過他們吧。

    想得到他們的訊息的話,可以從你的女兒的朋友那裡找找線索,從這個男方的朋友那裡找找線索。給他們一個臺階下,可能他們就回來了。

    女兒已經長大,她已經有了自己的思想,她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只要不是男方脅迫,那就隨其自然吧。

    你認為呢?還有更好的辦法嗎?

  • 3 # 戲迷阿德1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16歲還未成年還在上學怎麼會給人傢俬奔呢?這個事件值得我們深思我們大家來探套一下,第一,單親家庭平時缺乏關懷內心受到創傷,他們的情商很低很容易受到別有用心的人教唆,他們會用一些小恩小惠騙取小孩子的歡心,然後心狠手辣把小孩子帶走。第二,這些孩子平時沒人管學習成績直往下降在學校受到老師和同學們冷眼對待,然後他們不去上學休學成了肆業生,在不明確方向的情況下迷失方向被別用心的人騙走。第三,父母在外打工小孩子只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料,沒有人管他們整天打遊戲只有透過打遊戲消磨時間,讀書讀不進迷失方向被別有用心的人騙走。以上大概三種情況對號入座。不管怎樣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只有求住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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