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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俊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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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鴛鴦鍋情感說
恕我直言,當初男方要結婚,借錢裝修,買車,訂婚,結婚,花了四十萬,這和結婚兩年後女方要離婚有必然聯絡嗎?如果說一定有聯絡,那麼我們就來好好分析分析:
當初男方為了要結婚而借錢四十萬,借的錢用於裝修、買車、訂婚,結婚上,那麼,結婚前男方跟女方如實交代了所有花費都是借的了嗎?因為看起來非常明顯,男方家幾乎就是靠借錢娶的媳婦,所借錢都要靠結婚後男方和女方一塊承擔償還債務的,換句話說,如果女方根本不知道一進門就要面對這四十萬債務,這婚結的不免有點“把媳婦騙進門再說的”味道。
那麼,這種情況下女方還跟著男方捱了兩年,過不下去了,但是當時裝修的房子還在,女方帶不走,當時結婚時買的車也還在,但估計二手車也不值錢了,但是房子、車男方一樣享受了,訂婚了,女方也跟男方結婚了兩年,那麼現在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有沒有反省過為什麼兩年後女方才提出離婚?
其實不管借錢才結的婚還是不用借錢就能娶上媳婦,結婚後,夫妻雙方都要好好的經營婚姻,只有夫妻同心,日子總能越過越好的。
當然,如果一個勁唸叨你自己是借了40萬才娶的媳婦,好像新媳婦一進門就欠了你40萬一樣,一看到她你就想起你欠下的40萬,感覺你所有的欠債都是因為她,那麼,我想著你們的日子肯定過不到一塊去的,離婚是遲早的事。
而且,如果你自己有賺錢的本事,你至於要靠借錢娶媳婦嗎?所以,凡事要拎得清,借錢結婚是因為你自己沒本事賺到錢才要靠借錢娶老婆,借錢跟你老婆無關,她壓根不欠你的,所以不要把這筆債算在你老婆身上,這不公平,你完全可以不結婚,你要結婚借錢欠債那就是你自己的事,理論上來說,跟女方是沒有半毛錢關係的,畢竟沒人逼你結婚。
至於現在女方提出要離婚,你在這提問要怎麼辦?難道是你想要女方幫你還債不成?醒醒吧,婚後兩年女方提出離婚,那應該是你給了她提出離婚的理由,相信沒有一個女人願意離婚的,兩年時間讓她下定決心想離開你,最好你就要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如果你還愛她的話,就試著去打動對方,讓對方回心轉意,而不要女方一提離婚,男方的感覺就是女方害他花了40萬一樣。
仔細掂量清楚,男方到底是捨不得女方離開,還是心疼他花出去的40萬?如果有愛也心疼銀子,更應該拿出誠意主動積極去盡力挽回吧。
——我是鴛鴦鍋,情感問題你我說~願我的存在成為您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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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魚兒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兒,真不少!可是,我們需要分析,離婚的真正原因。
不得不承認,現在的結婚,真的要了父母的老命。很多家庭,為了孩子結婚,傾其所有,一輩子的積蓄全花了,還欠外債。可是,這又有什麼辦法呢?大家都這樣,難道自家的孩子就例外嗎?
對於男方父母來說,自己累點、辛苦點,無所謂的。只要兒子結婚之後,過的幸福,有個完整、幸福的家,自己就心滿意足了。
真的,我雖然是女方家庭,雖然我結婚的時候,我婆家一分錢都沒出,沒給我們買房、買車,也沒給我們彩禮之類的。但是,我通過身邊親朋好友的婚事,能夠明顯的看出男方父母的不易。很多男方父母,為了兒子的婚事,真的是傾其所有啊。
對於女方家庭來說,結婚,房子是肯定要的。要不然,婚後小兩口壓力多大啊。
對於女方家庭來說,彩禮肯定是要的,自古以來,彩禮就是一種形式,男方誠意的一種表現方式。如果男方家庭連彩禮都不願意出,那能放心把女兒嫁給他嗎?能指望他好好珍惜自己的小公主,好好對她嗎?
對於女方家庭來說,女兒就是自己的小棉襖,未出嫁之前,自己精心呵護、培養,好吃好喝的伺候著,就怕委屈了自己的小公主。所以,她們不希望女兒婚後的生活質量不升反降,更不希望自己的女兒婚後過的很辛苦,為了生活而四處奔波。
......
其實,說白了,可憐天下父母心啊,父母都是為了自己的女兒著想,一心只想女兒過的更好。這一點,我們能理解!
可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現在這個社會,離婚率真的高啊。放眼望去,魚兒我身邊的離婚男女,可真不少。有的夫妻,結婚十幾、二十年了,忽然就離婚了。
有的夫妻,熬不過七年之癢,在這個艱難坎上,各奔東西了。
有的小年輕夫妻,把婚姻當兒戲,追求愛情的浪漫、婚姻的自由。步入婚姻殿堂之後,覺得雙方性格不合、另外一方太過於小氣、沒浪漫細胞、不懂得心疼自己......等等,反正就是,一言不合便離婚。別說結婚兩年了,有結婚半年或者是幾個月就離婚的。
哎,對於這樣的夫妻,我真的是覺得她們太過於任性了,以後終究會有後悔的一天!
男方為了結婚,借錢裝修,買車,訂婚,結婚,花了四十萬,結婚兩年後女方要離婚怎麼辦?男方家,為了結婚,借錢裝修、買車、訂婚,結婚,花了四十萬,我們完全能看到男方家的誠意,他們為了小兩口婚後能過的輕鬆點,傾其所有,哪怕借錢,也想著給他們一個風光的婚事。
可是,令人傷心的是,才結婚兩年,女方就要離婚了。哎,這絕對是一件讓男方傷心的事情。自己傾其所有,搭上一輩子的積蓄,還欠著外債。結果,才兩年,這到手的兒媳婦就跑了,如何辦呢?
魚兒認為,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要冷靜下來,好好想想離婚的原因以及以後怎辦?
1、婚後,男方的行為,是否有過分之處?
2、婚後,女方和男方家庭,相處的如何?
3、婚後,男方的家人,是否有故意為難女方之處?
4、婚後,男方是否主動幫著女方幹家務、帶孩子之類的?
5、婚後,男方是否真正關心和體諒過女方?
6、婚後,男方家庭對女方如何?
......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想,女方之所以會提出離婚,肯定是有原因的。畢竟,同樣作為一名女人,我能體會到,其實,婚姻生活中,最不想離婚的就是女方。誰願意讓自己揹著離婚女的名聲?誰又願意讓自己在背後指指點點?誰又願意結婚、離婚、再結婚、再離婚......之類的?
真的,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很少有女方會真的去離婚。
現在,很多婚姻生活中,女方是“喪偶式育兒”、“守寡式婚姻”,這種婚姻生活,很多時候,會令女方崩潰到極點。尤其是有孩子的,如果婆家不理解,不搭把手幫幫忙帶孩子,老公不伸手一塊幹家務、帶孩子,沒有幾個女人會願意去過哪種不被理解和尊重的婚姻。
所以,男方家庭,希望你們好好珍惜你們的兒媳婦、媳婦,多多理解她們、體諒她們。同樣的,姐妹們,咱們自己也得爭氣,要活出女人最佳的狀態來,不去做怨婦,也不去做拜金女。我們要用智慧去經營我們的婚姻,給我們的父母、我們的孩子,撐起一片Sunny的天空,讓他們幸福、快樂的生活,而不是受我們的影響,提心吊膽和被殃及到!
婚姻出問題了,我們都需要冷靜,需要深溝通。切忌把離婚掛在嘴巴,更需要時刻管住自己的嘴巴,那些話該說,那些話不該說,一定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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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冰焰
這多半屬於男方個人的婚前債務,女方應該能全身而退。
如題所述,甲男和乙女戀愛多時,眼看到了該談婚論嫁的時候了。但是,婚姻和愛情完全不同,少了幾分浪漫,多了一些現實。不知是乙女的個人想法,還是乙女父母的強加想法,他們提出要甲男置備好婚房、婚車,再籌備一場豪華婚禮,才同意結婚。
於是,甲男為了能夠追求到一生所愛,不惜四下借錢買房裝修和購買豪車,然後預定了一場豪華婚禮。這一套下來,雖然成功娶到了心中女神,但自己已經債臺高築。本以為這次血本能“一勞永逸”,從此開啟幸福人生。但是,乙女婚後嫌棄甲男債務太多,嚴重降低了生活品質,便毅然決然提出離婚。那麼,甲男債務應如何處理呢?
顯然,甲的債務產生於甲乙結婚以前,雖然是甲為了雙方結婚而產生的債務,但並非產生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所有債務均屬於甲的婚前個人債務,與乙無關。當然,如果甲所購房車沒有登記在乙的名下,乙也不能要求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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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會飛的饞嘴貓貓
問題不能全怪她,自己身上也有毛病,幹嘛為了結婚要那麼裝自己的門面呢?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量體裁衣去做事,你裝修的錢都要怪自己了,裝修本來可多可少,幹嘛死要面子,我就這條件,不願意寧可不結婚,誰能保證結婚就會不離婚,當今社會離婚率怎麼高,任和事都沒有百分百的準確率。
如果實在無法挽回了,那也只能放棄了,在法律上結婚不夠三年的,可以要回彩禮錢,還有貴重物品,其他的就無法追回了,有些人真的想走也無法挽留,也沒必要挽留,不是你的菜,緣分就是兩年,好聚好散吧,不要計較太多,畢竟人家和你在一起兩年,這算損失了青春,錢沒了可以再賺,只要自己努力就好,婚姻的事情不是強求的。把經歷放在以後的日子裡。
放手吧,是你的趕不走,不是你的留不住。既然離了,你損失了錢財,她也損失青春,彼此都要理解點,把經歷放在以後的生活上才是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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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夏菡說
結婚兩年後,女方要離婚怎麼辦?
男方寫了自己在結婚前準備了那麼多東西,如買車、訂婚、裝修房子等,花了有40萬元了。說明男方覺得自己花了這麼多錢,女方結婚兩年後就要離婚,心裡有點不甘心。
可是,結婚是你們倆同意的,花錢也是心甘情願的,女方沒有強求你,沒有霸王條款。你現在說自己不甘心,其實是沒有任何作用的。
女方為什麼會和你離婚,是你的問題呢?還是她自身的問題?
如果是你的問題,並且你也並不想和她離婚,想要繼續和女方在一起。那你要總結反思,並且做出改變,讓女方看到你的變化,看看是否能挽回這段婚姻。
如果是她的問題,而你又不再想要和她在一起了,你現在想要做的是,如何減少自己的損失,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那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借的錢是不是雙方需要共同承擔,然後婚後的財產如何分割,以及她是不是有一些出軌的事實,並且有證據證明。
最後,男方在這一次短暫的婚姻生活中,要吸取教訓,學會看人、識人,做事情要預估好風險,具備風險意識,不要再陷入這樣的情況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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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蘇蒙格勒
對於題主的問題目的很明確,離婚可以,當初結婚時花的錢希望對方能承擔一部分,畢竟結婚時花了40萬,剛兩年老婆就要離婚,感覺自己的錢白花了,現在想讓對方承擔一部分卻沒有辦法!對否?
首先題主要明白,夫妻財產還要分婚前跟婚後,所以想要離婚還是按照法律規定比較好!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
1、婚前: 想必大家都知道結婚就是女方嫁到男方家裡,跟男方結為夫妻共同組建新的家庭,所以根據現在社會的結婚需求,結婚前男方應該準備彩禮,畢竟女方父母把女兒養育這麼大不容易,嫁給你做媳婦以後就是你的人了,準備一些彩禮算是一種感恩也是有必要的!
還有房子,兩個人結婚總不能住大街上吧,所以婚房還是要有的,男方應該事先準備好,至於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也可以這你們其中一方的名字,那要看你們兩個人怎麼商量了!
買了房子肯定要裝修,不裝修還能用來做婚房嗎?至於費用男方肯定是要花的,結婚誰都不想花錢,那可能嗎?所以想結婚該花的還是要花的!
其次是車子,作為代步工具,現在社會結婚肯定是少不了的,以後一家人出行,或者老婆回孃家都方便,還有新娘的一點小小的虛榮心,也都能理解,如果是農村,孃家人也覺得有面子!
再就是訂婚了,兩個人訂婚那總不能人家女方來給你張羅組織吧?還是男方的,宴席肯定少不了,菸酒更是不用說,這些東西都不是白來的,不花錢誰白給你?
還有新娘的衣服首飾,男方不準備你拿什麼去訂婚?總不能讓女方手指空空,耳垂空空,脖子空空的來跟你訂婚吧?這錢還得男方來花!
題主覺得這些花費應該女方來跟你分擔嗎?
小結: 結婚前所有準備的東西都應該是男方來準備的,花費當然也是男方出,至於女方陪嫁多少東西,陪嫁什麼那是女方說了算!婚前買的東西比如房子,車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婚後: 你們婚後兩年可能因為感情不好,或者雙方的脾性、生活習慣或者別的什麼原因,導致感情出現破裂,被女方提出了離婚,女方能提出離婚,你男方就應該好好找找自身的問題了,看自己是不是在婚後對這個家,對老婆負責了,有沒有做到一個男人該有的擔當,自我反思一下,有沒有用心去經營你們的婚姻,你們的家庭!
如果有,那麼女方提出離婚可能就是對方自身的原因,就是不想跟你過了,你也沒必要為錢糾結,花了40萬,也是你必須要花的,沒辦法!相反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你還是要給女方分割的,包括你們這兩年來的經濟收入,這隻能說你命不好!
如果沒有做到對家庭、對老婆負責,沒有用心好好經營你們的家,那麼女方對你失望是必然的,提出離婚也是合理的,因為人家看不到未來的希望了,何必要跟你浪費後半輩子的幸福呢?
如果你還愛她,真心不想離婚,發現自己的錯誤了,有了悔過之心,那就去請求對方原諒,用自己的真心,自己的行動來證明自己,挽回你的妻子,你的家!
如果女方真不跟你過了,那就放手吧,畢竟在糾纏下去也沒有意義,倒不如給彼此一個重新追求幸福的機會,把你們的共同財產算清楚,離婚吧!
總結: 家,是靠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用心經營的一個港灣,是兩個人最終的歸宿,能在一起就好好的經營它,如果分離也不要相互記恨或者埋怨,一次經歷就當一次成長,只不過代價重了點,但以後會更幸福!最後也希望題主不要在糾結那花費的40萬了,除了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其他的你再糾纏也不會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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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陳老師講情感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只訴說了男方的付出,雙方能在一起過兩年,說明女方並不是不想過日子,肯定是他們之間出現了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挽回,找到問題的根源,解決實際問題。建議如下:
1.男女雙方冷靜下來找出雙方的矛盾點在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不解決問題,只能愈演愈烈。
2.如果是金錢的問題,努力賺錢,讓女人看到希望
3.如果是感情問題,先從自身找原因,不要一味的要求他人,想挽回感情,你就得學會低頭,大丈夫能屈能伸。
4.如果是第三者的原因,如果不能挽回女方,拿好證據,讓她淨身出戶!
情感問題是最複雜的問題,因為涉及人心,人心是會變,但是人心都是肉長的,感動不了的只有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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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安律師李博星
離婚那是婚姻自由,不過相對於結婚自由,離婚可能不太自由,一方不同意離婚,同時也沒有法定離婚情形的法院也不會判離。
你說的怎麼辦可能更多的是關心你花了這麼多錢怎麼辦是吧?
所花出去的錢沒有轉化成資產的那花就花了你也沒辦法讓對方賠償,轉化成資產的,那就要看你是婚前還是婚後,是屬於個人還是共同所有了,建議你提供詳細的資料找律師諮詢財產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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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6263292332004
這些不是必須的,可以不消費。消費了,離婚了,東西只能自己留著。就像女方陪嫁的車子,也只能自己帶走輛舊車。就像大家都成了二婚。你當你的王老五,她當她的二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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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財產的歸屬和分割與財產的性質有關。一般是婚前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拿出財產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男女雙方協商解決不了,法院會先提出分割方案,儘量使男女雙方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而法院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會遵循以下原則: 1. 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尊重夫妻雙方真實的、合法的意願。 2. 男女平等原則。 3. 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因一方重婚、通姦、虐待或實施暴力等傷害另一方及其親屬等行為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要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 4. 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 5. 有利生產與方便生活原則。 6. 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具體的怎麼分割,雙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