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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隻大鍋

    皇帝以下有權力的,就是大清朝的攝政王,權柄極大,總領朝綱,對國家大政全責指導,清初的睿親王多爾袞,清末的醇親王載灃,都曾出任攝政王,權傾朝野,不過與其說是官員,他們更是宗室皇族成分多一些,體現著濃重的家天下特徵。

    再往下,可能就得輪到顧命大臣,這些人基本上皇帝沖齡即位,對國家政權毫無把握,由上任皇帝臨死前在宗室、功臣、故舊之中簡選他認為有力而忠誠之人擔任,權柄也極大,主持朝政,控制內外,如有跋扈者,甚至可以廢立皇帝,如鰲拜。

    為了保證愛新覺羅氏的皇位,牽制顧命大臣的權力,這裡還要提出一個兩宮皇太后(生母與嫡母),她們可以與聞朝政,參與決策,雖是女人,卻也很有權力,威望甚重,有名的孝莊皇太后,孝欽皇太后都曾是兩宮皇太后之一,孝欽皇太后還搞了個“垂簾聽政”.

    以上除了皇帝不算,說的都是清朝的“特別官”,因為只有在朝廷出現特別的情況--幼帝即位時,才會出現,至於平常時期的常設官員之中,要想找個最大的實權官兒,幾乎沒有,為何?

    清朝的中央政治制度,與其說是責任制,不如說是委員制,各個部門的主要官職,如六部尚書、侍郎,其滿、漢各設一職,就算是“中堂”這樣的明高爵顯的官職,也分“滿中堂”、“漢中堂”,權力二分,責任亦二分,相互掣肘,只有理藩院是沒有這樣的委員制度的。

    這裡著重說軍機大臣制度。

    有人說“軍機大臣”是實權高官,也不盡然,軍機大臣或者軍機章京,其機構組成,更像是皇帝的秘書班子,沒有決策權,所有處置決策都由皇帝做出,軍機處不過抄寫旨意,轉發各層機構而已,與漢代之宰相開府,唐朝之政事堂,明代之內閣輔臣決斷大事,絕不相同。

    軍機處的構成, 也採用委員制,滿漢各有定員;而軍機大臣之設,與其說是官職,不如說是一種“差遣”與“名銜”,因為軍機大臣本身在朝廷就有職務,必須有皇帝“入值軍機處”的旨意才能成為軍機大臣,也就是“以某某職入值軍機”,而皇帝也可以一道旨意將某大臣開出軍機處,而該大臣也只不過是回本職辦公,也還有可能再次回到軍機處,一言以蔽之,軍機大臣和朝廷中央、地方官員制度不同,他本身沒有一套標準的升遷制度,全靠皇帝一人的喜好罷了。

    “內閣總理大臣”職務,他是由清朝進行政治改革而產生的,歷時太短,1911年5月成立,1912年大清朝就壽終正寢了,這個制度未經過系統執行,幾乎是曇花一現,雖然總領內閣,可清朝並未實現君主立憲,頭上頂著皇太后、皇帝、攝政王,控制國政,而袁世凱是個異數,手握重兵,乘著辛亥革命的風頭,逼退了攝政王,挾天子以令諸侯,他是個實權派的個人,可不能說他的“內閣總理大臣”是最大的實權官。

    最後說說清朝九大總督(九大封疆大吏)清朝時期“總督”一職是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呼,經常被尊稱為“督憲”、“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可透過兼兵部尚書從而高配至從一品。與主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一般兼管數省,同時兼掌軍務。清朝設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此外還有河道、漕運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清朝總督算得上實實在在的封疆大吏了。

  • 2 # 正學文化

    按理來說,從親王到貝勒都不應該算作官。他們應該叫做“爵”。因此最大的官應該是被稱為宰相的軍機大臣和領侍衛內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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