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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荊山一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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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月小文
喝酒吵鬧中一方受傷,到醫院進行了簡單包紮,回家後感覺不對,又自行住院,想讓對方出醫療費。
我認為要看住院病因是否與對方有直接關係。
比如,在雙方動手的過程中,除了明顯的可見皮外傷,還有頭部或腹部等處內傷,起初表面看不出來。
後面隨著體內出血量加大會出現失血的不適症狀甚至失血性休克或顱內出血症狀等。
這些是對方直接動手後造成的後果,當然要對方負擔藥費甚至刑事責任。
或者因對方的辱罵或刺激引發心臟病等舊疾復發,對方也須承擔一定的藥費或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如果後面住院病症是其它原因,比如闌尾炎,細菌性腹瀉或肺炎等與此次衝突無關,那麼對方不須承擔費用。
在一起相聚會餐原本是件高興的事,再添美酒助興,其樂融融,是增進感情,促進友誼的幸事,若貪杯豪飲、酒後失德,酒後無狀,化友為敵,大打出手,引發糾紛,甚至引發血案,兩敗俱傷,真令人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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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嗨嘍小菜菜
喝酒不是藉口,更不是打人的理由!
喝酒有風險,喝酒需謹慎夏天快來了,天氣漸漸熱起來,三五好友時常一聚,為了活躍氣氛,難免喝一些酒。聰明人飲酒適度,適可而止,達到三分醉七分醒,即活躍了氣氛,也不傷身體健康。酒鬼或者蠢人嗜酒如命,不喝倒不罷休,逢喝必醉,酒醉之後便無法控制自己了,有大喊大叫和跳舞的,有哭有笑有打架的,更危險的還有酒醉開車至人命的…
酒品如人品人有人品,喝酒有酒品!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此為好的人品;已所不欲 卻施於人,此為差的人品。
好人品的,喝酒中必不會大力勸酒,參加這樣的酒場,彼此都可盡興;差人品的人,喝酒中會自己喝足,還要他人陪他喝足,不管不顧別人酒力如何,願意與否!
言歸正傳題主問題中的二人屬哪一品,大家心中是否已有答案?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酒後還會吵鬧,驗證你倆真是一群!甚至還出手打架,致使對方受傷,如何處理?小菜認為兩種可能:
一、你倆若心胸如你倆喝酒般大量,此事便可簡單解決。都是你倆喝酒惹的禍,受傷的認倒黴,打人的買二斤雞蛋看望一番,以後你倆還可繼續飲酒吵鬧…
二、你倆若一定要對方給個賠償,打人的那一方估計你得拿出一些你的喝酒錢來賠償你的酒友啦!並不是喝酒喝死人才承擔法律責任的!
結束語喝酒,盡興就好,三分醉七分醒,恰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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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波波心語
不管事情起因如何,只要有人住了院,就需要先醫治受傷者,至於住院是不是真的只想要住院費,沒有證據,不能亂猜測。
我感覺,打傷人的一方現在最重要的,首先是給受傷者好好治療,同時要有一個誠懇的態度,跟對方道歉,請對方原諒,姿態儘量放低,一不是為別人,是為自己儘快息事寧人。
以後,也要以此為戒,同樣的錯誤不能再犯。
另外,酒這個東西,適量最重要,千萬不能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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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鬧能導致人體受傷嗎?題主顯然刻意抹去了一方當事人的暴力成分。無疑這是一起毆打他人並致人受傷的案件,至於受傷程度,估計應該是輕微傷。傷者的治療措施由醫生確定,該不該住院,由醫生決定,其他人不能干預。因此產生的費用當然由打人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