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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真油膩

    談到物業,沒幾個人有好感,我想物業肯定是需要提高的。

    提到增值服務,什麼叫增值服務呢?那應該是不需要提供額外收費的、再原合同中沒有提到服務,才叫增值服務。

    並且增值服務可為業主帶來便利和好感,同時不應投入太多成本。

    可以開展的服務大致有:

    1,公共雨傘,為雨天未帶傘業主提供方便。

    2,節日交流活動。

    3,家政推薦

    4,業主關懷,對老人和小孩的戶外活動時,給予適當的照料。

    等等…

    一切沒有增加投入的額外服務都可以做,還有很多其他服務,需要物業自己去挖掘。

    願物業越來越好!

  • 2 # 牛寺良月普

    物業管理的基礎就是服務,開展提供物業管理的增值服務,一方面可以增加物業管理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提升物業管理的服務品質。

    根據本人的經驗,開展提供物業管理的增值服務,有以下的建議:(部分服務可看情況收取一定的費用)

    1,保潔服務

    2,家居清潔服務

    3,預定酒店,預訂餐廳

    4,傳真,列印,影印

    5,房屋租賃,商鋪租賃

    6,停車,泊車,汽車清洗

    7,交友會,文化活動,等的舉辦安排

  • 3 # 羅成Jd

    物業管理的增值服務是基於先做好常規的基礎服務的,但反過來說,如果能適時的把增值服務做好,也能相應促進小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常規的基礎服務的認可。

    但怎麼樣的服務才屬於增值服務?是不是隻要是小業主所需求的服務都屬於增值服務呢?從字面上看,應該是的!但從實際上,許多服務並不能為小業提供所謂的增值(或為物業公司品質口碑加分),大白話:用所謂的非專業人去面對忽悠的“專業”事,通常是事倍功半或是好心辦壞事。提出想服務是一個好的出發點,但能不能做好這項服務卻是在做之前必須考慮好的,眾口成難調!做一件好事容易,堅持著一直做好事,就不是隨性而為的!把小業主們的胃口調上來後,你卻說因為這樣那樣的理由,無法繼續堅持下去了,那做過反而比沒做過更讓人難以接受!增值,就是“負能量”!

    物業服務人員在上崗時,在完成本職工作後,如果有志願者的態度與業主間加強溝通交流(當然自身也要通常不斷的學習,否則與你所需要服務的業主想的很難達到同一頻道,你以為是好的東西,可能在對面卻感覺很"LOW",硬推!就會"熱心過頭"。)換位思考一下,一隻螞蟻與大象講,它可以幫她馱點東西,大象會怎麼看?最起碼把自己成長成一匹馬吧。服務也是要有基礎能力為支撐的。

    但凡是人都有衣食住行的需求,更拓展一下,就是對品質生活提高的需求... 物業服務人員,除在能力範圍之內對接小業主需求之外,更應該做一個合格職責的專業供方的推薦方(事前代小業主完成初步的最前端釐選、把關;事中代小業過程監控;事後找小業主盯住售後承諾的落實),可以作為居間方,在上下方的都認同服務對接滿意下,賺取居間費,這樣才能讓增值服務變得有價值。

    如果我們的物業服務人員,都想什麼事都自己去做?那麼我想,如果你能在工作時間完成之餘還有餘力,做做也可以。另外這裡想聊的,千萬不能與什麼房產中介比專業、與賣米賣油的營銷手段、與裝修公司搶精工.、與京東/淘包搶客源細分.. 先把物業服務的基礎服務做專業/精緻才是生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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