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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ang_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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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山不掩
情愛,是男女雙方的交往,一廂情願是不行的,雖然是老伴,已經離婚,標誌著緣分已盡。這已經是委婉的說法,其實質很可能就是男方的缺點,錯誤,長期不改變,甚至愈演愈烈,導致老伴無法繼續下去了,只能訴諸法院,辦理離婚,一走了之:惹不起你,還躲不起嗎?
這樣的情況下,老頭就就是反省自己,檢討改正。不為別的,只為修身養性,完善自己。這樣的態度,朝聞道,夕死可矣,必然洗心革面,煥然一新。也給別人非常意外的驚喜。
但是,老頭執迷不悟,不是檢討自己,反而怪罪他人,對老伴的離去耿耿於懷。所以聽見,看見老伴又有了心上人,格外憤憤不平,無名孽火陡然升起,居然大打出手了。說是無名孽火,其實是預謀已久,只是不得其便而已。現在看見了,就在眼前,頓時暴躁如雷,昔日的老毛病重新燃起,為解不忿之情,竟然如同血氣方剛的少年郎,千言萬語,無從說起,就讓拳頭代我發言吧!
逞一時之快而已,觸犯刑律,遭受刑罰。肯定會慢慢消火:老伴已經結婚,昔日的情感早已不復存在。為了不存在的情感,打人,領刑,真是何犯著啊?但願能借此契機,從此低調做人,也是壞事變好事了。
我到有些同情這個劉某並不恥胡某的所為。
劉某經人介紹認識了胡某,兩人在一起生活了多年,劉某之前應是屬於獨居老人,(今年67歲,2011年認識胡某已年屆花甲實為老人矣),但劉並不知胡已有結婚有家庭,而介紹人應也缺乏瞭解,可見胡某刻意隱滿了婚史自己早已結婚的事實。
劉某得知胡某早以成婚,因一時激憤而出手傷了胡某,這己涉違法故意傷人,其行為固然不可取,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劉某也算得上是被害人,是值得同情的,一個獨居老人,年紀也不算老,也需有家庭的溫曖與老伴相伴相依,可不曾想生活了多年的老伴卻是他人妻,這誰又能想得通?
而“被害人"胡某,一點都不值得同情!你一有家有丈夫卻年齡似也不小的女人,不好生打理自己的家過好自己的日子,卻學別人玩什麼婚外情,“老女人"了還招蜂引蝶欺騙坑害他人,也許胡某是家庭不睦或家不在本地,耐不住寂寞,但與人交往需坦誠不能欺騙隱滿,尤其這種經人介紹與他人共同生活的情況,更應以誠相待,否則最終的結果便是害人害己。
劉某傷人情有可原卻實不可取!胡某騙人應予道德譴責必受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